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越光電存在財務造假的嫌疑。
2025年10月31日,蘇州清越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定期報告等財務數據虛假記載,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若后續經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認定的事實,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這并非清越科技首次出現財務問題,2025年8月,公司曾披露收到江蘇證監局下達的警示函,其中提及公司存在募集資金使用違規、CTP+OLED產品貿易類業務財務核算不規范、關聯交易未披露等多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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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山西國企太原重工也因財務造假將被st,涉及金額超7億多!
2025年10月31日,太原重工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山西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多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等行為,太原重工被警告并責令改正,同時處以800萬元罰款,另有12名責任人被合計處罰金1695萬元???。
經查明,2012年太原重工與黑龍江瑞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合作開發建設拉彈泡300MW風電工程項目。太原重工通過提前確認拉彈泡項目風力發電主機設備收入、結轉成本且少計相關收入和成本,多計拉彈泡項目自采塔筒收入、少計和跨期結轉自采塔筒成本,虛增除自采塔筒外其他風電場工程業務收入、成本,少計融資租賃財務費用的方式,導致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其中,2014年虛增收入7.57億元,2016年虛增收入7.52億元???。此外,太原重工在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中引用了個別年度的部分財務數據,構成虛假記載。
山西證監局決定對時任董事、總經理范衛民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時任董事長王創民、時任董事兼副董事長張志德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時任財務總監賀吉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受此影響,太原重工股票將于11月3日停牌1天,自11月4日起正式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太原重工”變更為“ST太重”,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后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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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造假不僅局限于民營企業,國企也有抬頭趨勢!而原因依然是相應的處罰力度不夠,罰款金額較于他們圈錢金額不值一提,造假成本太低,導致造假者為所欲為!
而造假如果僅僅因為財務核算不規范有情可原,但是巨額虛增收入利潤,有組織的造假已經意味著嚴重失信,理應重罰和賠償投資者,且入邢!而上述案例居然還責令改正,貽笑大方,如此造假者會更猖狂……
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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