2月28日,東方集團居然登上了人民日報的熱榜。
之前一天,就叫人不要買這個股票,不知道有沒有人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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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集團不止財務造假,而且和很多上市公司大股東一樣,惡意掏空上市公司——把上市公司的16億,存到另開的財務公司,回頭說16億沒了,且對證監會的整改通知置若罔聞。
ST保力(已退市),郭鴻寶拿上市公司的52億惡意收購,有多少進了個人腰包,懂的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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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紀傳媒(已退市),肖文革做假賬,套現40億,移民躲到了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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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必康(已退市)李宗松,14.82億純粹是明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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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只是冰山一角,我知道的都還有無數的無數,更別說賈躍亭及其家人套現約300億,許家印套現約1200億。
一樁樁,一件件,無數的上市公司,上市的目的不是為了謀發展,而是為了侵占。侵占的手段,無非就兩樣:通過虛假收購,把上市公司的錢流向了自己的腰包,或者通過做假賬套現。
大股東通過虛假收購和做假賬套現后,一邊把錢轉給親友、購入隱性資產、使用假名持有等方式進行隱匿,一邊發虛假公告、虛假業績報表進行掩蓋,掩蓋過程一般都有3、5年甚至更長——時間拉的越長,越利于大股東隱匿、洗白和離場。
等到上市公司哪一天突然像東方集團這樣暴雷,然后因被掏空而退市的時候,大股東春風得意,早已幾十億幾十億的套現,而一批又一批蒙在鼓里的股民,資產瞬間打0.1折,血本無歸。
不能再這樣任大股東們胡作非為了!股民是來和你大股東合作的,不是來給你洗劫的!
希望國家出臺政策,上市前就和大股東簽協議:若公司退市,查出大股東有問題的,相關人員除保留基本生活費外,其余資金一律收繳,賠償股民,余者上繳國庫;若公司退市,沒查出大股東有問題,但相關人員坐擁巨額來自股市資金的,分比例收繳,賠償股民——憑什么股票都退市了,你還擁有巨額來自股市的資金?延安必康李宗松這種情況,錢流向了哪里、就從哪里給我流回來,同時查其家人財產,無合理來源的,一律拿來賠償股民;印紀傳媒肖文革這種,清倉式套現的要追加質保期,跑了也要作刑事通緝犯全球通緝,賠償股民;同時,參與做假賬的會計師事務所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以上政策落實了,股市才會風清氣正。
以上政策落實了,股市才會中興有望。
希望這一天早日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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