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紹興市的魯迅紀念館一面繪有魯迅手中夾著香煙的墻畫,遭到游客投訴。投訴者的理由是,有游客在此參觀打卡時,會在墻畫前點燃打火機或者香煙,與魯迅“合影”。
![]()
據媒體報道,游客孫女士在社交平臺發文,認為這幅魯迅抽煙的墻畫不妥,并在8月22日將此事投訴到了“浙里辦”。
有網友認為,“這一形象太經典了”“受眾并沒有那么經不住誘惑”。
也有人認為,就墻畫引發的“公共場所點煙打卡”行為,更值得關注。
據說,隨著“魯迅夾煙”墻畫被投訴一事引發關注,有網友上傳照片稱,該墻畫中魯迅的動作將由“抽煙”改為“握拳”。
無獨有偶。網傳,壺口瀑布景區里有一頭公驢,每天的工作就是“接待游客”打卡。公驢畢竟是公驢,由于不可控的生理原因,敏感部位突然發生重大的物理放大現象。
一女游客認為“污染”了游人視線,就把驢給投訴了。景區接到投訴,立即“整改”,給公驢敏感部被套上了一個粗大的波紋管,被網友調侃為“大褲衩”……
以上兩個消息,都是當代奇聞。
咱們主要說說“魯迅夾煙照”事件。再說這件事之前,先說說我對吸煙的態度。
首先,我不吸煙,從來不吸,從小就不吸。而且,我對煙味相當敏感,聞到煙味就不舒服,因為,我久居京城工作生活,染上了過敏性鼻炎這一頑疾。
其次,我身邊好多師長、領導、好友吸煙。我認真規勸過他們,但是毫無辦法。有一次,一位師兄好友被我說急了,批評我說:“老弟,你不抽煙,你不知道吸煙的美味,另外,你更不知道的是,不吸煙真的很難受!”
那一剎那間,我好像明白了。對于長期吸煙的人來說,煙對他們來說,就像空氣、水、飯,一樣,離開它,的確非常難受。
但我還是強烈反對在公共場合,尤其是人多的地方吸煙。比如,餐廳,展覽室,牌桌,候車室,站臺。這些年,宣傳多了,上述場合吸煙的人少了一些,但仍然常見。
你的蜜糖,在他人眼中,可能就是砒霜。你愛好吸煙,也請照顧不吸煙人的感受。當然,不吸煙的人,也確實需要理解煙民的這點愛好。
世界是豐富多彩的,多一點理解和寬容,可能就會少一些紛擾和戰爭。
再回到“魯迅夾煙照”事件。
一幅魯迅夾煙的墻畫,居然被游客投訴“教壞小孩”“影響不好”。一邊是“這形象太經典”,一邊是“公共場所不合適”,這場爭吵背后,藏著我們對歷史人物的奇妙雙標。
翻開魯迅日記,滿篇都是“買煙”“吸煙”的記錄。妻子許廣平說他每天能抽50支,好友郁達夫回憶他“煙霧中奮筆疾書”的樣子。那把煙卷,就像他的另一支筆——沒有香煙的魯迅,就像沒有墨水的鋼筆,少了點靈魂。
投訴者的初衷很好:怕孩子模仿吸煙。但按這個邏輯,李白該刪酒瓶,愛因斯坦得P掉煙斗,清朝人都得剪辮子?歷史不是濾鏡下的擺拍,真實感才是教育的起點。
有人對著墻畫點真煙拍照,這才是真問題!把思想巨匠當拍照道具,比展示吸煙畫面惡劣百倍。魯迅的價值在“橫眉冷對”的精神,不在他手里的煙卷。
我們需要的歷史自信是,不是一有人投訴,就立馬妥協,比如,將該墻畫中魯迅的動作將由“抽煙”改為“握拳”。
有沒有兩全其美的解決方案呢?有!比如,保留原畫+掃碼看解說:“吸煙有害健康,但歷史需要真實”,設“靜默觀展區”:禁止嬉鬧打卡,讓紀念回歸嚴肅;開發文創周邊:把“魯迅金句”印在戒煙宣傳品上。
真正的文化自信,不是給歷史人物開美顏,而是讓孩子們明白:我們紀念的是魯迅的思想,不是他的生活習慣。下次再看到魯迅夾煙,不妨告訴孩子——先生抽的是寂寞,我們學的是風骨。
不吸煙,就喝點好酒吧。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