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經濟內參,數據湖北專欄。7月31日,《湖北省數據條例》經湖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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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數據條例》分為總則、數據權益保護、數據資源管理、數據流通、數據產業和應用、數據安全、保障措施、法律責任、附則等九章,共六十九條,涵蓋數據工作全鏈條。
一、數據權益保護方面。
《湖北省數據條例》堅持以保護促利用,探索建立數據權益保護機制,完善數據產權登記制度,激發各類主體參與數據要素市場活動的積極性。明確采集、處理個人信息相關數據應當遵循的規則,切實加強個人信息保護。規制網絡平臺服務行為,更好維護平臺用戶權益。
二、數據資源管理方面。
《湖北省數據條例》聚焦公共數據匯聚治理難題,壓實各單位公共數據歸集治理責任,強化全流程質量管控。加強公共數據資源平臺建設與管理,推動數據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跨業務、跨系統互聯互通,提高數據資源的流通利用效率。落實公共數據資源登記制度,加強數據資源調查,摸清數據資源底數。支持企業等主體提高數據治理能力。
三、數據流通交易方面。
《湖北省數據條例》一體推進公共數據共享、開放和授權運營,構建以共享為原則、不共享為例外的公共數據共享機制,以清單管理為基礎的開放機制,建立統一的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機制,打通公共數據在政府部門間以及面向社會的流通利用通道。加快構建數據交易服務體系,完善數據流通交易平臺功能,引導各類主體積極參與,推進數據要素合規高效流通利用,繁榮數據要素市場生態。
四、數據產業發展和數據賦能方面。
《湖北省數據條例》加強數據產業規劃布局,支持和培育數據市場主體,推動數據產業集聚發展。加大對數據企業扶持力度。統籌推進數據技術創新、數據示范應用及創新,支持企業開展人工智能原創性技術創新。推動數據技術創新與實數融合,推動數據賦能生活服務和數字化治理,提高政府履職和服務能力。
五、數據安全和保障方面。
《湖北省數據條例》推動構建政府、企業、社會多方協同的數據安全治理模式,將安全貫穿數據供給、流通、使用等全過程。強化基礎保障,從推動數據基礎設施建設、統籌資金保障、加強數據領域人才培養、推進數據要素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實行包容審慎監管等方面,完善數據發展和治理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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