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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發文,講一番“從杭字看亢字”的道理——認為, “(亢)本義人腳踏木板,借助波浪的力量渡河。后來,人們把這樣的渡河方式演變為一種娛樂活動,稱為弄潮,現代稱為沖浪”。
“杭”,是形聲字,不管本義和引申義,皆條分縷析,無更多話可說。
反倒是“亢”字,的確眾說紛紜。
如有學者認為,甲骨文“亢”字是“指事字”,象人形,“大”下面的“短橫”,指示“吭”,即咽喉。此可謂“咽喉說”。
亦有學者認為,甲骨文“亢”上面的“大”,為人四肢活動之“象”,指事符號標于雙腿,示意腿之特別能走,由此表亢進、高傲之義。此可謂“奔跑說”。
還有學者認為,甲骨文“亢”字,“象”人之兩腿加“桎”,當是“桎梏”之“桎”初文。此可謂“桎梏說”。
如此等等。
上面說到的網友,又提出了一種新見解——“沖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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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問題也就來了——假若“沖浪說”成立,上面人(大)之所踏“沖浪板”,應該踩于腳下,何以夾在兩腿之間?
甲骨文“立”字,為上“大”下“一”,指事字,表示“人”立于地面——又如何確認踩于腳下的是“大地”,而夾于兩腿之間的是“沖浪板”?
如此看,“沖浪說”似不如“奔跑說”和“桎梏說”更令人信服。
無論如何,以上意見,都認為甲骨文“亢”字是獨體指事字,這是一致的。
《說文》:“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
“上”和“下”,以“一”為“標準線”,“指事”的一筆在“上”的,就是“上”;在下的就是“下”——確是“視而可識,察而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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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指事”,段玉裁《說文·注》講了其與“象形”“會意”之區別——
“指事之別于象形者,形謂一物,事晐眾物,專博斯分。……有事皆有形,故指事皆得曰象形,而其實不能溷(混)。指事不可以會意殽(淆),合兩文為會意,獨體為指事。”
段氏以為,“指事”與“象形”和“會意”之區別在于——
“象形”專謂一物,比如“日”“月”,“指事”則是包含眾多對象的抽象概念;“會意”必是合體字,而“指事”一定是獨體字。
他的這一區分,確有參考價值,只是過于絕對。而且其所舉字例,有不少卻錯了,不遑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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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事”,與“象形”甚或“會意”,關系的確密切。嚴格來說,其區別在于——
“象形文”,以所“象”對象的獨體形象表現字義;“會意字”,是將不同的“象形文”重新組合來表現字義;“指事字”,則是通過“指事符號”對某一形象的“指識”而體現字義。
就是說,“指事字”,必定依附“象形文”而存在,并以“指示符號”強調某一完整形象的“局部”“重點”,從而展示其字義。
例如,“木”是“象形文”,先民為強調其根部,便在此位置加一“短橫”作為“指示符號”,造了“本”字;同理,在“木”的上端加一“長橫”作為“指示符號”,強調樹梢部分,造了“末”字。
還如,甲骨文的“刃”“肘”“亦(腋之本字)”“厷(肱之本字)”“氣”,等等等等,莫不如此。
說回到甲骨文“亢”字。
第一,假若“亢”確為“指事字”,其必有所依的“象形文”,是什么?
第二,“亢”下面的“短橫”作為“指示符號”,強調的是什么?
解決了上述兩點,便不難破解甲骨文“亢”字本義了。
我們不妨想得遠一點。
中國是世界上爆發“農業革命”的三大發源地之一。一萬多年前,遠古先民已然逐漸告別游蕩的采集狩獵生產生活方式,進而轉向定居的農耕生產生活方式。
農耕要靠天吃飯。因此,為確定季節時令的觀象授時實踐,就成了農耕生產力中的重要組成要素。
萬物生長靠太陽。考古證明,至晚在距今七千年前,先民已通過立桿測影,確定了“分至啟閉”的“四時”“四節”統稱“八節”的二十四節氣骨干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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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水坡古墓墓主身旁的“蚌龍”和“蚌虎”)
主要生活于黃河流域的古人,處于北緯36度上下,獨特的地理位置,使其在夜間可以清晰完整地觀測北天極、北斗等天際,于是在最晚至今6500年前,已確定了“斗建”“東宮” “西宮”三個授時系統,并初步形成了“四宮”的完整天區劃分。
屬于仰韶文化的西水坡古墓中,北斗、蚌龍、蚌虎以及鹿鳥等圖形,以及古墓精準按照“子午線”和“卯酉線”建筑等等,均展現了6500年前先民高超的天文學水準和宗教想象。
“蚌龍”,表明遠古先民對東宮龍星進行了長期精密觀測,并作為主要授時星宿,且揭示了中華民族已經將以龍星為原型的“龍”,作為崇拜的神祇和民族的圖騰。
“龍”,世間沒有而天上有——這便是龍星之“龍”,蘊含 “隆大”“榮寵”之意的名之由來。
最早的龍星,由“角、亢、氐、房、心、尾”六宿組成,后來因為“四宮”要符合月站“二十八舍”需要,才又加進了“箕宿”而成為“東宮七宿”。
可以確認,距今6500年前,龍星六宿的名稱以及各自在“蒼龍”身體中的部位和“功效”,在古人的觀念中已被固定了下來。
也可以確認,龍星六宿的名稱和含義,后來始終并為改變。
那么,龍星六宿中的“亢”,其名其義也就是遠古先民極早之前形成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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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可知的最早的漢字,是甲骨文。甲骨文的“龍”字,便是象形龍星的形音義三位一體結合。(見上圖)
龍星之“亢宿”何意?
《爾雅》郭璞《注》:“亢即咽。”
《一切經音義》引《倉頡篇》:“亢,咽也。”
《漢書》顏師古《注》:“亢者,總謂頸耳。”
《后漢書》李賢《注》:“亢,喉嚨也。”
龍星“亢宿”,就是蒼龍“咽頸”——西安交通大學西漢墓星象圖中,龍宿頸部繪有相連二星,其中一星為蒼龍右前爪所握。
這應該呈現的,就是“亢宿”的遠古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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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學漢墓星圖中的龍星)
《說文》所謂“亢,人頸也”,恰好是段氏說的“指事”之“事晐眾物”的抽象泛化概念之體現。
甲骨文“亢”字有無具體所“象”?
有。這就是龍星龍形以及甲骨文“龍字”的“咽頸”部位。(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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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通過商周銅器銘文中的金文“亢”字,或可更清楚地了解古人造此字的所“象”及其“指識”。
“亢宿”之北,有“大角”,為一等亮星。
古人早期曾將“大角”并入“角宿”。這是古人至晚在6500年前,建立了“北斗”與“四宮”后來發展為完整的二十八宿“栓系”的“天球網絡系統”——依“北斗”延長線首先找的即是“大角”星,然后才可找到“角宿”。
“大角”的左右兩側,有“左攝提”星和“右攝提”星。《石氏星經》云:“攝提六星夾大角”。
上述金文“亢”字,最上面當為一等亮星“大角”,表示為重重的圓點;兩側便是左攝提、右攝提;下半部,是由“大角”找到的龍星星象的“咽頸”部;斜著的“短橫”為“指示符號”,強調的就是龍的“咽頸”。(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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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確實就是后來的“吭”字,“咽喉說”當可成立。
這樣,“亢”的其他字義,皆為引申義或假借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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