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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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在購物網上買書,因為它便宜,還有優惠券,這樣就會低到2元錢一本。有時候我還會買些二手書,我覺得二手書也沒什么不好,最多購買回來噴點酒精消毒,比起二手物品,二手書里文字又不會別人看過就陳舊過時了。售賣者也會考慮品相,不會把短章少頁的書拿來糊弄人。于是我不斷買,書櫥里放滿了,床頭柜上也堆起山。購來的書漸漸多了,似乎成了家產,以后就成了遺產,孫輩就會說,我爺爺還是個儒雅之人。
然而不能光知道裝門面,買來的書還是要讀,先在扉頁寫上購買日期以及名字,然后就放在床頭柜上,這些書就等待被翻閱。我看書有個習慣,同時翻閱幾本書,一本書看一個章節,因而每本書都插著書簽。這種習慣其實是不好的,甚至可以說是壞習慣,但已經形成又拗不過來。
我不知道別的文學愛好者看別人的作品會想什么,反正我最關注的是它的語言風格。決定采用什么樣的語言風格對于行文真是太重要。哲學上說內容決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內容,相輔相承。我怎么覺得寫作這個方面,應當是相反呢?語言形式決定內容的深度廣度,這樣想著就會停下閱讀,試著寫,因而閱讀就特別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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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于寫作的愛好,大約是在上大學的時候,走廊上的燈通宵亮著,寢室里有幾個狂熱分子,晚上十點鐘熄燈后就伏在走廊的欄桿上寫。寫好了裝進信封,右上側寫“郵資到付”。我不知寫過多少篇,但寄出去的沒有一次被編輯部看上,記得有一次退稿上寫了一張紙條,上面寫:還要修改。我激動壞了,認為修改了就會采用,可結果連稿件也不退了。
我發現這是閱讀少了的原因,因而大量讀了不少的小說,還是沒用。我又想,可能年齡不到,沒有閱歷(那時我芳齡十八,卻日思夜想當作家)。然而,最根本的我覺得還是沒有“引路人”,瞎撞是達不到目的的。更讓我丟臉的是大一學年,我的“寫作”結業考試竟然不及格,真是丟臉丟到家。還真是到家:一封信寄到我家里,通知我提前到校參加補考,我過年的心情被弄得一團糟,好在我的父母不太過問我學習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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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年后,我突然醒悟過來,書不僅要多讀,還要會讀。經典是根本,大師是膜拜,你不能不服。還有就是要有目的性去讀,要有意識地選取某個突破口,專門去琢磨,專門去經營,等你真正喜歡上哪位藝術大師的作品,并且欲罷不能,他(她)就是你抬筆進行寫作實踐的“引路人”了。
在我退休前后,我突然覺得一個老的文學愛好者又回來了。這個人有時覺得寫作能力和年齡一樣積累了一些,而當拿起名家作品閱讀的時候又覺得自己太過淺陋。
因而我不會停止閱讀停止買書,它是工具是拐杖,能讓我前行。
攝影日龍(路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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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平,江西廣昌人,贛南師范大學1980級中文就讀,曾為天津某物流公司總經理,現居廣昌。教育系統工作,散文作品見《廈門文學》《廈門日報》等期(報)刊,贛州路開文化文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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