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文直呼完蛋了,完蛋了,交不起啊!開網店這么多年,第一次收到山東稅務的“精準提醒”--我申報的收入和平臺報送的對不上了,明天征期就結束,逾期更正要交滯納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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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圖上顯示的是:尊敬的納稅人:您申報的今年三季度增值稅銷售收入,少于互聯網平臺企業向稅務機關報送的收入金額。請您進行核實確認,如屬申報錯誤,請及時進行更正,以免征期結束(10月27日)后更正申報產生滯納金。(山東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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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另一個網友也遭遇了類似情況,他也表示很擔心說稅務局剛給我發了短信,芭比扣了,我自己申報的銷售數據,和電商平臺推送給稅務局的銷售數據的不一致怎么搞?
這位網友是深圳的,也是同一天他收到了這條短信:
【深圳市稅務局】尊敬的納稅人(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您申報的今年三季度增值稅銷售收入,少于互聯網平臺企業向稅務機關報送的收入金額。請您進行核實確認,如屬申報錯誤,請及時進行更正,以免征期結束(10月27日)后更正申報產生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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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位網友申報的金額跟互聯網平臺企業報送的收入金額差異有點大,大多少呢?12408056.32元,一千多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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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如此大額的差異金額,有人說我只能希望第二張圖不是你的……如果真是,那你這個金額妥妥的稅務局VIP了…要知道,對納稅人偷稅的,稅務機關將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如果不及時配合補繳,那后果相當嚴重啊。
很多網友表達了驚訝,說一個月賣1000多萬?只報200多萬?等著罰款吧,這個金額即便沒變更為一般納稅人,也是按一般納稅人交13個點增值稅,關店解決不了問題,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而且,如果是真的,就非常危險了,一年差異1個多億,稅務可以往前追溯N年的。一旦啟動調查那這位網友可就真遇到大麻煩了。
以前很多人以為開網店不需要繳費,其實不是這樣的,開網店需要交稅,只不過根據電商經營者的主體性質、經營規模等因素,納稅要求和稅種有所不同。個人網店跟企業性質的網店交稅標準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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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管怎樣,該繳納的稅都應該積極繳納,不然等到被查出那就尷尬了,如果不配合的話,像上述差額一千多萬的網友,如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 10% 以上的,是將面臨相應的刑事責任的,可能會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按規定交稅是公民的義務,也是企業、個體工商戶等所有納稅主體的法定義務,這一義務由國家法律明確規定,具有強制性,與其被查挨處罰不如主動遵紀守法,做個守法好公民,為社會的建設貢獻自己的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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