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個剛來到世上3天的女嬰,會被親生父親和外婆當成商品,以120元的價格賣掉。
1986年9月25日,福建的王麗瓊還裹在襁褓里,連眼睛都沒完全睜開,就被生父和外婆遞到了陌生人手里。
120元,在當年頂多買兩袋白面,卻買斷了她一輩子的親情和幸福。
如今快40歲的王麗瓊,身上的傷疤比皺紋還深。
胳膊上是竹棍抽的永久印記,腿上留著磕門檻的凹陷,還有被養父母按在鐵臼里打的舊傷,盛飯慢了要打,掃地漏了要打,夜里蜷縮在柴房凍過整宿。
她從小啃冷饅頭長大,哭著問養父母我親爸媽是誰,得到的只有更狠的打罵。
37年來,她揣著僅有的線索跑遍福建周邊市縣,坐4小時大巴、走10里山路是常事,甚至被尋親中介騙光半年工錢,可親生父母始終杳無音信,DNA比對也因沒有親屬信息屢屢碰壁。
更讓人心寒的是,這種人間慘劇從未停止。
2025年11月,湖南懷化剛破獲一起販嬰案,犯罪團伙在社交平臺狩獵困難孕婦,低價收嬰兒再以8-9萬元轉賣,還勾結醫院偽造出生證明,給被拐嬰兒洗白身份,最小的受害者僅出生10天。
而法律現狀更刺眼,拐賣兒童最低判5年,情節嚴重可判死刑,可收買被拐賣兒童最高才判3年,甚至不虐待、不阻礙解救還能從輕處罰。
![]()
王麗瓊的故事一曝光,買賣同罪的話題再次炸上熱搜。
評論區兩大派吵得面紅耳赤,每句話都戳中人性與法理的核心。
沒有買賣就沒有拐賣,如果收買也判5年以上,99%的人都不敢買了,鄰居隨便一個舉報,買家就徹底完了,誰還敢冒這險?
法律博主附和:現在買個珍貴鸚鵡都可能判5年,買個人最高才3年,這不是人不如鳥嗎?
孫卓被拐14年,養父母養大他,他說不想養父母被判刑,真買同罪,孩子夾在中間太殘忍了。
還有人覺得,有些家庭確實沒法生育,又不想走復雜的收養流程,不是故意作惡,該給改過自新的機會。
學者也提出擔憂,如果加重買方刑罰,會不會讓買家把孩子藏得更深,甚至傷害孩子,反而不利于解救?
![]()
王麗瓊身上的傷疤,懷化被拐的10天嬰兒,還有無數找不到家的被拐兒童,都在喊著同一個真相。
拐賣的根源“買,不斬斷買方市場,再嚴厲的打拐也治標不治本。
這讓我想起成都那起案例,父母把出生3天的女嬰以7萬元賣掉,買家明知道孩子是拐來的,卻覺得花錢買的就是自己的,這種扭曲的認知,正是源于收買成本太低。
有人說養父母有養育之恩,可這份恩,是建立在剝奪孩子親生父母撫養權、摧毀孩子人生的基礎上的。
王麗瓊的養父母養了她30多年,可帶給她的是滿身傷疤和一輩子的心理創傷,這份恩能抵消拐賣的罪嗎?
羅翔老師說得好:哪怕收買者悉心照顧,也改變不了其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本質,對被拐家庭來說,這是毀滅性的打擊。
現在的法律現狀,恰恰給了買家僥幸空間。
最高3年的刑期,5年的追訴時效,讓很多買家覺得藏得好就沒事,鄰居就算發現異常也懶得舉報。
可如果推行買同罪,把收買的量刑提至與拐賣相當,讓買家知道買孩子等于毀自己一生,讓鄰居明白舉報等于救人一命,誰還敢冒這個險?
沒有了買家,販嬰黑鏈自然會土崩瓦解。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