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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慶后遺產信托案,在香港高等法院的判決書中公布的證據和事實認定,可以基本上確定長公主敗訴了,除非浙江高院讓她勝訴:
1,信托是宗慶后的真實意愿,每人七億合計21億,只能三兄妹及其后裔享受。這個法院無法否定,除非以程序錯誤為由撤銷。
2,長公主原本的對策就是拖延不辦信托,想辦法轉移財產,只是對方也不傻,立即要求香港法院保全18億財產。
3,宗馥莉要求自己子女也能享受信托收益,目的是攤薄三兄妹。可是如果想達到這個要求,宗莉馥可得在一兩年內自己生育八個小孩,才能攤薄三兄妹的收益。
再看看該法院也披露了宗慶后的遺囑。在遺囑里,宗慶后已經把財產分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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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生前一共立下兩份遺囑,一個信托。
兩份遺囑中都指定了女兒宗馥莉、妻子施幼珍以及宗慶后的母親王淑珍在內的若干人士做為受益人。
信托則是給宗繼昌、宗婕莉、宗繼盛的,(內含三份各七億美金不動本信托)三個孩子一人一份。
說白了,就是家業給了宗馥莉,剩下的小頭留給她的三個弟弟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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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的,宗慶后這個分配對宗馥莉已經夠意思了,估計也是宗慶后對宗馥莉小時候心里陰影的彌補吧。更沒有偏袒小三一家,只是給他們娘仨留下經濟上的保障,這是人之常情。
可是沒想到,作為長女的宗馥莉居然會如此心胸狹窄。在老爹死后悍然違背遺愿,親情相殘,還把宗慶后隱藏了一輩子的秘密給抖落出來。這樣搞,不僅毀了老爹的一世英名,還嚴重打擊了哇哈哈的形象,給企業帶來巨大的損失。
宗馥莉此舉已經無異于鞭尸宗慶后了!
怪不得叔叔宗澤后都忍不住兩次出來指責這個侄女做的“太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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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千億級企業的管理者,居然如此不顧全大局,不愛惜企業名聲,更不管哇哈哈上上下下幾萬名職工的利益;作為長女則不忠不孝、自私刻薄,為一己之私不惜毀了老爹的一世名譽,甚至毀了哇哈哈都在所不惜。
要知道,那18億美元,無論輸贏,她都無法染指,但她寧可便宜了香港某銀行,也決不能便宜了弟弟妹妹。真不知道這是什么心理,但肯定不正常。這樣的人又怎么適合做一把手?
建議杭州國資委,重新評估宗馥莉的,必要時撤換,不能讓娃哈哈這個民族品牌給這個女人給毀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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