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航運業正在進行脫碳轉型,與此相關的船員培訓也在逐步開展,其中LNG動力船舶加裝燃料操作模擬器培訓在業內備受關注。基于國際公約要求,介紹LNG燃料加裝操作模擬器培訓現狀和開展培訓的基礎,總結已開展的LNG燃料加裝操作模擬器培訓實踐經驗和優缺點并提出改進建議,以期推動培訓內容和評估標準的建設,促進低閃點燃料動力船舶船員培訓和發證工作的有序開展。
關鍵詞:船員培訓;液化天然氣動力船舶;燃料加裝;操作模擬器
一、引言
目前,大量使用液化天然氣 ( LNG ) 作為燃料的LNG動力船舶開始建造并下水運行。LNG是低閃點燃料的一種,在LNG動力船舶上任職的高級船員需持有海事主管機關頒發的“使用氣體或其他低閃點燃料船舶船員基本培訓合格證”( T11 ) 和“使用氣體或其他低閃點燃料船舶船員高級培訓合格證”( T12 )。目前適任的低閃點燃料動力船舶船員數量不能滿足行業需求,T12考試合格后的船員如何快速換取T12合格證成為行業的堵點問題。為促進低閃點燃料動力船舶船員培訓和發證工作的有序開展,本文梳理LNG燃料加裝操作模擬器培訓現狀,基于上海船員評估示范中心開展的LNG燃料加裝操作模擬器培訓實踐經驗,探討培訓的內容、要求、課程計劃及安排,并分析培訓的優缺點,以期推動LNG燃料加裝操作模擬器培訓內容和評估標準的建設。
二、LNG燃料加裝操作模擬器培訓現狀
根據最新修訂的《1978年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準國際公約》( STCW公約 ),船員經過T12培訓且考試合格后,還應當具有不少于1個月認可的在低閃點燃料船舶上服務的海上資歷,包括至少3次船上加裝燃料操作 ( 其中2次可由認可的加裝燃料操作模擬器培訓代替 ),才可以申請T12。由于LNG加裝站點設施配套不完善,以及部分船舶有時不使用LNG作為動力燃料,使得3次船上加裝燃料操作成為難點,因此“3次船上加裝燃料操作中的2次可由認可的加裝燃料操作模擬器培訓代替”的方案成為很多船東的首選。
依托上海船員評估示范中心,上海海事局開展了LNG燃料加裝操作模擬器培訓工作,以解決航運公司船員T12換證難的問題。然而業內缺少關于LNG燃料加裝操作模擬器培訓的課程、場地、設施設備等的具體要求,培訓大綱、課程等均由各個培訓機構自行規定,存在標準不統一、各自為政、培訓效果無法保證等問題,給低閃點燃料船舶船員的培養和行業健康有序發展造成了困難。
三、開展LNG燃料加裝操作模擬器培訓的基礎
2021年9月,上海海事大學取得交通運輸部海事局簽發的T11/T12船員培訓許可證,成為首家可以面向全國開展此培訓的專業機構。2021年11月16日,上海海事局為國內首批雙燃料動力集裝箱船舶船員頒發了T11/T12合格證書[1]。2023年上海船員評估示范中心建成運行,其配置了國內先進的航海和輪機模擬器,包括低閃點燃料動力船的雙燃料船模擬器、低閃點燃料加裝操作模擬器桌面軟件系統和教學設備、低閃點燃料動力船的燃料艙模型,以及可真實操作的實現低閃點燃料加裝作業的半實物液貨操作仿真設備,設備齊全,場地面積超600 m2。在具備上述設備的基礎上,上海海事局組織召開了包含培訓機構、航運企業和模擬器研發機構的專家、代表在內的論證會議,從低閃點燃料加裝操作模擬器具備的功能、場地條件、教學培訓人才支持和獲取等方面進行討論,最終得出結論:上海船員評估示范中心的低閃點燃料加裝操作模擬器可以實現燃料加裝模擬操作,開發低閃點燃料加裝操作模擬器培訓課程,推動低閃點燃料加裝操作模擬器培訓的實施,以解決新培訓船員換證前面臨的2次燃料加裝操作模擬器培訓問題,疏通其換證堵點。
上海船員評估示范中心開展低閃點燃料加裝操作模擬器培訓的設備及其實現的功能如下:
1.機房設備
