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主義很少能帶來完美,往往只會帶來失望。
——坤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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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卷第八章(1)
原文:
最好首先決定什么是數的差異,
假如一也有差異,則一的差異又是什么。
解釋:
這句話講的是亞里士多德批評理型數論的方法論。
最好先搞清楚兩個數之間到底是為什么不同,
是僅僅因為數量不同,還是因為本質品種不同?
比如:2和3只是因為前者包含兩個單位,后者包含三個單位,
還是因為2本身和3本身是兩種完全不同類的實體?
如果認為1(單位)也有差異,那么1和1之間的差異又是什么?
柏拉圖學派為了解釋理型數的獨特性,特意提出,不同理型數中的1是不同品種的,
即2的理型中的兩個1彼此不同,并且和3的理型中的1也不一樣。
但是,他們并沒有明確說清楚這種差異到底是什么。
所以,亞里士多德在這里要求給出一個明確的定義:
如果1有不同的品種,那么區分它們的標準是什么?
這個問題具有極強的殺傷力:
選A:說1的差異是數量或是位置上的
比如:第一個1、第二個1……
但這就違背了1作為單位的基本定義,即單位應該是沒有位置、沒有順序的純粹概念。
選項B:說1的差異是本質品種上的
比如:人的1、狗的1、善的1、惡的1……
這就會導致1不再是數學上通用的單位,數學運算難以成立,比如:善的1+惡的1=?
選項C:承認1沒有差異
所有理型數就會變成相同單位的簡單累加,沒有了獨特性,理型論崩潰。
簡言之,亞里士多德想說的是,你們的理型論連最基本的單位差異都沒搞清楚,還妄談什么理論呀!
在這里亞里士多德其實在給我們演示正確的哲學方法:
第一步:先明確基本概念的定義;
第二步:構建理論體系。
而并非像理型論這樣先假設宏大理論,但連最基本的概念都含糊不清,
這樣的理論就是地基不牢的建筑,只要稍稍一論證,就會陷入自相矛盾,最后整個崩塌。
這充分體現了亞里士多德從清晰定義出發的哲學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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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單位的差異必須求之于量或質上;
單位在這些上面似乎均有差異。
但數作為數論,則在量上各有差異。
解釋:
這段是亞里士多德對單位差異的分析,
他列出了可能的選項,并指出都存在什么樣的問題。
如果不同的1(單位)真的有區別,這種區別必然體現在某一個方面。
而它必須從數量(多少、大小)或者質量(種類、性質)這兩個基本范疇中尋找。
也就是說,要說這個1和那個1不同,總得有個依據,
要么是數量上不同,比如:這個1大點,要么是質量上不一樣,比這個1是善的1,那個1是惡的1。
從表面上看,單位(1)好像在數量上和質量上都有差異。
但是,當我們將數純粹當作數學對象來討論時,即不賦予它道德、物理等額外屬性,
數與數之間的差異僅僅在于數量的不同,
這就是數學的基本原則:數的本質是量,不是質。
因為如果在質上有差異,例如人的1和樹的1本質不同,那么1+1=2就不再普遍成立,
數學就崩潰了。
如果單位在量上有差異,比如這個1比那個1大,那么1就不能是計數的基本單位,因為單位應該彼此相等。
數學同樣崩潰。
如果單位在量和質上都無差異,那么所有1都是相同的,
理型數不過是相同單位的簡單累加,2的理型和3的理型只是數量不同,沒有本質區別,
理型論崩潰!
這段話所表示的中心思想是:
單位如果要有差異,差異點只能是量或是質,
但是,不管是哪個有差異,最后都會破壞數學的基礎,
真正的數,差異只在于量,單位在量上必須相同。
所以,理型論既想保持數學有效性,又想保持理型獨特性,就是天方夜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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