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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10月2日央視新聞消息,記者今天從國家衛生健康委了解到,截至10月2日,全國累計提交2881.4萬條育兒補貼申報信息,其中已確認1555.3萬條。
9月11日,國家衛健委副主任郭燕紅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截至9月10日9點,全國已經提交了超過2400萬條的申報信息,占目標人群的80%左右。
可見,從9月10日至10月2日,全國已提交的育兒補貼申報信息增加了約480萬條。
9月11日國家衛健委不但提供了申報信息數量,還提到占目標人群比例。但10月2日央視新聞沒有提到申報數量占目標人群比例,而是提到已確認數量。
那么,截至10月2日,全國累計提交2881.4萬條育兒補貼申報信息,其中是否包括四孩及以上呢?我認為包括四孩及以上。雖然全國累計已有2881.4萬條育兒補貼申報,但并不是所有申報都會被審核通過。
據我所知,有一些網友生了四孩,也提交了育兒補貼申報,但沒有通過審核,下面的截圖是其中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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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截至10月2日全國累計提交的2881.4萬條育兒補貼申報信息包括四孩及以上,那么,截至9月10日全國已經提交了超過2400萬條的申報信息是否也包括四孩及以上?如果包括四孩及以上,那么一些自媒體根據“全國已經提交了超過2400萬條的申報信息,占目標人群的80%左右”這一數據來推算2025年出生人口,就肯定是不準確了。
如果這2400多萬條的申報信息全部是符合《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方案》的申報條件,那么我們確實可以根據“占目標人群的80%左右”來推算全國育兒補貼的目標人群數量。事實上,我在9月11日寫的文章《全國育兒補貼的目標人群數量是多少?》也是假設這2400多萬條的申報信息全部是符合育兒補貼的申報條件,因為這是根據“占目標人群的80%左右”的合理推斷。
但10月2日央視新聞沒有提到申報數量占目標人群比例,而是提到已確認數量,估計是(央視新聞或國家衛健委)意識到,并不是所有已提交的申報信息都符合育兒補貼的申報條件,而是需要確認后,才知道所提交的申報信息是否符合育兒補貼的申報條件,所以沒有給出申報數量占目標人群比例。
關于育兒補貼的財政預算,有一個數據變化值得注意:
7月30日,財政部社會保障司司長郭陽在新聞發布會上說,按照部署,中央財政將設立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項目“育兒補貼補助資金”,今年初步安排預算900億元左右。
而在9月12日,財政部長藍佛安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今年,國家財政安排1000億元發放育兒補貼、200億元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
那么,育兒補貼的財政預算為何從900億元增加到1000億元?一個可能的原因是,按照《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方案》,補貼對象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3周歲以下嬰幼兒”,而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通常的理解是,四孩以上不屬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如果嚴格按照“夫妻關系+三孩以內”來界定“合法生育”,那么非婚生育也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夫妻生育”的前提。育兒補貼的對象,原來的設想是不包括非婚生育以及四孩以上,所以今年初步安排預算900億元左右已經足夠了。
但后來,眾多媒體紛紛呼吁把非婚生子女也納入育兒補貼的范圍,例如,9月4日,澎湃新聞發表題為《非婚生子女也有權利享受育兒補貼》的社論認為:《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方案》規定,“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3周歲以下嬰幼兒發放補貼”,但并沒有對婚生和非婚生嬰幼兒作出明確界定。而從近些年的立法趨勢看,明確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平等的法律地位,是不爭的事實。比如《民法典》、《婚姻法》等,都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從邏輯上來理解,“同等的權利”也應包含“領取補貼的權利”。
后來,許多地方對于非婚生子女申報育兒補貼都給予審核通過。所以,育兒補貼的財政預算也從900億元增加到1000億元。不過,如果僅僅是給非婚生子女發放育兒補貼,按照現有標準或許用不到100億元,也可能是將來為四孩及以上發放育兒補貼而留有余地。
相關文章:
9月8日《非婚生子女和四孩都應該有資格領育兒補貼》
9月11日《全國育兒補貼的目標人群數量是多少?》
9月23日《“拾遺”錯得離譜的預測:今年出生人口只有309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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