( 1 ) 以“海洋石油301”為母型船的桌面版模擬器軟件共28套,用于學員完成培訓的全過程,并配備對應的加裝作業任務培訓說明書,學員可根據說明書的任務要求逐步完成。
( 2 ) 教員臺遠程監控軟件,用以監控學員電腦桌面、分發文件、投屏和控制學員端電腦屏幕。整個機房電腦可一鍵開機和關機。
( 3 ) 多媒體投影機、音響、打印機等必要的辦公設備。
2.雙燃料模擬器
( 1 ) 動力系統MIMIC屏,包含模擬“海洋石油301”輪的LNG加裝管路和設備系統、燃料供應系統、GVU系統、主發電機燃油供應和燃氣供應控制系統等。
( 2 ) 模擬“海洋石油301”輪的集控臺,包含有動力裝置的控制模擬軟件、全回轉車種控制手柄、GVU控制箱。
( 3 ) 模擬“海洋石油301”輪的駕控臺及全回轉吊艙模型。
( 4 ) “海洋石油301”輪和其他典型雙燃料動力船舶燃料艙系統掛圖、燃料加裝作業流程掛圖。
3.半實物液貨操作仿真設備
可以真實操作的模擬低閃點燃料加裝作業的半實物液貨操作仿真設備。
四、開展LNG燃料加裝燃料操作模擬器培訓的具體實踐
1.培訓內容及要求
以上海船員評估示范中心的加裝燃料操作模擬器培訓為例,學員需滿足以下兩方面要求:一是在模擬器軟件上完成基本模擬器操作培訓,二是結合半實物模擬器完成實船加裝的要求。加裝燃料操作模擬器基本培訓和全面培訓的內容及評估標準分別見表1和表2。
表1 加裝燃料操作模擬器基本培訓內容及評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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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加裝燃料操作模擬器全面培訓內容及評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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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以燃料艙的燃料加裝操作為主線,并考慮需要進燃料艙檢修的特殊作業過程,在模擬器上進行操作。教員對照母型船的燃料系統和操作指導書進行理論知識和實船加裝作業的分析講解,同步在模擬器上實現加裝作業,并明確完成各關鍵操作需要滿足的要求。
按照中國船級社發布的《液化天然氣燃料加裝作業指南》,學員結合培訓掌握加裝作業全過程的知識,并完成實船加裝。在完成兩方面的培訓內容后,結合國家標準《液化天然氣燃料水上加裝作業安全規程》( GB 42283—2022 ),反推在加裝燃料操作模擬器培訓中應特別關注的要求,將指南和標準的要求融入培訓。
在培訓記錄方面,須填寫操作記錄簿,包含培訓過程、評估考核結果以及撰寫專題報告。專題報告內容包括實操基本情況,以及對計劃和監控適用《使用氣體或其他低閃點燃料船舶國際安全規則》( IGF規則 ) 船舶的燃料安全加注、存放和保護作業的體會等。
2.培訓的課程計劃與安排
以上海船員評估示范中心開展的加裝燃料操作模擬器培訓課程為例,總課程時間為3天,每天8學時,共24學時。學員在3天內完成2次培訓和實操記錄簿的填寫,具體的課程計劃和安排見表3。
表3 課程計劃和安排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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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開展LNG燃料加裝操作模擬器培訓的優缺點
1.優點
