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我國第一位女殺手。
也是我國第一位女法官。
她是我國第一位女法學博士。
從殺手到法官,她用一支玫瑰花為中國守住了山東。
她的身上有太多的光環,以至于提到她,大家都以“傳奇”兩個字形容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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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年輕時的鄭毓秀
但不為人所知的是,她也曾被裹腳,曾被包辦婚姻,曾離家出走。晚年的她還被切除一只胳膊。
她走到哪里都提一麻袋錢,帶上自己全部家當。
這是為何?
她就是鄭毓秀。
01
1891年,鄭毓秀出生于廣州的一個富裕的家庭,她的祖父鄭姚是香港大地產商,父親鄭文治在戶部任職。
良好的家庭經濟條件,讓她早期接受了基礎的教育啟蒙,見多識廣。
這使得她在遇到事情時,具有獨立判斷能力和主見。
她6歲時,和同時代的女性一樣,面臨著被裹腳。當家人將一團團裹腳布拿到她面前,跟她說女人不裹腳嫁不出去時,她寧愿不嫁,也堅決不纏足。
在她的執拗堅持下,家人只好放棄給她裹足。
她13歲時,祖母給她包辦了一樁婚姻,對方是兩廣總督的兒子,她再一次反對,祖母認為婚姻非兒戲,怎么能說訂就訂,說毀就毀。
她知道這一次,無論如何,她也無法說服守舊的祖母。
但她也會保證自己的核心利益,不會受外界聲音的影響,包括家人的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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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鄭毓秀
她二話不說,直切關鍵,給兩廣總督的兒子寫了一封信,解除了自己的婚約。
女子自己解除婚約,這在當時還沒有先例,因此在家人、親戚朋友圈、社會上都引起了軒然大波。
矛頭直指她沒有教養,不遵守婦道。
她只好離家出走,來到北京投奔父親。
父親雖然也批評女兒不應該這么做,但事已至此,他總要為女兒的未來打算。
于是,在父親的支持下,鄭毓秀進入天津一所叫“崇實女塾”的教會學校,接受西式教育。
當時的教會學校費用要比普通的學校高,只是教會學校是外國人辦的,能多學一門外語,另外還有鋼琴、美術、馬術之類的課程,既注重知識的學習,也注重個人素養的提升。
這段教育經歷,為她之后繼續走上“反叛”之路打下了基礎。
16歲時,她與姐姐一起東渡日本求學,在日本求學期間,她結識了革命人士廖仲愷,在廖仲愷的介紹下,她加入了孫中山創建的同盟會。
在同盟會,她接受了進步思想的洗禮,她認為革命勢在必行。
辛亥革命爆發后,廖仲愷找到鄭毓秀,讓她協助炸單制造專家劉師復,將造好的炸單,運進盤查嚴格的北京。
鄭毓秀便利用自己富家小姐的身份,為革命者坐火車運送軍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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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軍火運送中,她的一個大箱子引起了列車員的注意,列車員要求對她的大箱子進行檢查。
為了不讓列車員檢查箱子,她故意裝出很有氣勢的樣子說:你查了可別后悔。
鄭毓秀與列車員的爭吵,引來了列車長。
見到列車長,鄭毓秀趁機與列車聊起來,最后才使得箱子沒有被檢查,安全的將軍火運送到目的地。
無論在任何時候,她都堅持一個原則,保證自己的核心利益,不與爛人糾纏。
02
1912年,外界傳出消息:溥儀不愿意退位,是袁世凱支持。
京津地區的同盟會革命者,決定刺殺袁世凱。
初期的革命者,還在探索革命之路,所以他們以為,刺殺一個始作俑者就是革命。
鄭毓秀也參加了這次行動,她是行動中的唯一一位女性。
她被分到了第四組,與另外幾個組的組員,埋伏地東華門和王府井附近,準備在袁世凱經過時,伺機行動。
正當鄭毓秀所在的四組準備行動時,卻接到通知:真正與革命對抗的元兇是良弼,而非袁世凱。
良弼是皇族的成員,他聯合皇族成員成立“宗社黨”,專與革命者對抗。
足見準確的情報是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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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留法時的鄭毓秀
當大家接到通知時,有些速度快的組已經采取行動,時局已混亂到無法控制。
為掩護同志,從沒打過槍的她鼓起勇氣朝天放了兩槍,又向袁世凱的馬車方向放了一槍。
