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丈夫成了網上在逃人員
妻子急得團團轉
一位“民警”說能“花錢撈人”
可15萬花出去后
他卻沒了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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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思明區檢察院辦理了
一起假冒民警的詐騙案
為大家敲響警鐘!

案件回顧
2023年7月,小麗的生活因一場突發變故陷入混亂——其丈夫小明(化名)被列為網上在逃人員。焦急之下,她四處探聽能夠解決此事的途徑。在此期間,一位朋友向她介紹了許某某,并稱其“有門路”。
雙方見面時,許某某身著類似警服的服裝,并且聲稱能夠查詢到小明的案件辦理進度,還一再表示可以“幫忙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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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為AI生成
面對許某某表現出的“胸有成竹”的態度,小麗完全相信了他的說辭。2023年8月,她按照許某某的要求,向指定賬戶轉賬13萬元;同年8月29日,又當面交予其2萬元現金,并再三囑托“一定要盡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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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為AI生成
然而款項支付后,許某某的態度迅速轉變。每當小麗致電詢問進展,他要么以“正在走流程,別催”為由搪塞,要么拒接電話,直至最終徹底失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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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為AI生成
至此,小麗才逐漸意識到
自己可能已陷入騙局!
她隨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經核實后發現
許某某并非警察身份
其所聲稱的
“疏通關系、插手辦案”等
均屬虛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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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許某某騙來的15萬元
早就被他用來日常揮霍
買新衣服、請朋友吃飯、
還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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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被告人許某某主動投案,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檢察機關積極敦促被告人賠償被害人損失,被告人家屬代為退贓,取得被害人諒解。
公訴機關認為,許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冒充人民警察,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金額為人民幣15萬元,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法院采納公訴機關建議,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許某某有期徒刑。
檢察官提醒
當親屬涉嫌違法犯罪時,請務必保持理智,通過正規法律途徑尋求解決。切勿輕信“花錢能疏通關系”“找人能擺平”的承諾,避免落入騙局,蒙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一審:戴錦霞、洪萱茹
二審:董文靜、陳少偉
三審:李曉龍、戴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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