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廣州農商行在官網發布2025年第一次臨時大會通函,并在通函中披露了該行的重大法律訴訟進展。
文件顯示,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廣州農商行作為被告或第三人的的大額未決訴訟案件(大額即訴訟及仲裁金額超過1000萬元)共有4宗,合計涉及約2.08億元的標的金額。
值得一提的是,這4宗未決涉訴案件中,有3宗都與廣州農商行一款名為“安心回報262號”的理財產品有關。
具體來看,雅安農商行、河南舞鋼農商行、青海西寧農商行在近三年里,先后就該理財產品向法院狀告廣州農商行。
其中,雅安農商行在2022年5月提起訴訟,要求廣州農商行支付其購買“安心回報262號”理財產品的本金和利息,合計約6025.14萬元。2023年8月,法院一審判決廣州農商行支付3632.56萬元。但廣州農商行提出上訴,后續該判決被撤銷。今年6月,重審一審開庭,目前仍未公開判決結果。
河南舞鋼農商行的起訴時間是2023年,要求廣州農商行按現狀返還或移交理財產品,資產價值暫計3166.63萬元,此外還要求后續收益按5.7%的年化收益率計算。只不過,該訴訟請求被駁回。隨后,舞鋼農商行又在今年8月提起上訴,目前案件還在審理。
青海西寧農商行則于2024年7月起訴廣州農商行,要求廣州農商行支付投資本金、理財收益合計約3362.26萬元。目前的最新進度是今年3月第三次開庭審理,判決結果未出。
這三起訴訟的時間并不重合,合計涉案金額約為1.26億元。同一產品先后引發三起訴訟事件,反映出廣州農商行在理財產品管理上存在一定的信息披露和投資者溝通缺位,以及信用風險穿透審查不足,導致收益測算與實際投資回報偏離,這才引發同業訴訟。
據了解,“安心回報262號”是廣州農商行發行的一款面向其他金融機構的同業理財產品,至于其發行時間、發行規模、投資期限、預期收益率等核心信息,廣州農商行未在公開渠道披露,外界無從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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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號不是“安心回報”系列唯一一款卷入糾紛的理財產品。
2017年,懷遠農商行購買了廣州農商行發行的“安心回報608號”同業理財產品后,將該產品質押給渤海信托,為河南佳森的4.8億元信托貸款提供擔保。兩年后河南佳森未歸還4.8億元本金,發生實質違約,渤海信托執行質押擔保,將懷遠農商行持有的“安心回報608號”直接劃扣。隨后懷遠農商行起訴河南佳森等,要求償還債務。
當然,廣州農商行作為產品發行方,與該案件并無直接關聯,但從審慎角度來講,該行在投資者資質評估、投資者購買理財真實用途等方面還需進一步審慎。
回到廣州農商行自身,自2017年上市港股后,廣州農商行便逐步完善資管業務體系。2018年,廣州農商發布公告,稱擬發起設立理財子公司“珠江理財”。注冊資本為10億元-20億元,并計劃引入戰投,合計持股不超過49%。
只是,7年過去,設立理財子公司一事依然沒有獲得監管批復,所以目前廣州農商行仍通過總行資管部發行理財產品。
年報披露,廣州農商行的自營理財以重點產品為核心,推進中長期結構完善,并持續豐富最短持有和周期型理財品類,推動營銷服務質效提升。
收入貢獻方面,理財產品相關手續費規模在廣州農商行的中間業務收入中排名第三,僅次于“代理及托管類服務費”“結算業務和電子渠道業務費”。今年上半年,廣州農商行的理財產品相關手續費為6072萬元,較去年同期增加9.25%,占手續費及傭金收入的10.38%。
不過,這一增長是建立在2024年的理財產品相關手續費大幅下跌基礎上的。廣州農商行的理財產品手續費收入波動性較大,去年上半年,該行理財產品相關手續費為5558萬元,同比減少30.41%,這也讓該指標的增長基數較低。實際上,廣州農商行今年上半年的理財產品相關手續費收入仍不及2023年同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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