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遇到,在狹小電梯里,廣告音量很大,從一樓到幾十層樓,同一段廣告連續循環很多遍,腦袋被吵得嗡嗡響,現在終于有人出手了。
11月5日,上海嘉定大學生小孔發布了視頻,展示他如何用一把網購的“通用鑰匙”關停了100多個電梯廣告。這是他的一門課程作業,以行為藝術的形式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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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初中開始,小孔就被迫接受電梯廣告。他發現不少居民都對這種“入侵式”廣告很不滿,但始終沒人真正動手關掉。他決定做點什么,還居民一個安靜的環境。
小孔通過社交媒體平臺了解到,電梯廣告屏里邊配有一個手動開關,開關廣告屏外殼需要用鑰匙打開鎖孔。
他就在購物平臺上花幾塊錢買了一把通用鑰匙,打開外殼后一按開關按鈕,電梯廣告就關了。
用同樣的方法,他一口氣關停了100多個小區電梯樓宇廣告。
在小孔看來,電梯廣告利用了電梯內狹小空間,通過噪音不斷“洗腦”,強迫乘坐者觀看廣告內容。
真正好的廣告應具備大眾傳播價值,擁有優秀的藝術加工和良好的審美,而電梯廣告并不具備這些特質。他希望通過這種方式,“以小見大”,表達自己對于電梯廣告的不滿。
我們每天下班拖著疲憊的身子進電梯,還要被“牙線就用小鹿媽媽”洗腦8遍,孩子寫作業都能突然冒出一句廣告詞。
有人實測數據顯示,深圳多個小區的電梯廣告最大音量達到76分貝,遠超居民區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的噪聲限值。
小孔的行為在網絡上引發了熱議,出現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聲音。
支持者為他叫好,幾乎一邊倒地把他奉為“反擾民英雄”,稱他“做了我不敢做的”,“安廣告箱不應該也要征得業主同意嗎?”,“擾了民,廣告收益我卻沒看到!”
反對者則認為,他的行為欠妥。雖然初衷是好的,但未經授權關閉別人的設備就是違法的。
實際上,很多人并不知道,作為業主也有對電梯享有共同管理、收益的權利。
物業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屬于業主共有。
一個普通中型小區,一年電梯廣告收入就能近3萬元,加上停車費、快遞柜場地費,總收益可能超6萬元。這些錢本可以用來補貼物業費、改造小區環境,卻常常成了物業的“私房錢”。
近日,就有深圳網友呼吁住宅電梯廣告強制靜音,深圳市生態環境局表示,將認真研究市民建議,推動《電梯廣告投放管理規范》的修訂和實施。同時壓實物業服務企業的直接責任,按照業主意見建議調整音量。
小孔的行為像一面鏡子,照出了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一種共同困擾。電梯廣告的噪音不僅侵犯了耳朵,更侵犯了每個人回家路上那片刻的寧靜。
一把幾塊錢的鑰匙,關掉的不僅是廣告聲音,更是在為我們早已被過度侵占的生活空間,爭回一點點主動權。
我們并不排斥好廣告,我們拒絕的是這種強制“侵入式”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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