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國在鄉村振興戰略框架下推出兩項關鍵性制度安排,標志著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進入新階段。全國人大常委會于2025年10月24日首次審議《耕地保護和質量提升法》草案,同時農業農村部等六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現代農事綜合服務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形成"一法一機構"的協同推進機制。
耕地保護立法強化制度剛性約束
該法律草案包含8章65條具體條款,針對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等突出問題作出系統性規定。草案首次將耕地保護明確為國家戰略,建立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的保護體系。在制度設計層面呈現三大突破:
國土空間管制方面,強化省級政府主體責任,嚴格限制跨省域補充耕地行為。建立占用耕地補償制度的閉環管理機制,要求補充耕地必須達到質量對等標準,并配套完善的驗收監督程序。
建設項目審批環節引入前置論證機制,明確禁止性條款清單。通過負面清單管理,從源頭杜絕違規占用耕地現象,為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提供法律保障。
農事服務體系構建社會化協作網絡
現代農事綜合服務中心建設采用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創新模式。該體系重點解決小農戶服務可及性、農業基礎設施短板、資源配置效率三大核心問題:
服務供給方面,整合公共服務機構與市場化主體資源,構建覆蓋全產業鏈的服務網絡。通過數字化手段實現需求精準匹配,提升農機作業、技術推廣等服務的響應效率。
基礎設施建設聚焦薄弱環節,重點支持單個經營主體難以承擔的倉儲冷鏈、質量檢測等公共設施。創新采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促進公益性服務與經營性服務有機融合。
兩項制度的協同實施,體現了保護與發展并重的治理思路。耕地保護立法為農業可持續發展劃定底線,農事服務體系則為現代農業轉型提供支撐平臺。這種制度組合有助于解決土地細碎化與服務碎片化雙重難題。
從實施層面看,需要建立跨部門協調機制,完善配套政策工具箱。特別是在財政補貼、金融支持、技術標準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確保制度創新轉化為實際成效。監測評估體系的同步建設也至關重要,需要建立覆蓋耕地質量變化、服務效能提升等維度的動態評價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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