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向雪原
文化遺產作為中華民族的精神瑰寶,是千年文明延續的重要見證,也是堅定文化自信、推動文化繁榮的堅實基礎。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南西部,是一個以土家族苗族為主體的少數民族自治州。自治州發端于戰國時期,有著悠久的歷史文化和豐富的文物資源,著名的世界自然文化遺產老司城古遺址、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四方城古遺址就位于此。
準確把握湘西文化遺產保護的時代價值
四方城遺址位于湖南省保靖縣遷陵鎮四方城村,江湘西酉水流域中心地段。經考古研究證明,該遺址始建于戰國,歷經秦漢、六朝至唐宋持續沿用,跨越2000余年,涵蓋了酉水流域古代文明的全過程,是武陵山區現存規模最大、內涵最豐富、延續時間最長、保存最完整的古城遺址之一,具有不可替代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2013年3月5日,該遺址被國務院核定公布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25年7月,保靖四方城遺址入選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立項名單,進一步確立了其重要地位。該遺址涵蓋了酉水流域古代文明的全過程,闡釋了南方山區土著文化與中原華夏文化互相融合的歷史進程,見證中國從多元到一體的華夏文明形成發展的歷史過程。當前,保靖縣四方城遺址已經申報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已列入2025年預備名單)。
近年來,保靖縣委、縣政府非常重視四方城的保護與利用,通過“文化+旅游”模式,四方城遺址已經成為保靖縣文旅發展的核心引擎,成為保靖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新動能。同時,通過遺址周邊村寨發展民宿、餐飲和農產品銷售等,不僅增加當地村民的收入,也提供了眾多的就業崗位。
文化遺產是地方特色的體現,能夠推動當地傳統產業的創新和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推動當地經濟的轉型和帶動當地群眾的就業。因此,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以四方城遺址為代表的湘西文化遺產,是當地黨委、政府各部門和群眾的責任。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更應立足歷史、民族和未來發展的高度,深刻把握加強文化遺產司法保護的時代必要性和戰略意義,將文化遺產保護深度融入司法實踐,為守護好寶貴遺產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聚焦司法主業嚴懲文化遺產犯罪行為
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等犯罪行為,嚴重威脅文化遺產的安全存續。此類行為不僅直接破壞了文物遺存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更中斷了歷史研究與文明闡釋的考古學鏈條,造成的損害往往難以挽回,其社會危害遠超一般財產犯罪。保靖縣人民法院2024年審結的秦某某等8人盜掘四方城古文化遺址罪,依法裁判,不僅是對違法犯罪行為的嚴厲懲處,更是人民法院以司法之力守護長江流域歷史文脈、賡續中華文明的生動司法實踐。
2022年7月,被告人陳某某認為被告人秦某某所管理的保靖某陶瓷公司所在地四方城是文物保護區,曾出土過青銅器等文物,挖出來可以賣錢,便多次向秦某某提出以整修名義請其兄弟開挖,挖得東西賣錢后給秦某某分30%,其余的由陳某某和兄弟分。秦某某沒有反對,同意陳某某自己安排。2022年9月,陳某某、秦某某等8名被告人到該陶瓷公司廠房旁的路上及廠房內查看、踩點,使用探測儀等設備進行反復探測。為避免被人發現,秦某某、陳某某等人最終在該陶瓷公司原料車間廠房內確定開挖的位置。最終,因未發現金銀財寶和文物,他們用鐵門板將盜洞蓋住后駕車離開。
2022年9月13日8時許,該陶瓷公司負責人發現制泥車間內的異常情況,便向保靖縣文旅廣電局報告。該局經現場查看后向公安機關報案。保靖縣公安局遷陵派出所民警與刑偵大隊技術室人員立即趕赴案發現場,經勘驗:四方城罐罐廠車間里面被挖了一個深3米,寬1.1米的洞,且四方城罐罐廠屬于國家文物重點保護區范圍。
2023年3月3日,保靖縣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此案。保靖縣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某、秦某某等8人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方城遺址,行為均構成盜掘古文化遺址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陳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系犯意的提起者,起邀約、組織、指揮的主要作用,被告人秦某某在陳某某提出盜掘犯意的附和、盜掘位置的確定、盜掘行為的實施亦起到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其他被告人系從犯。本次盜掘行為屬于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該院作出(2023)刑事判決:被告人陳某某、秦某某等8人均犯盜掘古文化遺址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二萬五千元至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一萬二千元不等刑罰。宣判后,秦某某、陳某某等被告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13日作出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以司法之力護航文化遺產
