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東洲區人民法院民三庭成功調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促成原被告雙方達成和解,現場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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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馬某為外地在校大學生,與被告潘某通過抖音相識。被告委托原告代購紀念幣等物品,支付原告一定報酬。原告向被告提供貨品后,被告支付部分貨款,剩余10000余元貨款未支付。原告催要余款時發現被告失聯,故訴至本院。
承辦法官李曉潔在辦案過程中,按照“庭審優質化”理念,立案后第一時間安排送達。經過走訪社區,聯系到了被告的母親。掌握案件全貌后,為了妥善化解雙方的糾紛,減少當事人的訴累,多次聯系被告母親,讓其做被告的工作來院調解。被告到庭后,認可該筆貨款,但由于生活困難,一時無法償還被告。李法官考慮到原告是在校大學生,家境不富裕,被告身體有殘疾,是低保戶,遂從情理法三方面扎實開展調解工作。經過不斷引導和悉心調解,原被告雙方換位思考,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簽訂了調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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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圖片由AI工具生成
本案通過調解,最大程度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減少了訴訟成本和時間的消耗。案件結束后,原告特意郵寄了一面印有“傾心調解化糾紛,秉公執法暖民心”的錦旗,表達了對李法官耐心調解,為民解憂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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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洲區人民法院將繼續按照庭審優質化標準,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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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東洲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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