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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夷所思,就完全無法理解。
現在幼兒園全部安裝監控,產生糾紛舉證責任也是倒置的。據我所知,有些家長同學之間發生矛盾都會要求調監控,當然幼兒園為了減輕工作量也不會家長說調就讓調,得讓家長報個警。
看到問題,我原以為幼兒園有監控盲區,幾個教師在盲區里打孩子泄憤。結果,點開問題描述,這直接在監控下就那么大喇喇地打?
這我就很費解了。總不能幼兒園教師不知道教室有監控吧?那是完全不了解規則,還是完全不在乎規則,不相信會有處罰?做壞事都不避著點人,困惑都壓倒憤怒了。
幼兒園教師和家長失去互信,很可怕。幼兒園兒童的特點,就是會“胡說八道”的,也不是故意說謊,這個年齡不太分得清現實和想象。我在高鐵上還聽過小朋友告訴家長,老師把同學打得遍體鱗傷。
如果教師和家長有互信,大可以一笑置之。但如果事實證明,教師不值得信任,家長就只能去報警查監控,甚至得進一步懷疑監控是否有死角。不可避免地給雙方增加大量麻煩。
我沒有相關的知識背景,不知道受害兒童被診斷的“未特定性精神障礙”,在法律上如何鑒定,不清楚在醫學上是否可以治療,也就無法準確判斷,對加害人的處罰是否得當。但總得來講,四人行政拘留,一人轉刑事,也不能算畸輕,具體還要看后續的刑事判決 。
我希望在法律框架內,相對從嚴的處理;如果法律有缺位,希望能盡快補上,行政規則也可以加強。現在看來,在這起事件中,至少幼兒園監控全覆蓋,很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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