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新華社等央媒發出報道——近日,公安部、中央網信辦、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汽車行業網絡亂象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開展為期3個月的汽車行業網絡亂象專項整治行動。
“轉型Media人”了解到,這是公安部、網信辦等部門首次專門針對車圈的黑公關等網絡亂象,開展的專項整治行動,意義不言而喻。在此,“轉型Media人”從法律公關視角,作出深度解讀——
文章開篇明義:“為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關于切實規范新能源汽車產業競爭秩序部署要求”。
注意“新能源”三個字。也就是說,雖然此次專項行動是針對整個汽車行業的,但哪兒亂象最多,政府最想打的是誰,開篇即明義。
國務院常務會議,當時說什么了呢?根據中央人民政府官網上的信息:要著眼于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針對該產業領域出現的各種非理性競爭現象,堅持遠近結合、綜合施策,切實規范新能源汽車產業競爭秩序。
“通知”指出:“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將集中整治非法牟利、夸大和虛假宣傳、惡意詆毀攻擊等網絡亂象,提升涉汽車企業網絡亂象處置質效,督促企業規范營銷宣傳行為,營造良好輿論環境,護航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這段,說的是要整治什么(非法牟利、虛假宣傳、黑公關),以及希望達到的整治效果(提升涉汽車企業網絡亂象處置質效,督促企業規范營銷宣傳行為。即,之前的處置還不夠份量,質量和效果都得再提升,得打到企業不敢再瞎來的地步)
之后,通知進一步將需要重點整治的內容具體化。首先說的是非法牟利問題。包括——
以新聞監督、輿論監督、科普等名義,通過以商養測、以測養商、開展商測結合的虛假或不規范測評等方式,獲取商業利益,甚至要挾汽車企業提供“保護費”。
這段,敲打的是自媒體、一些新聞媒體和一些測評機構。以商養測、以測養商、開展商測結合,這三大測評機構盈利模式,現在都是打擊對象。
通過制作虛假圖片、視頻,捏造故事,炒作和散布涉車企負面話題,惡意解讀汽車企業銷量波動,攻擊汽車企業經營發展戰略等,賺取網絡流量,獲取商業利益。
通過在汽車產品上市發布和汽車企業融資等重要節點,發布涉企虛假不實信息或負面信息,或在評論區帶節奏等,脅迫企業開展商務合作。
利用主板機、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技術,制造新型“網絡水軍”,產出虛假內容,制造虛假熱度和趨勢,規避平臺監測,謀取非法利益。
這段,不但敲打了自媒體,更相當于點出了一些車企組織黑公關的具體手段和形式。今天公布的這則“通知”,是歷次打擊網絡亂象的“通知”中,對具體手段和形式寫得相當具體、非常切合實際情況的一次。由此可見,領導并不是什么都不知道,很多挨欺負的車企,一定沒少往上面“扎針”。
之后,“通知”具體講了當前車圈的夸大和虛假宣傳問題,包括——
對汽車、動力電池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因為在功能上吹牛逼,今年出現了一場天大的、直接由一家車企的事故影響到全行業的風波。
汽車企業操縱機構或評測類賬號等搞虛假或不規范測評。引用、捏造虛假數據,選擇性披露銷售數據,巧立名目發布銷量排行等各種榜單。
前一段,一個所謂的中字頭機構,搞出了個笑話。這也突出反映了企業PR學點法律知識的必要性:一是不要以為有了個中字頭的檢測報告就等于拿到了權威證據,法律人都明白,單方的檢測約等于花了錢就能給你一個你想要的結論,所以法院才要在訴訟過程中在雙方認可的前提下委托鑒定,而不是直接認可某一方提交的鑒定;二是依據這樣的檢測報告做傳播,顯然屬于不正當競爭,真被起訴了是必然要敗訴的。
借助展會、論壇等行業活動及網絡營銷宣傳活動,制造、炒作話題,造成行業及社會不良影響(一些車企的領導,借著出席展會、論壇發言的機會打擊同行,這樣的情況近年來屢次發生)。
再之后,“通知”具體講了當前車圈的惡意詆毀攻擊問題,說白了就是黑公關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明確提到了一些主要存在于車圈的黑公關手段:對競品企業進行惡意投訴、汽車企業高管利用自身影響力在網上“拉踩”引戰等。
“通知”最后提到的一些散點的內容,更值得關注——
如,“強化汽車行業網絡亂象處置力度”;
如,“建立快速處置渠道,依法依約關閉并公開曝光一批參與汽車行業網絡亂象的媒體賬號”。(汽車自媒體賬號,即將面臨一批封號潮。同時,封號也不是不做調查核實、隨便寫幾句套話平臺就會支持的,現在也是考驗各家車企輿情處置能力的時候)
“通知”臨到最后寫到的一句話,最值得關注!——“深挖網絡亂象背后的公關公司、營銷公司等代理方團隊及購買其服務的汽車企業,依法打擊懲治”。
如果我沒記錯,公安部網信辦發了這么多次“嚴打網絡亂象”的通知,之前從未直接要求深挖網絡亂象(黑公關)背后的黑手。而且這次說的非常直接、明確:“(深挖)背后的公關公司、營銷公司等代理方團隊及購買其服務的汽車企業”。
目前,各家車企的所謂“溯源”工作,一般都是法務為主進行。但目前看,還缺乏精細的顆粒度,和基于持續專注的實踐工作而形成的專業性。
但另一方面,如果黑公關挖掘調查工作做得扎實專業,每次黑公關傳播都必然能被查出硬傷痕跡。這是因為,市面上并沒有只做黑公關的公關公司(真想做,也壓根沒法做宣傳、沒法實現),都是一直在為企業提供正常公關服務的供應商,應企業的要求“兼著做”,這些公關公司不但缺乏“專業性”,認真程度和責任心也隨著指令的逐級下沉而被消解殆盡(到了公關公司花錢找的KOL和水軍層面,更是談不上認真和責任心),每次黑公關傳播都必然有BUG留存。
因此,不是黑公關硬傷痕跡有沒有的問題,而是能不能發現的問題。黑公關挖掘調查,未來將成為更剛的剛需和一門顯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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