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電、紅燈、施工令全缺失:運營結束后紹興地鐵2號線“空駛”列車奪走三名保潔生命
君之言之君之言之2025年09月27日 12:01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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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23時30分,紹興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末班車已結束61分鐘。
一列空駛列車在鏡湖站至袍江站區間以約40公里時速撞擊正在軌行區擦拭屏蔽門軌道側油漬的4名保潔員,當場造成3人死亡、1人右腳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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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運輸廳于9月14日凌晨向全省交通系統發出紅色警示單,確認“非運營時段列車撞保潔員,3死1傷”,但對外未發只字。
直至9月22日,市民在“浙里辦”追問,紹興市交通運輸局才電話承認“確有事故”。
9月24日,此事故被多路記者同時披露,輿情首次公開。
當晚,浙江省政府提級調查,按規定60日內向省政府報送調查報告,批復后統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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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班車結束時間:22時30分、22時32分。
事故時間:23時30分。
保潔作業慣例:運營結束后由浙江亞太酒店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派人下軌道清潔屏蔽門內側,此流程已持續至少兩年。
列車狀態:本應回庫卻仍在正線運行。
防護環節:調度未對作業區段斷電、未設置紅閃燈、未簽發現場施工許可,雙重防護同時失效。
傷亡者身份:均為亞太物業合同工,非軌道集團正式編制。
傷者救治:仍在紹興市人民醫院,賠償未啟動。
前科記錄:2021年5月該線施工期曾發生起重機人字架傾覆,1死2傷,被認定違規操作,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已受罰,但整改報告未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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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至24日,紹興本地電視臺、報紙、政務新媒體均未發布事故通報。
軌道集團總部大門對記者關閉,亞太物業紹興分公司電話拒接,浙江省交通運輸廳安全處24日答復“報告需省政府批準后才能公開”。
至此,公眾僅能通過leaked紅色警示單、保潔員同事口述、記者外圍采訪拼出事件輪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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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運營結束后需施工調度令、現場紅閃燈、斷電接地“三同時”方可進入軌行區。
本次事故三項全部缺失,暴露出國企外包作業“兩張皮”:軌道集團負責行車,亞太物業負責保潔,接口無人統管,風險無人兜底。
合同工身份進一步削弱了一線人員的安全議價權,形成“隱形盲區”。
浙江省調查組已進駐,公眾等待的不僅是技術結論,更是責任鏈條。
誰批準列車空駛?誰取消斷電指令?誰默認保潔無防護作業?前一次施工死亡事故的“整改”是否流于紙面?
若仍以“集體責任”淡化個人刑責,則同類悲劇仍將復制。
三條人命用血寫下的不是意外,而是被習慣性忽視的標準作業程序。
地鐵可以無人駕駛,安全管理不能無人負責。
紹興2號線這一次必須給出可檢索、可追責、可復制的答案,否則下一次陷入暗隧的,可能是任何一座城市的任何一名普通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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