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OpenAI更新了其GPT-4o的文生圖功能,用戶可以直接生成或修改圖片,很多用戶使用這個功能把照片轉換成宮崎駿的畫風,也就是吉卜力風格(宮崎駿所在的日本吉卜力動畫工作室的藝術風格)并在社交媒體發布,短時間內就風靡全網。今天我們就討論一下,把照片轉換成吉卜力風格需要獲得授權嗎?
一、吉卜力風格受著作權法保護嗎?
著作權法保護的是具體的表達,而不是表達背后的創意或思想。無論是吉卜力風格、油畫風格或者其他風格,其實都屬于創意層面,所以,人工智能服務把用戶上傳的照片轉換成特定風格,然后僅提供給照片的上傳者,不公開發布,這個技術服務是不侵權的。
二、人工智能訓練素材授權問題目前尚無定論
當然,藝術家對此有不同意見,有藝術家就認為:我們的風格實際上就是我們的身份。這就是我們彼此區別開來的原因。這就是我們向客戶推銷的原因。而
人工智能能提供把照片轉換為某種風格的服務,這背后其實是人工智能開發者使用了大量的已經發表的作品對人工智能進行了訓練。如果訓練行為沒有得到對應作品的著作權人的授權,那訓練行為就存在侵權的風險。
美國政府不久前公開征集人工智能產業的建議,谷歌和OpenAI這些人工智能服務商都公開發表回應,認為不對版權持有者造成顯著影響的情況下,使用受版權保護的公開可用材料進行人工智能訓練,并避免在模型開發或科學實驗過程中與數據持有者進行通常高度不可預測、不平衡且漫長的談判,對產業的發展至關重要。
而美國的藝術家則集體公開發表聲明,認為應當先授權再訓練。美國的成功源于對知識產權和版權的尊重,這激勵了全美各地才華橫溢的創作者。沒有理由削弱或取消已幫助美國繁榮的版權保護,特別是在人工智能公司可以通過與版權持有者協商適當許可證來合法使用受版權保護的材料的情況下。
不過人工智能畢竟是新生事物,對于訓練人工智能的作品是不是要取得權利人授權這個問題上,目前中國和美國的司法實踐都沒有定論。所以,在訓練是不是侵權沒有定論之前,人工智能服務商提供的把照片轉換為某種風格的服務暫時是不侵權的。
三、用戶把吉卜力風格照片發上網侵權嗎?
首先說明一點,如果用戶只是把圖片上傳讓人工智能試試看改編吉卜力風格的效果,獲取到的改編完的作品不發布,僅個人欣賞,這種情況就屬于合理使用,不侵權。
但如果用戶把轉換后的吉卜力風格照片發到網上,不管是自己拍的還是網上下載的其他人拍的照片,只要照片里包含他人版權作品或者肖像的,就有侵權風險。因為人工智能對照片進行某種風格的轉換時,會保留作品整體的布局以及相應的特征,而這些布局和特征在著作權法上被認定為的具體表達或者是肖像權的保護范圍,是受法律保護的。
筆者服務的企業很多是游戲公司,客戶經常會咨詢一個問題,我想用某某IP(比如變形金剛、奧特曼、火影忍者)開發游戲,可不可以使用Q版的動漫人物形象,這樣就不用從權利人那里拿授權了。筆者的回答通常是:這樣做侵權的風險很大,因為Q版的動漫人物形象也包含了受保護作品的全部特征文件。
所以是不是侵權的關鍵,是看發布的照片里有沒有保護他人的作品或者肖像,如果有的,就可能有侵權的風險。如果用戶發的只是簡單的吉卜力風格自拍照,那侵權風險就不大。
四、提供吉卜力風格照片轉換侵犯商標權嗎?
也許有朋友會問,吉卜力是大名鼎鼎的日本動畫工作室,品牌受保護,人工智能服務商提供吉卜力風格照片轉換侵犯商標權嗎?筆者查詢了一下,發現日本吉卜力工作室股份有限公司確實注冊了很多類別的“吉卜力工作室STUDIO GHIBLI”商標,其中的第42類商標就包含平面美術設計這樣的相關服務。
但筆者認為,如果人工智能服務機構向用戶提供照片的吉卜力風格轉換服務,這里的吉卜力實際是服務的用途,也就是為了生成該工作室風格的美術作品,這種情況屬于我國商標法規定的合理使用。相應的法條是“注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本文作者:游云庭,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識產權律師。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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