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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篇探討社保的文章,直接進了黑屋十五天。
雖心有余悸,但局長想說的話還是要一吐為快。長期以來社保被吐槽基數過高,很大程度上是社會平均工資這個參考基數出了問題。
“每個月工資就5000塊,社保個人繳費卻要扣400多,到手工資剛夠糊口。”
在一線城市某餐飲連鎖店打工的李姐,每次看到工資條都忍不住嘆氣。
而她所在的企業,為了控制成本,多年來一直按社保基數下限繳費,卻仍覺得壓力山大。
與此同時,某互聯網公司高管月薪5萬元,按現行基數上限繳費,實際繳費比例反而遠低于普通職工。
這一冷一熱的對比,折射出我國社保基數核定機制的深層矛盾。
當前以“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基準的社保基數制度,已逐漸偏離普通勞動者的真實收入水平。
社會工資中位數這個更能反映大多數人收入實況的“民生指標”,理應成為社保基數的新錨點,讓社保制度真正回歸公平普惠的本質。
“我們這兒社平工資都8900元了,可我每個月就掙5000塊,怎么看都像拖了后腿。”
在東部某省會城市從事行政工作的小張,對當地公布的社平工資數據滿是困惑。
這種“被平均”的尷尬,正是社平工資基準制的核心弊端。他容易被少數高收入群體“拉高”,從而與普通勞動者的實際收入脫節。
社平工資就像一杯加了少量蜂蜜的水,少數高收入者如同濃稠的蜂蜜,即便數量不多,也能讓整杯水的“甜度”大幅提升。
2024年,某北方沿海城市全口徑社平工資為9200元/月,而當地工資中位數僅為5800元/月,兩者相差3400元。
這意味著,超過一半的勞動者月收入低于5800元,卻要面對以9200元為基準設定的社保基數。
按60%下限計算,基數高達5520元,不少月薪5000元左右的職工,社保個人繳費幾乎要占工資的10%,繳費壓力可想而知。
而對于月薪5萬元的高管來說,300%的基數上限(27600元)對其實際收入影響甚微,卻間接抬高了整體繳費基準,讓企業和普通職工不堪重負。
這種脫節直接導致了“兩頭受氣”的困境。
對企業而言,尤其是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工資低、基數高”的矛盾尤為突出。
廣州某制衣廠老板王總算了一筆賬:廠里100名工人平均月薪4500元,若按當地社平工資7800元的60%(4680元)繳費,僅養老保險一項,企業每月就要多支出1800元。
為了生存,他只能選擇按最低基數“擦邊球”繳費,時刻面臨社保稽核的風險。
對職工而言,低收入者“繳不起”,中等收入者“繳得多”,高收入者“繳得少”,社保制度的公平性大打折扣。
更令人擔憂的是,靈活就業人員、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收入大多在中位數附近徘徊,過高的基數門檻讓他們望而卻步。
某平臺數據顯示,全國外賣騎手中,僅30%繳納了職工社保,其余要么選擇居民社保,要么干脆斷保,社保覆蓋的“短板”日益明顯。
社平工資基準制還在悄悄侵蝕社保基金的可持續性。
一方面,企業為降低成本“低報、漏報”基數,導致基金“應收未收”。
2023年,全國社保稽核共查出少繳社保費120億元,涉及企業近10萬家。
另一方面,低收入群體參保意愿不足,讓基金來源持續萎縮,而未來退休人員的待遇仍以社平工資為核算基礎,形成“繳費端縮水、待遇端剛性”的矛盾。
長期下去,社保基金的收支平衡將面臨嚴峻挑戰,甚至影響到制度的長期穩定。
如果說社平工資是“被拉高的平均數”,那么社會工資中位數就是“大多數人的真實收入線”。
它是將所有就業人員工資按高低排序后,處于中間位置的數值,不受極端高收入或低收入的干擾,能最直觀地反映普通勞動者的收入水平。
以中位數作為社保基數基準,就像為社保制度安裝了一個“精準導航”,讓繳費責任與收入能力實現完美匹配。
工資中位數的穩定性的優勢在收入分布中尤為明顯。
在我國“金字塔型”收入結構中,少數高收入者很難撼動中位數的“地位”。
