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寧波晚報
云南楚雄警方近日破獲一起冒充民警詐騙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江不僅虛構多重警務身份招搖撞騙,還公然盜用一名因公犧牲民警的專屬警號,性質惡劣。
畫面中被警方控制的人,正是近期在當地作案的詐騙嫌疑人王某江。今年以來,他精心包裝了“市公安局民警”“特警突擊隊員”“警務實戰教官”等多重身份,騙取多名群眾錢財。
燒烤攤主趙先生是最早的被害人之一。他回憶,王某江因為常來吃燒烤逐漸熟絡,一次偶然聽到趙先生和朋友討論想買電動車,立刻主動搭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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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 趙先生:他就說他有一種方法可以幫我們弄車,就是交警收回來些車,他說這種車弄出來便宜,就是以報廢價格,讓我們把錢拿給他就行了,第一次他說要落戶,然后我們給了700元,第二次是500元,后面第三次是2000元,第四次是1350元。他就通過這種理由讓我們打錢,到后面電話就打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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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江在與被害人見面時會特意選在監控盲區。由于嫌疑人有較強的反偵查意識,警方的案件偵辦工作陷入僵局。直到11月4日一名女性被害人張女士來到派出所報案,才讓案件有了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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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 張女士:在網上聊天認識的,他就說他是云豹突擊隊的隊長,從昆明特調下來的。我說我喜歡狗。他就說他給我拉了一只,但是要我自己出去買狗糧,說在他們那個特警訓練基地里面訓好了給我拉回來。兩個星期就交一次狗糧費,一次就交700元。中途還有狗生病,打疫苗,都要了好幾千元。后面又說他爸幫我找工作,說是剛好趕上了一年一次的培訓,要交培訓費。打得最多的就是他的兩個賬號,打了13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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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打款金額越來越大,張女士終于察覺不對勁,她約王某江見面要求退錢,爭執中王某江察覺不妙,立刻逃離現場。而張女士提供的見面視頻,則清晰記錄下王某江的體貌特征,警方據此鎖定了王某江藏身的酒店,成功將其抓獲。
仿制警用裝備騙取信任
被警方查獲
在王某江的落腳點,警方搜出了很多“行頭”:帶有“警察”標識的仿制警服、反光背心、防刺服,還有玩具槍、伸縮棍和假證件。這些看似唬人的裝備,實則破綻百出。
楚雄市公安局東城派出所副所長 楊磊:跟我們的這個警用制式裝備還是有所區別。證件很粗制濫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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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王某江供述,他的“警用裝備”都是從網上購買普通保安服、反光背心,再通過線下小作坊印制“警察”標識、偽造警號貼上去,這樣一身“行頭”,成了他騙取信任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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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磊:他在網上買了一些安保裝備,然后又到線下通過各種渠道,做了一些警察字樣、標識,貼到這些安保裝備上面,讓群眾無法分辨他這些裝備是真正的人民警察佩戴的制式裝備,還是普通的安保人員所使用的裝備。
盜用因公犧牲民警警號
性質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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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清點裝備時,民警發現,王某江還盜用了楚雄市公安局此前因公犧牲民警的警號,性質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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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冒充警察招搖撞騙涉嫌違法犯罪
目前,王某江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其相關社交平臺賬號已被依法封禁,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民警提醒,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和標志受法律嚴格保護,絕非“想買就能買、想改就能改”。
楚雄州公安局治安支隊民警 杜永璋:根據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管理辦法規定,人民警察的制式服裝和標志是由公安部統一授權的企業生產和銷售。沒有獲得公安部授權的企業,生產銷售屬于非法行為,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或者個人處15日以下拘留,可以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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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改造、使用假警服警號,本身就涉嫌違法。而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更是法律明確嚴懲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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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永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的規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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