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義務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的政策要求,為貫徹落實省教育廳《關于開展全省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通知》(贛教基字〔2025〕8號)和九江市中招委《九江市2025年中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意見》(九中招委字〔2025〕1號)精神,結合我市中心城區(僅指潯陽區、經開區、八里湖新區,下同)小學畢業生生源人數和分布狀況、初中學校分布及辦學規模等因素,市教育考試中心依據各初中學校招生計劃,進行科學統籌謀劃,并充分征求相關區級教育行政部門意見,2025年市中心城區初中學校招生范圍保持相對穩定(見附件)。經研究,現就2025年市中心城區初中學校招生范圍和錄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依據省教育廳《關于開展全省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通知》和全省2025年基礎教育工作要求,落實“教育入學一件事”,以數字化賦能招生入學工作,加快推動使用招生入學服務平臺。2025年,九江市健全完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九江市入學一件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過贛服通“高效辦成一件事”專區“九江市入學一件事”進行公辦初中學校招生信息采集及學位安排,加快實現報名、材料審核、錄取“線上一網通辦”。
2.市中心城區的本地戶籍小學畢業生統一由市教育考試中心建立電子檔案并按確定的招生范圍進行錄取。
3.根據教育部及省教育廳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要求,片區內登記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或學校實際辦學承載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確的規則錄取,未錄取的學生需在相鄰片區就近協調安排入學。7月18日和8月4日,九江市教育局已先后通過“九江教育發布”發布了兩期“2025年九江市直初中學校學位預警提示”,引導家長形成合理就學預期。
4.非市中心城區小學畢業生,如隨父母任一方戶籍在中心城區的可由市教育考試中心統籌安排入學。凡個人戶籍“空掛”或“搭戶”在潯陽區、經開區、八里湖新區的小學畢業生,原則上按家庭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統籌安排入學。
5.市中心城區的非本地戶籍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入學,確有特殊原因難以回戶籍所在地入學的學生,市教育考試中心將根據市中心城區初中學校的辦學容量,統籌安排到相關學校就讀。
6.各社區內新建樓盤且已交付入住的小區,其適齡入學對象,依據學校辦學容量,按照相對就近原則進行統籌安排入學。
7.廬山下遷居民子女小學升初中的入學安排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市長辦公會議紀要(6)》(2012年11月1日)精神和《九江市教育局關于安排廬山管理局下遷居民子女入學的實施意見》(市教發〔2012〕127號)、《九江市2025年中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意見》規定執行。
8.全面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凡來市中心城區的隨遷子女就讀初中起始年級,市教育考試中心依據隨遷子女居住證統籌安排入學。
9.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必須嚴格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等相關規定,嚴格落實“公民同招”全覆蓋,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在審批區域內招生,嚴格按計劃招生。
10.各初中學校實行起始年級“陽光分班”。各校要嚴格依據“九江市入學一件事”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審核通過的新生錄取名單并組織好新生報名,按照規定的班額實行隨機均衡編班,確保每個班級學生總數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大體相當,師資配備合理均衡。嚴禁開展分班測試,嚴禁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實驗班、科創班、快慢班、教工子女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級。分班結束后,學生不得隨意調整。
11.各初中學校要嚴格落實免試入學要求。嚴禁通過文化課考試、面試、考察等各類測試或變相測試選拔學生,不得收取學生個人簡歷和視頻音頻等個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學科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培訓證明等作為錄取依據。嚴禁以“校園開放日”等名義進行違規招生宣傳或考察學生、家長。
附件:2025年九江市中心城區初中學校招生范圍
九江市中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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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九江教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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