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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例為解凍小分隊真實辦理的案件,當事人姓名已做化名處理。
一、案情簡介
何女士在國外過著安逸的生活,平時喜歡在各大平臺投資理財。某日,她的朋友向她推薦了一個不知名的投資理財平臺,雖然何女士剛開始并不信任這個理財平臺,但當她看到朋友通過該理財平臺獲得了可觀的收入后,何女士決定在這個平臺嘗試一下。這個平臺使用起來一切正常,直到何女士在一次出金后,銀行卡不能對外轉賬,當她聯系上國內銀行的工作人員后才知道自己的銀行卡被異地公安司法凍結。
何女士為了解除這張銀行卡的司法凍結,急忙回到國內前往凍結地的公安申請解除司法凍結。何女士來到凍結地公安后,承辦警官告知何女士其銀行卡因收到5000元的涉案資金導致銀行卡被凍結,需要她提交證據材料協助調查,排除涉案嫌疑后方可解凍銀行卡。何女士核對銀行流水發現,承辦警官說的那5000元的涉案資金正是朋友推薦的那個投資平臺轉賬給她的資金。何女士當即向承辦警官出示了她在手機上使用該投資平臺出入金的記錄,并表示為了盡快解凍銀行卡,她愿意向報案人退還涉案資金5000元。于是,凍結地的公安給何女士開具了不涉案證明,并決定為其解凍銀行卡。
何女士聽到凍結地的公安同意給她解凍銀行卡便松了一口氣,當她等到銀行卡解凍后發現銀行卡仍然不能對外轉賬,于是她再次聯系銀行的工作人員詢問原因,這才知道自己的銀行卡因司法凍結且為一級涉案卡,被公安部上了“總對總”管控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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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嘗試自行解除
何女士想利用自己在國內的時間盡快解除公安部“總對總”管控名單,以便于她在國外可以正常使用銀行卡網上購物。因此何女士當即咨詢銀行工作人員如何解除管控名單,銀行的工作人員告知何女士要去開戶行所在地的反詐中心申請才能解除。當何女士前往開戶行所在地的反詐中心后,反詐中心的警官要求何女士提供證據材料、凍結地公安制作的筆錄、不涉案證明以及銀行開具的《涉詐風險賬戶審查表》。
可是,何女士沒有任何一項材料可以提供給反詐中心的警官,即使是她手機上的證據已經不能使用了,因為手機上的那個不知名投資平臺的APP已經不能正常登陸了,就連之前的聊天記錄也被何女士刪除了。何女士想到當時到凍結地公安申請解凍時,凍結地公安的警官給她的手機進行了拍照,凍結地公安應該會保存證據材料。在何女士聯系上凍結地公安后,凍結地公安并沒有協助何女士提供相關證據材料以及筆錄。何女士與凍結地公安以及開戶行所在地反詐中心溝通無果后,請求她的律師朋友幫忙處理解除“總對總”管控名單事宜,后來何女士的律師朋友推薦她聯系解凍小分隊的律師為其處理該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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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確認委托
何女士聯系上解凍小分隊的律師后,向解凍小分隊的律師講述了她申請銀行卡解除司法凍結的情況以及她前往開戶行所在地反詐中心申請解除管控的情況。解凍小分隊的律師根據何女士講述的情況,為其提供了解除“總對總”管控名單的思路和方案。何女士對解凍小分隊律師提供的思路和方案表示贊同和認可,并決定委托解凍小分隊的律師為其處理解除管控名單的相關事宜。
四、辦案經過
解凍小分隊的律師接受何女士的委托后,開始踏上了為何女士解除“總對總”管控名單的道路。
第一站:解凍小分隊的律師前往開戶行所在地反詐中心了解了何女士銀行卡被公安部管控的情況,并繼續為其溝通申請解除管控,但是該反詐中心堅持要求提供證據材料,如果沒有證據材料即使可以幫忙提交解除管控的申請,但依然會被上級公安退回申請,并要求補充證據材料。介于此,解凍小分隊的律師考慮向凍結地的公安為何女士溝通申請解除公安部管控一事,但與凍結地公安溝通前需先準備好銀行開出的《涉詐風險賬戶審查表》,于是解凍小分隊的律師來到了第二站。
第二站:解凍小分隊的律師來到了何女士銀行卡的開戶行,聯系到該銀行的客戶經理,了解了相關情況,該銀行的客戶經理查驗何女士為解凍小分隊律師開具的授權材料后,同意為何女士開出《涉詐風險賬戶審查表》。同時,該銀行的客戶經理還愿意以銀行的名義為何女士申請解除部分管控措施,即每天可以線上轉賬1000元。案件走到這里時,雖然公安部的“總對總”管控措施沒有完全解除,但是何女士的銀行卡至少可以每天線上轉賬少量資金,算是初步取得了小小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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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凍小分隊的律師為了取得最后的勝利,開始與凍卡地的公安進行溝通。起初凍卡地的警官要求提供銀行開具的《涉詐風險賬戶審查表》,并愿意為何女士申請解除公安部“總對總”管控名單,于是解凍小分隊的律師立即聯系何女士開戶行的客戶經理,請客戶經理將已開具好的《涉詐風險賬戶審查表》提供給凍卡地的公安機關。可是,當凍卡地的公安機關收到《涉詐風險賬戶審查表》后,遲遲不開始申請解除公安部管控的流程,經過多次電話溝通無果,解凍小分隊的律師撥通了投訴電話,幾日后該公安機關的主辦警官聯系上解凍小分隊的律師,向解凍小分隊律師解釋了遲遲不推動后續程序的原因,即當時為何女士辦理解凍銀行卡的警官并沒有保存何女士當時提交的證據材料,他們也不能按照正常程序向上級提交解除公安部管控的申請。但是,解凍小分隊的律師認為,針對“證據缺失”這一問題可以用其他方式解決,于是解凍小分隊的律師決定前往凍卡地的公安機關與主辦警官現場溝通解決方案。
