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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1日,國家稅務總局通報網絡大V司馬南偷稅案件,揭露其2019-2023年間通過隱匿收入、虛假申報等手段偷逃稅款超537萬元,最終被追繳稅費及罰款共計926.94萬元。幾乎同時,香港首富李嘉誠以228億美元出售巴拿馬運河港口資產的行為,引發部分輿論對其“戰略眼光”的質疑。兩起事件形成戲劇性對照:一邊是“愛國斗士”人設崩塌的偷稅典型,一邊似乎是合法商業行為被污名化的資本代表。在這場輿論博弈中,我們更需要以理性穿透標簽迷霧,審視公共人物真正的社會價值。
司馬南和李嘉誠一左一右兩個代表性人物在幾乎相同時間段陷入輿論風暴。孰是孰非,我們不能僅僅因為自己的主觀好惡,必須理性地分析一下,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
司馬南,從最新的消息披露來看,可謂偽善的“愛國生意”與法治社會的警示。司馬南長期以“公共知識分子”自居,通過批判“資本原罪”“明星偷稅”等議題收割流量,但其自身卻通過隱匿收入、虛列成本等手段偷逃稅款537萬元。這種“嘴上愛國、行動違法”的割裂,暴露出“愛國流量”異化為謀私工具的亂象。稅務部門對其追繳稅款并罰款926萬元,彰顯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治理邏輯。
更重要的是,我們要想一想,司馬南平常那么多的談話視頻,到底講了一個什么,到底對中國社會的發展起了什么作用。他的存在,到底有沒有對中國社會的進步起到半點推動的作用。從目前的情況,他已經很難說自己不是“工作在中國,生活在美國”的兩面人,那這樣的為反美而反美的斗士,是為了心中的主義還是為了手上的生意,恐怕簡直不言而喻了吧。
然而,部分輿論試圖將司馬南事件泛化為“打壓言論自由”,甚至轉移焦點至“民營經濟地位”議題。這種操作本質上是利用個案挑動社會對立,將嚴肅的法治問題異化為流量狂歡。真正的愛國,不在于敲擊鍵盤的激情,而在于對法治精神的敬畏。
從來不存在一個人口口聲聲說愛國,他就可以用愛國的名義中飽私囊。愛國不是娛樂,我們不需要耍嘴皮子的兩面人來表演取悅大眾,甚至以愚民的方式來撈取錢財。
有人說,李嘉誠陷入輿論風暴,是合法商業行為的邊界爭議與公共責任缺失。李嘉誠出售巴拿馬運河港口資產的行為,是私人財產權的合法行使。其商業決策基于市場規律與風險判斷,既未損害國家主權,也未違反任何現行法規。然而,部分輿論將其扣上“賣國”帽子,本質是民粹主義對合法商業行為的污名化。
真的是這樣嗎?值得反思的是,李嘉誠作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企業家,其商業行為是否應兼顧更高維度的社會責任?從歷史貢獻看,他通過慈善基金會累計捐款超300億港元,創辦汕頭大學、推動醫療扶貧等;但從近期事件看,其資產出售時機與“政治覺悟”被質疑。鄧小平曾贊其“幫助國家實實在在”,而今天的輿論場卻陷入“合法即合理”的認知陷阱。
如果一個商人僅僅選擇自己的錢財落袋為安,而不顧國家民族是否因此被人卡脖子,那他被罵就是自找的。大家不可能為了你的一己之私而忘記大義。
公共人物的雙重責任:道德自律與法治底線。司馬南與李嘉誠的對比,似乎是“表演型愛國”與“實干型愛國”的范式之爭。前者用極端化言論收割流量,卻背棄納稅義務;后者以商業智慧創造財富,卻在關鍵時刻忘記履行社會責任。
然而,兩者的局限性均需警惕:
1. 司馬南的教訓:公共人物需以更高標準約束自身,避免將話語權異化為謀私工具;
2. 李嘉誠的啟示:合法商業行為需與國家戰略形成良性互動,而非單純追求資本利益;
3. 輿論場的治理:需破除“愛國”標簽的工具化,建立以事實、法律、責任為核心的評價體系。
司馬南的倒臺與李嘉誠的爭議,共同揭示了公共領域的分裂與迷茫。真正的愛國,既需要司馬南們守住法律底線,也需要李嘉誠們超越商業算計。當公眾學會用稅率表而非口號衡量責任,用合同文本而非陰謀論判斷是非,兩類人物才真正失去生存土壤。
一個民族,一個國家,既不需要為了自己的商業利益而置國家民族利益而不顧的奸賊,也不需要成天耍嘴皮子賺取流量的兩面人,有人試圖為司馬南辯解,純屬搞笑,有人試圖以圍攻司馬南來轉移對李嘉誠的關注,更是幼稚可笑。
國家的長遠發展,終究要靠法治的剛性、市場的理性與公民的覺醒共同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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