在這起案件中,保靖縣法院始終堅持維護法治的尊嚴,做到“依法認定、從嚴懲治”;同時,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角度,做到“區分情形、罰當其罪”;在文化遺產保護社會效果上,做到“明確導向、強化警示”;在案件偵破起訴和判決上,各部門做到“高效配合、協同共治”。
一是依法認定、從嚴懲治。被告人在明知四方城遺址屬于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情況下,仍然以非法占有地下埋藏文物為目的進行盜掘,其行為已構成盜掘古文化遺址罪。盡管此次盜掘未實際竊得文物,屬于犯罪未遂,但對遺址本體造成了實質性破壞,且該破壞“無法恢復原狀”,社會危害性嚴重。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地位作用及危害后果,對8名被告人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嚴厲打擊妨害文物管理的犯罪行為,彰顯了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以司法之力守護長江湘西酉水流域文化源遠流長的決心。
二是區分情形、罰當其罪。在依法從嚴的基礎上,法院全面考量被告人具有自首、坦白、認罪認罰等從寬情節,并基于未遂犯的規定予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確保罰當其罪、罪責刑相適應,彰顯司法公正。這既有利于警示、震懾妨害文物管理的違法犯罪分子,又有利于獲得社會大眾的廣泛認同和理解,從而提升人民群眾自覺保護文物的法律意識,共同保護傳承弘揚長江湘西酉水流域文化。該判決清晰傳遞了司法對破壞文化遺產“零容忍”的鮮明態度,明確文化遺產保護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紅線。司法裁判不僅要解決個案糾紛,更要發揮規范、引導和預防功能,努力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保護文化遺產的法治氛圍。
三是提升能力,適應發展。隨著時代發展,文化遺產保護領域也出現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對司法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盜掘技術更為隱蔽,文物犯罪逐漸呈現團伙化、專業化、網絡化趨勢;文化遺產的內涵和外延不斷擴展,工業遺產、農業遺產、文化景觀等新型遺產的保護需求日益凸顯;涉及歷史建筑保護、文物所有權、文化基因傳承的民事行政糾紛也可能增多。面對新挑戰,法院必須不斷提升專業化審判水平。應組織開展專項培訓,借助考古、文物鑒定等領域的專家資源,提高法官的專業認知與判斷能力。探索建立專門審判團隊,集中審理涉文化遺產案件,統一裁判標準,積累類案經驗。同時加強相關法律問題研究,積極回應司法實踐新課題。
四是高效配合、協同共治。司法保護是文化遺產整體保護體系中的一環,需多方協作、形成合力,構建系統全面的治理格局。第一,強化部門合作,形成保護合力。法院應積極聯合公安、檢察、文旅、自然資源等部門,推動構建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聯合執法及專業協作機制。特別是在涉案文物鑒定、損害評估等方面強化專業支撐,提升辦案質效。對于重大疑難案件,可提前會商,明確取證標準和法律適用尺度。第二,推動公眾參與,營造社會氛圍。通過發布典型案例、開展巡回審判、組織普法宣傳進社區、進鄉村、進校園等多種形式,普及文物保護法律知識,揭露文物犯罪危害,弘揚文化遺產價值,增強全民法治意識和保護自覺,構建社會共同參與的文物保護網絡。第三,延伸司法職能,強化源頭治理。在案件審結基礎上,法院應結合審判中發現的管理漏洞和風險隱患,及時向相關單位發送司法建議,推動完善制度建設,加強人防與技防,實現打擊與防范并重。
當前,文物安全形勢依然嚴峻,文物犯罪時有發生,犯罪團伙專業化、智能化、網絡化趨勢明顯。保靖縣人民法院將繼續依法全面履行審判職責,統籌刑事、民事審判手段,以最嚴格的法律制度、最嚴密的法治體系、最有力的司法措施,持續筑牢湘西文化遺產保護的法治屏障,為守護酉水流域千年文脈、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服務長江國家文化公園建設貢獻司法智慧和力量。
作者系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來源|法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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