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執行局對“終本”案件展開全面梳理。如何切實有效解決“終本”案件,成為執行工作的關鍵課題。這不僅要求執行工作迅速高效,更需“動之以理,曉之以情”,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將“法理與情理”有機融合,力求讓每一個“終本”案件都能得到實質性化解。
回溯到2023年4月21日,米脂法院執行局受理了衣某格日販賣毒品罪一案,依法判處其罰金50000元。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第一時間對衣某格日名下財產進行全面查詢,卻發現其名下毫無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隨后,執行干警親赴衣某格日服刑的監獄,對其開展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耐心闡釋法律規定和履行義務的重要性,然而衣某格日堅稱無力繳納罰金。
為了探尋執行的可能,執行干警不辭辛勞,前往衣某格日的戶籍所在地展開實地調查。經過一番艱苦排查,確認其名下確實沒有任何實際財產可供執行。考慮到衣某格日家庭方面存在的特殊困難,確實無法履行罰金繳納義務,執行干警在向其家屬詳細說明案件情況和法律后果后,該案無奈進入“終本”階段。
但執行干警并未就此放棄。2025年5月,執行干警再次主動與衣某格日家屬取得聯系,以極大的耐心和專業素養,深入淺出地向家屬解釋相關法律知識,著重強調拒不履行法律義務可能產生的嚴重后果。在執行干警春風化雨般的柔性勸導下,衣某格日家屬的態度逐漸轉變,表示愿意盡力為衣某格日繳納罰金。經過努力籌措,其家屬終于湊齊了50000元罰金,并于7月由其哥哥代為完成繳納,至此,該案圓滿執行完畢。
執行案件并非單純追求雷厲風行的強制手段,它是“法之強制”與“法之溫柔”的有機結合。只有在每一個執行案件中充分融入“情理”,讓當事人切實感受到法律的威嚴與溫情,才能贏得民眾對執行工作的廣泛支持,推動執行工作更加高效、有序地開展,真正實現司法公正與社會和諧的有機統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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