比如,某公司有1名月薪50萬元的高管和99名月薪5000元的普通員工,若算社平工資,結果約為9950元,幾乎是普通員工工資的兩倍;
而工資中位數仍為5000元,精準反映了絕大多數員工的真實收入。
這種“抗干擾性”讓中位數成為社保基數的理想基準:
既不會讓低收入者覺得“繳不起”,也不會讓高收入者“繳得太輕松”,真正體現了“多繳多得、少繳少得”的社保原則。
對不同收入群體而言,中位數基數都能帶來“量身定制”的公平。
以某地工資中位數5600元為例,按現行60%-300%區間設置,基數下限為3360元,上限為16800元。
對比原社平工資8000元對應的4800元下限和24000元上限,變化立竿見影:
月薪3500元的保潔員,個人養老保險繳費從384元降至268.8元,每月多拿115.2元;
月薪6000元的程序員,繳費基數從4800元調整為6000元,未來養老金待遇更有保障;
月薪20萬元的企業高管,繳費基數上限從24000元降至16800元,既不會過度增加企業負擔,也能確保其繳費責任合理。
中位數基數還能讓社保制度更具包容性。
靈活就業人員王先生做網約車司機,月均收入5000元,之前因當地社保基數下限4812元,每月繳費壓力大一直未參保。
若基數下限調整為3360元,他每月繳費可減少近300元,參保意愿大幅提升。
據測算,若全國統一以工資中位數為基數基準,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率有望提升15%-20%,社保覆蓋范圍將進一步擴大。
同時,企業“低報基數”的動機也會減弱。
若基數與員工實際工資更貼近,公司沒必要冒風險違規,合規成本也會降低。
從國際上看,以中位數為社保基數基準是成熟經驗。
德國的法定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以工資中位數為核心,上下限根據中位數動態調整,既保障了普通勞動者的權益,又確保了基金穩定;
日本的社保基數同樣參考工資中位數,讓不同收入群體的繳費壓力更均衡。
我國部分地區也已開始探索,浙江樂清采用“工資總額×固定比例”核定基數,本質上就是對中位數適配性的間接認可。
這些實踐都證明,中位數基數不僅理論可行,更能落地見效。
改革可采取“三步走”策略:
2025-2026年,選擇長三角、珠三角等收入分布均衡、統計基礎好的地區試點,以當地工資中位數為基準核定基數,跟蹤評估企業繳費壓力、職工待遇變化等情況;
2027-2029年,在試點成功的基礎上全國擴圍,設置3年過渡期,允許企業在社平工資基數與中位數基數之間選擇適配區間,每年向中位數基數靠攏30%;
2030年起,全面實施中位數基數制,統一全國社保基數上下限核算標準。
過渡期內,可保留60%-300%的區間比例,避免基數波動過大影響企業經營和職工待遇。
對普通勞動者來說,改革是“減負不減待遇”的福音。
月薪4000元的超市收銀員,社保個人繳費可從384元降至268.8元,一年多拿1382.4元;
月薪6000元的教師,繳費基數從4800元提高到6000元,未來養老金每月能多領約200元;
靈活就業人員參保門檻降低,不用再為“繳不起”發愁,養老、醫療有了保障。
2023年全國靈活就業人員約2.9億人,若參保率提升15%,每年可新增基金收入約300億元;
企業繳費合規率提高,能減少基金流失,確保基金應收盡收。
同時,基數與實際收入匹配,避免了基金支出與繳費水平脫節,增強了制度應對人口老齡化、經濟波動的能力,讓社保基金真正實現“可持續”。
對社會來說,改革是“促進公平”的紐帶。
社保作為二次分配的重要手段,中位數基數讓不同收入群體承擔與其能力相適應的繳費責任,享受與繳費相匹配的待遇,減少了因制度不公導致的社會矛盾。
同時,社保覆蓋范圍擴大,居民養老、醫療后顧之憂減輕,消費信心提升,能有效拉動內需,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支撐。
“一個公平的社保體系,不僅是社會穩定的‘壓艙石’,更是經濟發展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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