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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晚情 來源 | 傾我們所能去生活
今天剛從醫院回來,就收到一位粉絲轉發給我的資料,講的是深圳初三女生被同班男同學殺害的新聞,有可能大家也看到了,目前熱度在不斷攀升中!
案情是這樣的:兇手鐘某和受害人優優都是初三的學生,初一的時候鐘某母親請求優優父母幫忙接送孩子。
優優父母心地善良就答應了,這一接就整整3年,結果3年的善舉沒有換來善果,反而讓優優命喪刀下。
今年4月8日的時候,鐘某在小區內用刀捅傷優優,并且在聽到優優倒地呼救后,竟返回去又捅了優優幾刀,最終優優搶救無效死亡。
鐘某逃回家中之后,還向家人謊稱他是因為見義勇為被人砍傷了雙手,后面查出來鐘某曾經在網上搜索無色無味的毒藥,以及15歲殺 人要負什么樣的刑責。
兇案發生后鐘某沒有任何悔意,在優優母親要求判對男生死刑的時候,鐘某才磕頭求原諒,這個案件法院在昨天開庭,宣布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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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個事件后,我的第一反應是: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竟然讓這個男生用如此殘忍、極端的方式去殺害一個小女孩?他們之間究竟有怎樣的恩怨?
但我查閱了網上公開的所有信息,并沒有發現兩人或兩家之間存在無法化解的矛盾,起訴書說鐘某因不滿生活瑣事,我不知道是什么瑣事,能讓他做出如此殘忍的舉動。
我相信,在任何案件中,這個理由都不足以減輕兇手一絲一毫的罪惡。
當然,網上還流傳著一些細節,比如說他的父親常年在外地,母親忙于工作,無暇顧及他的情感,而他看到優優的父母對優優全心全意的愛,可能導致了他認知上的扭曲。
隨著案件的發酵,還有人爆料說他曾經遭受過校園霸凌,也許因此產生了隨便找個人報復的念頭。
最終,他把這種極端行為施加在曾經幫助過他三年的小優優身上……
在這起令人發指的慘案中,除了痛心優優的逝去,我想從人性的角度來談談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保護孩子,也給大家3條保命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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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我們到底應該怎樣去幫助別人?
我曾經在我的108節人性大課中闡述過一個觀點,就是關于如何幫助別人,我說如果一個忙你幫了之后沒有什么后遺癥,你們之間也不會有太多的關聯,這種忙可以去幫,畢竟人心向善。
但如果一個忙需要你花很多時間精力,時間跨度很長,那么這種忙最好不要幫。
因為從人性的角度來看,你剛開始幫忙時,對方確實會非常感激你,但隨著時間推移,這種感激會逐漸減弱,直到有一天,如果你沒有按他的要求繼續幫忙,他反而可能會恨你。
古人早就告訴我們:斗米仇,升米恩!
這就是說,如果只是幫個小忙,對方會感激你,但如果你的恩情太重,就容易變成斗米仇,升米恩,上演現代版的農夫與蛇。
其實,我以前在文章中也提出過類似觀點,有人贊同,也有不少人反對,認為我太冷漠,應該多傳遞溫暖的觀點,因為現在社會本來就越來越冷漠了。
不管大家怎么說,我都接受,但我的意見還是一樣:幫人一定要有分寸!
其實,善良是一種要求很高,需要有高維度認知的品格,而不是說只要從自身出發,自己覺得善良、熱情就夠了。
所謂小愛如大害,大愛似無情無一不是說明了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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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和過于沉默寡言的人保持適當距離,降低人生風險。
在小優優的案件中,有一個細節值得注意:小優優的父母接送鐘某3年,鐘某每次只是上下車時會說“叔叔阿姨好”“再見”,一路上幾乎不說話,還總是坐在副駕駛的位置。
言為心聲,如果一個人經常說話,你大致能了解他內心在想什么,不會對他的想法一無所知,但如果一個人特別沉默寡言,你根本無法判斷他內心在琢磨什么,未知便是風險!
可能有人會說,有些人天生性格內向,這樣的判斷對他們不公平。坦白說,這其實是一個概率問題,我并不是說所有沉默寡言的人都有問題。
但從概率上看,和性格開朗的人相比,沉默寡言的人在極端案件中出現的比例確實更高。
比如之前杭州的許國利等案例,往往實施暴力行為的人,沉默寡言的比例會比性格開朗的人高得多,這就像經常抽煙的人,得癌癥的概率更高一樣,所以我們需要規避這種概率風險。
我經常說,中華兒女千千萬,交朋友的選擇很多,為什么不去選擇那些陽光開朗的人呢?和他們做朋友,起碼風險會小一些。
但是很多父母平時教育孩子的都是:要對同學友善!看到一個沉默寡言的同學,反而會鼓勵自己的孩子去幫助對方。
說好聽點這是善良,說難聽點,這是以救世主自居,對方有沒有朋友是他的家庭和性格造成的,不要去背負別人的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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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要深刻理解人性中的欺軟怕硬!
有人說他是因為曾經遭受過校園霸凌,所以才產生了報復的念頭,都敢殺 人了,為什么不敢去找霸凌自己的人,卻要對有恩于自己的優優下手呢?
俗話說,冤有頭,債有主!這恰恰體現了人性中很微妙、也很現實的一面:很多人在被惡人欺負后,不敢反抗施暴者,而是把所有的矛頭指向更弱小、更善良的人。
就像有些女人在家庭中受了委屈,不敢反抗丈夫或婆婆,卻會把情緒發泄在孩子身上,而很多以善良自居的人經常會說她也是被欺負了,不去同情更無辜的受害者,反而同情這些欺軟怕硬的人,這不是善良,這是膈應人!
所以,我們不能因為加害者曾經遭受過什么,就選擇原諒,我們也不能代替受害者去原諒任何人,除非受害者自己愿意,否則,任何人都沒有資格。
如果我們同情這個事件中的鐘某,那對無辜的優優公平嗎?優優又做錯了什么呢?
最后,我想從法律角度談談這起案件,鐘某年僅15歲,根據我國現行《刑法》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殺 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等嚴重罪行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與此同時,《刑法》也明確規定,對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但現在的未成年人,比我們以前早熟得多,他們的信息獲取渠道遠比我們當年豐富,在同樣的年紀,可能以前的人很單純,而現在的孩子什么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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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很贊同中國政法大學一位教授提出的“惡意補足年齡原則”,為極端個案提供法律依據。
也就是說,通過考察未成年被告人的主觀惡性程度,來判斷其是否具備與成年人相當的辨識能力,對于那些表現出極度冷血、精心預謀的未成年人罪犯,這一原則能夠幫助司法機構做出更符合個案正義的判決。
寫在文末:我們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善良熱情,卻從來沒有教過她們如何識別風險,或者說大多數父母自身也不懂,都是現實生活中老實厚道的人,但社會是多面的,人性是復雜的,我們一定要教會他們保護好自己!
也希望這篇文章能被更多人看到,讓優優父母得到寬慰,讓鐘某得到嚴懲!
晚情:百萬暢銷書作家,編劇,云意軒珠寶創始人,專注女性的自我成長,認為成長比經營更重要。代表作《做一個剛剛好的女子》,新書《松弛力》正在熱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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