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馬拉雅小區基本情況與目前矛盾
虛假宣傳導致跌落神壇?
喜馬拉雅位于重慶南岸區南濱路,由重慶陽光壹佰開發,定位為豪宅項目,銷售承諾配恒溫泳池、健身房等高端配套設施,物業費為 10 元 / 平方米/月,還推出高回報返租計劃,但據說實際未兌現,現房價大跌,業主與物業公司(地產旗下公司)矛盾頻發。
商住一體的物業管理問題頗多
物業服務與酒店混合經營,經費和人員被酒店占用,設施疏于修繕,服務標準降低,公共區域被非法侵占,物業公司不作為,且開發商拖欠車位物業費和大修基金。
據說問題很多,不一一列出了,看看業委會寫的啥吧:
![]()
業委會依規成立并備案,但是開發商不認可
2023 年 2 月,20% 以上業主申請成立業主大會,籌備組在涂山鎮石溪路居委會指導下成立,歷經 6 個月、9 次會議,于 9 月公告首次業主大會召開時間,采用線上與線下結合投票方式,收回有效票 462 張,通過三項決議,選舉出首屆業委會成員,并于 10 月 30 日經涂山鎮政府備案,具有法律效力。
陽光壹佰公司以持有車位產權為由,在籌備期頻繁更換代表、拒絕提供車位明細表,拖延核實專有面積;后又以 “車庫面積未計入投票權” 為由,提起行政復議和民事訴訟,均被駁回。
業委會履職與后續糾紛
2023 年 11 月,業委會組織業主大會表決解聘重慶喜馬拉雅酒店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并于 2024 年 4 月依法選聘龍湖物業,陽光壹佰公司起訴確認物業服務合同無效,再次敗訴。
原物業公司被解聘后拒不撤出小區,轉移物業管理檔案資料,業委會多次發函要求南岸區住建委履行職責,住建委發出整改通知書但無效,業委會向南岸區法院提起撤場訴訟,2025 年 5 月法院裁定以首次業主大會排除開發商車位面積為由認定業委會選舉無效,業委會對此表示質疑,認為法院存在越權審理、同案不同判等問題,呼吁上級法院糾正錯誤裁定,徹查司法不公,責令原物業撤場。
至此 陽光壹佰物業,本地龍頭物業龍湖物業,各不相讓, 在重新創造了一個新神話:雙物業袂服務,成為住宅物業“雙物業服務”的“ 重慶示范 ”。
![]()
物業、開發商、業委會三者之間的矛盾與訴求
核心矛盾:陽光壹佰公司自持酒店、大量未售車位,商業和住宅混雜的樓盤,導致開發商的車位使用與物業管理需要,和住宅部分的需求存在天然矛盾;故開發商與業委會的矛盾難以調和。
誰都不想利益受損,故開發商發現業委會成立對其不利后,就借口車位未計入投票權,借訴訟業委會成立合法性,企圖拖延業主自治,并維護關聯物業公司利益。
據說是,壹佰地產與壹佰物業均為失信被執行人,業委會方覺得是惡意訴訟、是茍延殘喘?
業主訴求:開發商幾次訴訟,先后多次判決開發商撤銷業委會訴求不成立,但是最近一次法院有判決認同開發商質疑,引起業主們憤怒,要求上級法院糾正錯誤裁定,維護業主大會決議合法性;徹查司法不公;責令原物業公司立即撤場,保障小區管理秩序正常。
看看這個業委會和小區發出的怒吼吧:
![]()
喜馬拉雅小區啟示錄:
1、開發商和規資部門,很少考慮商業和住宅混雜、大型居住區的管理、維護等等,導致商項目立項階段其實就埋下禍根。廣州華南新城業主,現在也是深受商住混雜、體量過大的苦!這樣的例子舉不勝數。
2、前期物業代管業主公共收益,往往有去無回;地下車庫的產權底屬于誰,并不是難以界定之事,甚至可能都心知肚明。不動產登記初始登記、土地增值稅抵扣核查、車位只租不售、車位優先保證業主使用等等規定,形同虛設,未能落實、未能監管。這些現象,導致各地業主都感覺心里堵、心里苦。
3、賣地、賣樓一時爽,顧頭不顧尾的發展模式,現在留下一地雞毛,各地不少小區留下殘破的殘局,又該誰?能讓誰?來收拾呢?
歡迎留言討論!
取材網絡,基于取材評論,若有不妥請私聊,以便更正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