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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燕志華
這兩天來自湖南醫院的副院長和眼科醫生的偷拍視頻成為熱點。這種糅合了飲食男女、大型機構、領導干部等方面的偷拍視頻,毫無意外會成為網絡熱炒的主題。
該省衛健委也盡快發布了通報,進行了處理。各種網絡文章也從道德、紀律等角度進行了嚴厲抨擊。
但是在各種情緒泡沫慢慢消去之后,我們現在需要理性地追問一句:在這個事件中,法律能否缺位?
一
事件涉及到了醫院領導,眼科醫生也是部門副主任,出現這種事情,首先是個作風問題,當然是需要通報處理的,相關部門和所在單位依規依據進行處理,是沒有疑義的。當然,如果拍攝地點并非醫院,兩人相處是合法合理的,這種通報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也是值得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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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事件作為偷拍,涉及到了公民隱私,并且公然放到網絡進行傳播,這又是個嚴肅的法律問題。這就說明,這個事件糅合了作風問題和法律問題。這兩個問題,不能相互混淆,處理不能有所偏廢,更不能以解決一個問題,來掩蓋另外一個問題。
就目前所見,我們看到了衛健委的通報,醫院也對涉事醫生進行了處理,但是法律部門的行動呢?尚未看到,甚至法律部門沒有任何聲音發出來。僅在文章的留言區域,有的網民透露說偷拍者已經被抓起來了,但是需要有官方的聲音。
因為這個事件涉及的作風問題和法律問題,對于社會影響都非常嚴重。如果公職人員的作風問題不被處理,那么社會風氣也不會好到哪里去,作風不正者滑向貪腐的可能性就會大大增加;如果法律問題不被重視并且給出法律答案,那么法治社會的建設無從談起。
司法如果沉默,或者正義遲到,會誘發社會出現問題。司法和道德關系,近年來已經呈現為一個“強關系”,那就是司法宣判很容易對于社會道德、地方生態產生直接或者間接的強大影響力。二者如同地球和月球,彼此吸引,并且產生潮汐現象。人們已經認識到,一個不公正的宣判,給道德領域帶來的傷害是巨大的,并可能誘發社會極端事件。一個落后社會的道德力量是主導性的,而文明社會的法治力量應該是主導性的,道德只是有益的補充。在中國正在快速發展的當下,尤其需要重視法律對于社會道德的影響作用,不能忽視在一些影響重大的輿情事件中的普法價值和法治影響。
就湖南醫院這個事件,從目前的網絡關注重點看,網絡輿論更多關注這個事件的“情緒泡沫”,也就是作為醫院副院長和科室副主任的關系,對于正常健康的工作關系產生了破壞性后果,但是對于問題涉及的法律問題,卻一直未能成為網絡輿論關注的重點。很多人也注意了這個偷拍涉及到的法律問題,但是大多是輕描淡寫,一筆帶過。畢竟吃瓜群眾更多關注的是飲食男女的層面,對于嚴肅理性的東西缺乏興趣,更沒有思考。
但是有關部門卻不能就此沉默,更不能隨著吃瓜群眾的情緒波動而搖擺。這會導致這樣的后果:如果網絡情緒如果平息了,法律問題似乎也就此煙消云散了。但是法律部門采取行動的依據從來都是法律,而不是網絡輿論和網絡情緒,否則也就不存在“輿論審判”和“司法審判”常常出現的沖突難題了。
二
對于湖南醫院這個事件來說,拍攝者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但是不能將此放到網絡。一念之差,就是個法律問題。法律應該是一堵靜默的墻,平時不需要發光發熱發聲,但是需要在日常生活中為人們劃定行止的尺度,提供遮擋風雨的庇護,還應該在有人沖撞的時候,給與沖撞者有力的反彈。
就以此次湖南醫院事件來說,拍攝者沒有進行合法的舉報,而是放到網絡上,這種違法行為,法律理應有所反應。
但是拍攝者為何沒有走舉報的路子,而是進行了“網絡舉報”了呢?背后原因,或者一是因為法盲,二是對于舉報沒有信心。無論如何,法盲不是脫卸法律責任的護身符,理應受到懲處。但是對于舉報沒有信心,是個可以討論的話題。
從理論上說,國內很多領域的法律法規體系已經較為完備了,如果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原則,或者各個行業領域的規則制定現狀看,很多社會問題諸如師生關系問題、食品安全問題,理應處于合理可控的范圍,但是實際情況為何不容樂觀呢?問題主要在于有法不依、執法不嚴。
從一些事件看,一些受害者為何冒著個人名譽身敗名裂、社會關系魚死網破的風險,也要進行網絡舉報?更多源于他們在現實社會中,已經把合理合法的渠道都走了一個遍,但是發現此路不通,或者遭遇了部門之間的“打太極”“踢皮球”,總之久拖不治,。而舉報者作為自我體認的受害者,心中的正義感如同一團火,紙里包不住火,一拖就炸。某大學女博士生上網舉報導師騷擾是這個原因,某大學女學生把所拍男生視頻放上網也是這個原因。總之,是線下不通,才有了線上舉報。
問題是,線上舉報,屢試不爽,那么客觀上就鼓勵了人們積極進行網上舉報,而現實社會的各種法律法規,就流于空轉的狀態了。只有掩耳盜鈴的人、陷入形式主義信息繭房的人,在此時還會認為社會運轉正常。
就以此次醫院偷拍事件來說,由于涉及到觸犯法律的問題了,如果不能重視起來,不能對于偷拍者進行懲處,這無異于向社會發出暗示:歡迎上網舉報!
