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南京秦淮區法院發布通告:
準予王暖暖與俞某冬離婚, 俞某冬另須向王暖暖支付50萬元損害賠償。
時隔六年,曾經轟動中泰的“孕婦墜崖案”大結局終于來了!
這曾是34米懸崖上的噩夢。
2019年6月9日,泰國帕登國家公園,懷孕3個半月的王暖暖被丈夫俞某冬一把推下34米高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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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17處骨折、肺部挫傷、子宮破裂,ICU里搶救8天才撿回命。
后經泰國法院三審,俞某冬蓄意殺人未遂,獲刑33年零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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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刑事案件雖然落錘,但“老婆”這個身份仍拴在施暴者名下。
所以王暖暖回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起訴離婚。
可沒有人會想到離婚會有多難?
為此,她等了整整六年。
2023年9月7日秦淮區法院立案。
2025年9月26日不公開開庭,俞某冬在泰國監獄視頻出庭。
2025年10月10日法院宣判:離!再賠50萬!
看似三行字的背后卻是2190個日夜。
每次開庭要提交“外交送達”材料,光翻譯就厚厚一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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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某冬曾隔空“索要的3000萬離婚費”,也被法官當庭駁回。
盡管王暖暖現在聽到對方名字就“頭暈發抖”,卻仍堅持坐滿4小時庭審,只為了心中的那份執著。
看到通告,也有人吐槽:命差點沒了,才值50萬?
這里需要了解,離婚損害賠償不等于人身傷害賠償。
這只是“家務事”里的懲罰條款,金額通常參考過錯方經濟能力。
法院認定俞某冬“重大過錯”,在婚內蓄意殺人,據此判賠50萬,并幾乎“凈身出戶”,因為俞某冬只能拿極少量婚后財產,甚至拿不到。
對后來者而言,這份判決把“殺妻等于婚姻過錯天花板”寫進了案例庫,價值遠比50萬高。
特別佩服王暖暖的勇氣,是她一路從崖底爬到法庭。
墜崖后第5天,泰國警方第一次做筆錄,她插著呼吸管,用口型指控。
回國復健,雙腿打了12根鋼釘,每天掰腿疼到哭,卻堅持自己走進法院。
庭審結束,她笑著說“比預想順利”,轉頭在走廊偷偷抹淚,不是委屈,是“終于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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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暖暖也用她的六年告訴我們:先保命、再索刑、后解婚,順序對了,法律才能真正為你撐腰。
王暖暖在采訪里說過一句話:
“如果一輩子都用來打官司,贏了又怎樣?我想重新活一次。”
今天,她終于離開了那個禽獸,也拿到繼續前行的通行證。
往后的日子,她可以和兒子一起快樂得很正常,也可以創業、讀書、旅行、做公益,總之是把人生的定義權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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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這份判決,成為更多受害者的路標:
別怕離婚難,最難的是留在深淵里;
別怕對手狠,最狠的是對自己都不肯伸手。
向前走,別回頭。
崖底34米都爬上來了,往后的路,一定是上坡。
期盼她的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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