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麗麗這個事,之前沒有注意,這兩天看了一下網上的信息,才發現疑點還是挺多的。
首先是崔麗麗和老板在進入酒店的時候,雖然喝了酒,但是否已經失去自主意識是很成問題的。
因為當時雖然是老板抱著她,但她也摟著老板的脖子。如果醉酒到失去自主意識的狀態,這時候未必會有這個動作。
其次是在事發之后,她并沒有第一時間報警,而是讓老板給她兩千萬,而老板給她的選擇是要么兩百萬,要么50萬加一套房。在雙方沒有談攏的情況下,她才選擇了報警。
第三,她報警之后,司法部門也已經按照強奸案立案偵查,并且都已經判決完畢了,老板被判了四年有期徒刑。她仍然不肯善罷甘休,要求公司賠償損失,并且按照工傷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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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案的過程中,最關鍵的證據是酒店隔壁房間的客人的錄音,聽到了她說了“不要”,這個證據的效力其實也是比較弱的,這也是為什么有些網友一直質疑她是不是仙人跳的原因。
也就是說,她這次并不是尋求什么正義,正義實際上兩年前就已經給她了,老板都被判刑了,她當時如果提出民事賠償訴訟,也是可以的,但現在起訴要求按照工傷賠償,就超過必要的限度了。
從她前后的表現來看,雖然不能確定一定像有些網友猜測的那樣,這是仙人跳,但可以大體肯定的是,她的主要意圖似乎不是要把老板繩之以法,而是想多要點錢。
報警更像是她要挾老板的手段,但最終仍然未能達成和解,也說明老板當時有自己的判斷,可能認為她的要求過分了,所以他選擇了拒絕,寧可坐牢,也不當冤大頭。
所以她在老板被判刑之后,仍然起訴,要求賠償,而現在的索賠數額是200萬。
這反過來也可以說明,她當時的要求應該是超過了200萬,而老板認為合理的賠償就應該是200萬,所以雙方才沒有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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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老板已經被判刑的情況下,如果她也已經拿到了一定額度的民事賠償,這時候還要按照工傷再由公司賠償,法院支持她的訴求的可能性并不算很大。
而且,她現在的表現并不像一般的此類案件中的受害人一樣低調,刻意隱藏自己的真實身份,而她則完全不怕暴露自己的個人信息,一直在不斷對外發聲,而她說得越多,暴露的個人信息越多,遭受的質疑也就越多。
她在開庭前后不僅高調接受媒體采訪,并且特意穿了事發時的“戰袍”出庭,甚至連她在事后三年與丈夫分房,沒有夫妻生活都對外說出來了。雖然她的用意可能是想讓更多人同情她,但現在看來似乎同情她的人不多,質疑的不少。
還有網友質疑,她丈夫守了三年活寡,還陪著她打官司,是不是就是想等到賠償到手了就離婚?不過,他們夫妻倆接受采訪時對此已經否認。
還有她這幾天持續開直播,動輒聲稱一定要實現正義。但她所謂的正義到底是什么,現在很難說。如果說就是將老板繩之以法,現在已經實現了,但如果說要把她要求的按照工傷賠償的訴求也當成正義,是很難成立的。
當然,無論最后結果如何,她的關注度都足以讓她在結案之后開直播帶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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