所以,此次偷拍上網事件也是個社會測試。如果測試者安全過關了,那么社會會接到一種無聲的暗示;如果測試者未過關,撞墻后被處理了,那么社會會接到另外一種暗示。
也就是說,更多的網絡輿情,是因為一些社會矛盾在線下遭遇了梗阻,才在網絡找到宣泄口并且爆發的。如果現實社會各種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能夠順利運轉,而不是人浮于事、敷衍塞責,哪有這么多的網絡輿情?
問題還在于,一旦輿情爆發了,線下相關部門改管的還是要管起來,一樣都不會少。但是會因此多出來很多東西,比如群眾的罵聲、隨時落下的問責之劍、公信力的失血等。這也說明,很多部門之所以不愿意管事,在于抱著僥幸心理,賭事情不會在網絡爆發。
但是便利的網絡舉報渠道,常常導致“十賭九輸”。
三
我們還要假設一種情況:此次醫院偷拍者,知道放上網是涉嫌違法的,但是為什么他最終就敢于把視頻放上網呢?
其實他也在賭:
賭網絡輿情的情緒泡沫會一舉蓋過他的違法行為;賭相關部門會按照以往處理輿情的套路,以處理體制內干部安撫民憤,然后事情平息,間接助他逃過法律懲處。
從以往的輿情應對的歷史看,由于更多網絡輿情是因為權力的不當行使引發的,或者間接地和體制、權力、公共服務相關,因此地方為了盡快平息事件,安撫情緒,往往就以處理體制內的責任人為主要應對手段。從現實看,這種應對手段確實有效,隨著問責通報出爐,群體情緒很快降溫,網絡圍觀也很快散去。
結果這種應對手法就成為一種路徑依賴,演變成了輿情爆發—問責責任人—事情平息這樣的線性路徑現象。但是對于輿情為何爆發?平息后如何總結教訓?如何避免類似輿情再次爆發?對于地方來說,是個額外的負擔。因為在層層考核壓力之下,地方迫在眉睫的急務是盡快平息輿情,本來已經忙得焦頭爛額,事件平息后已經筋疲力盡,被打斷的日常政務性、程序性工作還在案頭堆積如山,哪里還有精力搞什么總結和善后工作?再加從來沒有對于總結經驗教訓有所考核,這就是使得很多事件爆發后也能通過處理干部很快平息,但是也不妨礙下一次類似網絡輿情在某個不確定的時間地點再次爆發。
這就使得中國社會失去了一次又一次自我演進、倒逼社會進步的機會。很多網絡輿情不過是歷史的可笑劇本重演而已,社會運轉淪為推磨畫圈。不光是經驗教訓沒有及時總結,很多網絡事件沒有形成輿論結晶,沒有成為社會文化成果。網絡輿情現象已經成為中國社會新聞傳播的現實教材,但是無數高校的新傳院的教材教案,還是數十年、上百年的國外理論和案例。
重要的是,法治社會的建設不光沒有獲得很大進步,還在有時候出現了退步。因為很多輿情應對的手段不是法治手段,只是平息民憤的厚黑學、關系學的權宜之計,甚至本身就是違法法治精神的。很多事件明明是個法律問題,但是在地方權力之手伸出之后,就轉變成了權力問題、關系問題,通過威壓、利誘、脅迫、說服等手段,恩威并施地把事情壓下了、拖沒了,把擺平當做水平,然后地方獲得了安寧。法治精神不光蕩然無存,而且深受其害。地方把表面的矛盾淺埋于地下,導致地火在奔突,矛盾爆發不過是換個時空而已。
我們從上面所述,就知道,相關部門如果不能把當下的輿情當做現實問題來處理,實際不過是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而已,對于當下的綏靖,不過是給未來埋雷。尤其對于法治社會的建設,需要從每個重大輿情中汲取經驗教訓,并且嚴肅對待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將之當做一個普法的鮮活案例。否則,未來每個輿情的爆發,都會成為今天“鴕鳥政策”的 “回旋鏢”。
作者簡介:
燕志華 博士
高級記者/紫金傳媒智庫研究員/輿情管理顧問(具體參閱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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