馬匹受到驚嚇,狂奔不止,現場更加混亂。
趁著混亂,鄭毓秀穿過人群,離開現場,才躲過了一劫。
有了這一次的經驗教訓,十天后刺殺良弼的行動,在大家的周密安排下,終于成功。
良弼的死,使宗社黨失去了領導者,同時也使清廷抵抗革命的力量消弱。
在革命隊伍中活躍了一段時間后,鄭毓秀也意識到,革命光有一腔熱情是不夠的,還須具備先進的思想和技術。
于是,她于1914年前往巴黎索邦大學攻讀法學,并拿下了法學博士的學位。
在法國留學期間,她仍然是留學生中的杰出代表。
1919年巴黎和會,中國提出收回德國在山東的權力,遭到拒絕,德國還恬不知恥的將山東的特權轉讓給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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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鄭毓秀
面對如此大的羞辱,導致國內五四運動爆發,在巴黎的鄭毓秀也響應國內運動,通過媒體呼吁不接受對中國的不公正待遇。
并且在巴黎和會簽字的前一天,她組織300多名留法學生,與華工代表,前往巴黎中國代表陸徵祥的寓所后花園中。
她折下一枝玫瑰,藏進衣服,頂住陸征祥的后腰,威脅他不要在不平等和約上簽字。
陸徵祥最終沒有在和約上簽字,中國保留了收回山東的權利。
雖然中國保留山東的權利,是多種因素的結果。但鄭毓秀的勇敢與智慧令人佩服。
她不僅讓自身在逆境中淬煉出堅不可摧的力量,更在民族危亡的關鍵時刻,為國家爭取權益和尊嚴。
03
1925年,鄭毓秀取得法學博士學位回國,在北京師范大學任教一年后,與一位叫魏道明的學弟,在上海法租界開設了“魏鄭聯合律師事務所”,成為中國第一位女律師。
而魏道明之后也成為了鄭毓的丈夫,兩人于1927年結婚,結婚時,鄭毓秀36歲,魏道明26歲。
據說當年汪精衛追求過她,還有法學大家王寵惠也追求過她。
但都被她一一拒絕了,理由是不適合。
在外人看來,鄭毓秀與魏道明10歲的年齡差,放到現在都會被人詬病不合適。但兩人卻在事業上相扶相持,將律師事務所經營得蒸蒸日上。
她代理的最有名的官司是:京劇大師梅蘭芳與京劇名伶孟小冬的離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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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當法官時的鄭毓秀
鄭毓秀為孟小冬拿回了4萬元的分手費,為這段梅孟之戀劃上了句號。同時,也告誡廣大女性同胞,擁有為自己爭取利益的權力。
當時華人怕輸,不敢與洋人打官司,但鄭毓秀與丈夫專幫華人打官司,與洋人死磕到底。
1929年,她負責起草中華民國《民法》,她讓女性的權利得到保護和提升。比如,女性有權廢止不愿意的婚約 ;女性也有繼承遺產的權益;女性婚后可以不用冠夫性。
她為女性爭取到的權益,被沿用至今。
后來,她的丈夫魏道明出任駐美大使時,鄭毓秀也退居幕后,以大使夫人的身份,隨夫赴美,為丈夫出席劃策。
宋美齡訪美時,她全程陪伴,羅斯福夫人安娜還說她不同于歷任大使夫人,非常有政治頭腦。
魏道明晚年回憶說:我是非常幸運的,有一位這樣的妻子。
但隨著蔣敗退臺灣,蔣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魏道明的職務也被陳誠代替,仕途不順,夫妻二人退出政壇,前往巴西經商。
但因為隔行不取利,最后虧了錢,只好去洛杉磯。
到美國后的鄭毓秀,無論走到哪里,隨身都帶一麻袋錢,和全部家當。
有人說她是對錢看得重,但事實上,她是習慣了凡事靠自己。與其等別人送傘,不如出門帶把傘。
1954年,鄭毓秀患上了癌癥,她的左臂被迫切除。
這對她的打擊非常重,5年后,她在美國洛杉磯去世,享年68歲。
鄭毓秀去世后,丈夫魏道明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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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鄭毓秀與魏道明
不過,80歲臨終前的魏道明,留下遺愿:與鄭毓秀合葬。
每一個繁花似錦的人背后,都經歷了嚴冬寒霜的磨礪。
我為什么寫下這篇文章呢?
我想說,作為女性,我們也應該學習鄭毓秀,始終保持清醒的獨立思考能力,即使在愛人面前,也做到不依附,不盲從,卻又不失溫情與尊重。
無論何時,都要向內求,而非向外求。
穩定的內核,是做任何事的基礎。
向外求,求而不得;向內求,源源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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