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11月11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江西省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原主任委員王水平(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江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贛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贛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水平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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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水平 資料圖
公開資料顯示,王水平,男,漢族,1963年8月出生,江西蓮花人,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
王水平曾任江西省發展改革委工業發展處處長、固定資產投資處處長,江西省發改委黨組成員、副主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江西省商務廳黨組書記、廳長,江西省宜春市委副書記、市政府黨組書記、市長。2019年12月,王水平任江西省衛生健康委黨組書記、主任。
2023年1月,王水平任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
2025年4月2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王水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接受江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違規從事營利活動
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2025年9月2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王水平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王水平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在干部選拔、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送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不正確履行職責;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項目承攬、醫療設備采購、人事安排、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水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王水平開除黨籍處分;由江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作者:張蘇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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