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王春棠)海南萬寧大洲島國家級海洋生態自然保護區管理處于近日發布公告,海南萬寧大洲島國家級海洋生態自然保護區(簡稱大洲島保護區)1990年經國務院批準建立,含大洲島及周邊海域70平方公里范圍。
大洲島保護區暫未開放相關旅游活動,為加強對大洲島保護區人類活動管理,保護好海洋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和《海南省自然保護區條例》相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嚴禁進入保護區。
二、嚴禁游艇和漁船等非法載客進入保護區從事旅游、垂釣和潛水等活動。
三、嚴禁通過抖音、小紅書、馬蜂窩、微信、微博、美團等社交媒體非法招攬游客進入保護區從事旅游活動。
四、嚴禁進入保護區炸魚、電魚、毒魚和進行掠奪性捕撈作業。
五、嚴禁上島捉山蟹、摘紫菜等采集活動。
六、嚴禁新增亂搭亂建棚屋和修建與保護管理無關的建筑及設施。
凡違反本公告的單位或個人,將依據相關規定,根據不同情節處以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蘇應杰】
【內容審核:李雨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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