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虛假廣告罪】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七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
第二十五條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九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虛假評價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并處吊銷營業執照。
《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網絡交易經營者不得以下列方式,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一)虛假交易、編造用戶評價。
《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第九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行為,對商品生產經營主體以及商品銷售狀況、交易信息、經營數據、用戶評價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或者相關公眾:(一)虛假交易、虛假排名。
發送 | 臺江區委政法委、臺江區人民檢察院
編輯 | 臺江區人民檢察院 蘭寧、趙慶子
審核 | 臺江區人民檢察院 程 明
![]()
臺檢在線
即可關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