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一份落款為江蘇遠通波紋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遠通)的“100萬懸賞公告”引發關注。公告中,該公司向社會公開征集福建省福州市長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陳某的“違法犯罪線索”。
時隔約一年半,2025年8月19日,江蘇遠通迎來“回旋鏢”——陳某將江蘇遠通和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微博平臺運營方)告上法庭,索賠100萬元,理由系名譽侵權。
回顧
20多份函件騷擾 50多次調查
江蘇遠通花百萬跨省懸賞公職人員犯罪線索
江蘇遠通成立于2001年09月28日,注冊地位于泰州市姜堰區,經營范圍包括金屬波紋管、旋轉補償器等制造、自銷等。
企查查顯示,該公司擁有專利64項,屬于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及省級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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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據媒體報道,江蘇遠通的微博從1月15日起,多次發表對陳某的投訴舉報文章。
舉報文章稱,江蘇遠通中標福州市長樂北區集中供熱改造工程(廠外部分)的旋轉補償器供應項目,同行江蘇宏鑫旋轉補償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鑫公司)向長樂區市監局提出專利侵權糾紛,該局于2023年9月14日立案,并由該局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陳某等三人審理。此后,宏鑫公司又舉報江蘇遠通產品質量不合格,該舉報同樣由陳某調查。
舉報材料中,江蘇遠通認為,在4個月的調查過程中,陳某“涉嫌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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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時,江蘇遠通“100萬元懸賞公告”在微博平臺廣泛被轉發。
該懸賞公告指出,“由于福州市長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陳某,在辦理江蘇宏鑫旋轉補償器科技有限公司訴我司專利侵權糾紛,以及該司投訴我司產品質量不合格案件中,在明知我司產品不存在質量問題,同時也完全符合采購方合同約定的情況下,仍然無休止、無底線地瞎折騰,濫用職權發出二十多份函件騷擾與我司產品沾邊的單位,并對業主方、施工方、監理方等單位展開超過五十次的調查,徇私舞弊將我司的商業秘密泄露給競爭對手宏鑫公司。”
江蘇遠通因此發出懸賞公告,向社會公開征集陳某在擔任公職期間的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貪污受賄等違法犯罪線索。并承諾若線人提供的線索查證屬實,并導致陳某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將給予線人100萬元資助。若該線索導致陳某被降級降職、開除公職等處分的,也將給予線人不少于5萬元人民幣的經濟資助。
懸賞公告發出后不久,長樂市監局發布通告稱,關于江蘇某公司被投訴舉報涉嫌專利侵權糾紛及產品質量問題等事宜,系兩家企業市場競爭行為所致,目前正在依法依規審理調查。希望各方保持冷靜理性,企業可通過合理渠道反映訴求,依法依規處理市場糾紛,共同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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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顯示, 江蘇遠通確和宏鑫公司有專利糾紛,且由來已久。2020年的 (2020)蘇01執689號判決書顯示,江蘇遠通為專利權糾紛被執行人,被執行金額高達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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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侵權 賠償100萬元
公職人員起訴江蘇遠通及微博運營公司
據長樂區人民法院官網顯示,陳某訴遠通公司和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名譽權糾紛案于8月19日上午在長樂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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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黃河媒體記者報道,陳某的訴訟代理人請求法院判令遠通公司立即停止侵犯陳某的名譽權,并且在其名下官方網站、官方微博等連續30日刊登致歉聲明,向陳某賠禮道歉并消除影響。判令遠通公司賠償陳某精神損害撫慰金100萬元以及訴訟費、律師費等;同時,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作為微博平臺運營方應該承擔連帶責任。
原告方還稱,陳某遭受了不計其數的惡意攻擊并患上焦慮疾病,長期失眠并服用精神藥品。
案件在經過長達2個多小時的審理后休庭,并未當庭宣判。遠通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后續會等法院判決下達后,若有需要會適時向社會公布。
目前,該公司微博顯示內容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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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來源:央廣網、新黃河客戶端、新浪微博、安市護航、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中國裁判文書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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