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庫編號:2025-12-3-007-003
李某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資格認定案——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后,用人單位注銷登記的,人社部門應當受理勞動者提出的工傷認定申請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訴稱:自2021年10月6日起,其在哈某某經營的某物流接貨站從事裝卸和搬運工作。2022年7月27日,李某在工作期間受傷,哈某某將原告送到醫院并支付了部分醫療費。因后續醫療費及傷殘賠償金未達成一致意見,李某于2022年12月20日向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確認李某與某物流接貨站在2021年10月16日至2022年7月27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裁決書生效后,哈某某作為某物流接貨站實際經營者,惡意將某物流接貨站注銷。
李某于2023年7月11日向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該局于2023年7月24日作出《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李某訴至法院,請求判令:依法撤銷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人社局2023年7月24日作出《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責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人社局依法認定原告為工傷。
被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人社局辯稱:其作出的《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已履行了法律規定的全部程序,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準確,認定事實清楚。
法院經審理查明:自2021年10月16日起,原告李某在他人介紹下,至某物流接貨站從事駕駛員兼裝卸工工作。2022年7月27日,原告李某在某物流接貨站裝卸貨物時受傷。2023年2月12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書,裁決“申請人李某與被申請人某物流接貨站在2021年10月16日至2022年7月27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某物流接貨站沒有為原告李某依法繳納工傷保險。2019年7月11日,某物流接貨站成立,經營者為哈某某,但2023年3月9日被注銷。原告李某于2023年7月11日向被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2023年7月24日,被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人社局作出《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理由為:“該單位已在提交工傷認定申請之前注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主體喪失的情況下,不符合工傷認定的條件,遂決定不予受理。”原告李某不服被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人社局作出的不予受理決定,訴至法院。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烏魯木齊墾區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4日作出(2024)兵1101行初3號行政判決:一、撤銷被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23年7月24日作出《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二、責令被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判決生效之日起60日內為原告李某提交的工傷認定申請重新作出處理決定。
宣判后,雙方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裁判理由
本案的爭議焦點為:原告李某向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人社局提出認定工傷的申請是否符合受理的條件。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本案中,某物流接貨站在存續期間與受傷害職工即本案原告李某之間存在勞動關系,雙方的勞動關系亦經仲裁機構予以確認,故李某系“職工”。李某在該物流接貨站裝卸貨物時受傷,屬于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因此,本案存在相應工傷事實。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本案中,經營者注銷公司登記的行為,并不能改變其該公司在存續期間與李某之間的勞動關系,李某提交了事故發生時其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證明材料。此外,盡管用人單位已被注銷,但不影響受理工傷認定的申請。如果認為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受到事故傷害后,注銷工商登記便不用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不符合立法精神。
因此,李某的申請符合受理條件,被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人社局作出的《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適用法律錯誤,明顯不當,依法應予撤銷,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裁判要旨
勞動者在工作中遭受傷害后,用人單位為逃避工傷保險義務而惡意注銷企業登記的,不改變用人單位在存續期間與受傷害職工之間的勞動關系。人社部門應當依法受理勞動者提出的工傷認定申請,根據實際情況作出是否認定工傷的結論。
關聯索引
《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5號,2010年修訂)第2條、第18條、第66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2017年修正)第70條
一審: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烏魯木齊墾區人民法院(2024)兵1101行初3號行政判決(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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