( 1 ) 節省成本與資源,減少設備及人力耗費,避免船舶停航。可有效解決航運實際無法提供足夠的實船燃料加裝實習崗位的問題,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多人次培訓,提高培訓效率,使船員更快地滿足換證要求。
( 2 ) 降低培訓安全風險,提高船員應急反應能力。低閃點燃料易燃易爆,在實際加裝時有泄漏、產生靜電火花等隱患,而利用模擬器可避免產生操作事故。此外,還可以反復演練氮氣吹掃、負壓通風、應急切斷等流程,強化操作人員對關鍵設備的熟練度,使船員能夠應對各種復雜多變的實際情況,提高他們的應變能力和綜合素質。
( 3 ) 具備靈活性與標準化優勢。可模擬極端天氣、設備故障等復雜場景,助力操作人員掌握應對策略,提供統一操作流程與評估標準并建立有益的探討機制。
2.缺點
( 1 ) 船員的真實操作經驗不足。模擬器難以復現物理環境動態變化,如管路壓力波動、燃料泄漏擴散等,導致操作人員在真實場景易應對失誤,還可能忽略燃料系統氣密性、防爆區域劃分、低溫危害等細節。
( 2 ) 應急響應能力受限。實際加裝燃料時經常需要團隊協作處理突發情況,模擬器培訓或弱化了團隊在高壓下的協調作用,且可能簡化氣體探測和自動保護系統反饋機制。
( 3 ) 培訓場景的真實性有限,難以滿足IGF規則的特殊要求,如危險區域劃分等操作需要借助半實物開展。
( 4 ) 難以完全模擬真實加注作業過程。模擬器作業時間短,對人的體力消耗、精神意志等的影響不如實船,可能無法模擬人的精神狀態變化以及外部自然環境變化對燃料加裝操作的影響。
( 5 ) 模擬器和實船操作在融合方面存在問題。設備差異使模擬器操作與實際船舶不完全匹配,船員在面對實船操作界面及真實系統時需重新適應。
六、總結與建議
上海船員評估示范中心已開展了多期加裝燃料操作模擬器培訓,形成了運行良好的課程標準,并在培訓過程中廣泛收集學員的反饋意見,改進提升培訓質量。該課程標準和相關培訓經驗可推廣復制,以促進我國低閃點燃料動力船舶船員培訓的高質量發展。為落實《交通運輸部海事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使用氣體或其他低閃點燃料船舶船員培養的通知》精神,更好地開展可推廣復制的加裝燃料操作模擬器培訓,提出以下建議:
( 1 ) 針對目前沒有培訓標準和要求的問題,制定場地、設施、設備標準,對符合要求可以開展培訓的機構的課程進行確認,讓各培訓機構可以有依據、被認可地開展培訓。
( 2 ) 配套擬定培訓大綱,細化培訓的課程內容和學時安排,用以明確培訓的內容和學時要求,并指導培訓課程的具體建設和等效認可。
( 3 ) 模擬器軟件的臺/套數要能滿足至少每人1臺/套,并配套半實物的模擬器操作設備。
( 4 ) 優化培訓指導書,讓學員更快地適應模擬器軟件。
( 5 ) 建設典型的雙燃料動力船實船的燃料加裝系統資料庫,收集不同船型使用的典型燃料系統資料,例如加裝操作手冊、燃料管理體系文件、應急處置響應計劃、實船圖紙照片等,用于掌握實船的燃料加裝作業全過程,進而對培訓進行改進。
( 6 ) 充分認識到LNG與其他低閃點燃料(如甲醇、氨等)的差異,對其進行針對性培訓。
參考文獻:
[1] 王翔.國內首個雙燃料動力大型集裝箱船員培訓落地上海[EB/OL].(2021-11-16)[2025-03-11].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1-11-16/doc-iktzqtyu7677802.shtml.
作者簡介:
時冬生,上海海事局船員考試中心,輪機長。
薛樹業,上海海事大學商船學院、上海海事大學綠色航運研究院,工程師。
本文刊發于《世界海運》2025年第7期,轉發須注明作者和原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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