第三站:解凍小分隊的律師按約定的時間到達了凍卡地公安,雖然剛見面時凍卡地警官的態度并不友好,但經過解凍小分隊律師耐心地溝通,并向凍卡地警官提供了一個解決“證據缺失”的思路即由凍卡地公安給何女士出一份特別的情況說明,說明證據缺失的原因。凍卡地警官接納了解凍小分隊律師提供的思路,并愿意給何女士從新補一份筆錄(因為當時解凍的警官并沒有給何女士做筆錄)。但此時的何女士已經回到國外的住處,不方便再次來公安現場做筆錄,經過解凍小分隊律師的溝通,凍卡地警官同意給何女士做一個視頻筆錄。后來,因何女士回到國內,解凍小分隊的律師陪同何女士再次前往了凍卡地公安補做了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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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凍卡地的警官迅速為何女士向上級提交了解除公安部“總對總”管控名單的申請,等待各級公安逐級審核。幸運的是,申請解除管控的材料順利地通過了市公安、省公安廳的審核,雖然公安部在審核時使用了較長的時間(約2個月的時間),但最終還是通過了審核。至此,何女士的銀行卡解除了公安部“總對總”管控名單。
五、結語
解除公安部“總對總”管控名單的案件比解除司法凍結的案件更為復雜,如果遇到不能集齊解除管控的必要材料(凍卡地公安筆錄、證據材料、不涉案證明、銀行開具的《涉詐風險賬戶審查表》)時,則案件的難度會更大。所以,當遇到這種情況,建議大家先行咨詢專業的律師,或者直接委托律師辦理。
*本案例為解凍小分隊親辦案例,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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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凍小分隊簡介
解凍小分隊由全球規模的盈科律師事務所全球總部合伙人、中國區董事郭志浩律師發起并成立于2021年。 經 過 近年來的高質量發展,解凍小分隊成員的足跡已經遍布了國內近200個地級市,承辦的數百件銀行卡被公安機關凍結的案件中涵蓋了虛擬幣交易、錢莊換匯、外貿交易、網賭競彩、電商刷單、貸款刷流水、黃金珠寶等各類凍結類型,涉及全國范圍內詐騙、開設賭場、非法經營等各類刑事案件,客戶也遍及中國(含港澳臺)、加拿大、美國、澳洲、新加坡、菲律賓、越南、非洲、中東等國家或地區。解凍小分隊以服務客戶為原則,秉承“安全、專業、高效”的價值觀,建立了標準化、流程化、精細化的辦案制度,不斷的追求更高的解凍率、更高的解凍速度以及更高的客戶滿意度,不論小到幾萬還是大到幾千萬的案件,我們始終堅持到現場處理每個案件。截至目前,解凍小分隊的歷史案件綜合解凍率也保持在99%左右,也是國內首個公開歷史案件解凍率及未解凍案件原因的正規律師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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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凍小分隊辦案足跡圖)
解凍小分隊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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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志浩
郭志浩律師,中國致公黨員,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全球總部合伙人、中國區董事、西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中南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現任盈科全球涉外刑事中心中國區主任、盈科全球校所合作委員會執行主任、盈科深圳第六屆管委會委員、學術工作委員會主任、刑民交叉中心副主任、數字經濟法律事務部主任、股權高級合伙人等,同時兼任西北政法大學數字經濟與國家安全研究院執行院長、中國政法大學研究員兼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實踐導師、山西農業大學客座教授、深圳市法學會數字法學研究會理事、深圳鏈協法律專委會主任等。多次榮獲盈科全國優秀律師、十佳律師、卓越貢獻大獎、領軍人才等,2022年入選《對話律師》年度封面人物、2024年人物專訪被收入《奮進中國》。 曾辦理眾多百億級經濟犯罪、國際紅通、涉黑涉惡等國內外重大敏感類案件,且為近三十例刑事案件作出成功的無罪辯護 ,部分經典案例被編入《辯策》《盈論》《案說合規》《影響力聚焦》等著作。此外,其發表數篇專業學術論文(部分為 核心期刊 ),出版國內首本區塊鏈行業法律實務類暢銷專著《區塊鏈法律實務》和反洗錢專著《反洗錢專項法律實務》(均出版于中國法律出版社)。多次受邀 新華社、路透社 等國家級通訊社的采訪,民主與法治、中國經營報、中國產經新聞、CCTV華夏之聲、法治日報、新京報、深圳特區報、廣州日報、浙江日報、南方都市報、南方周末報、財經雜志、時代財經、界面新聞、第一財經、鳳凰新聞、華爾街見聞等數十家官方媒體均有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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