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8年,努爾哈赤以“七恨”誓師征明,明朝和建州之間的關系隨即發生了轉變。在此之前,努爾哈赤一直對明朝表現為“忠順”,但羽翼豐滿之后,努爾哈赤為何又要大舉進攻明朝呢?
一、要實現女真統一,必先對明開戰
明朝建立以來,對女真一直采取的都是分而治之的政策。明廷利用“以夷制夷”的策略來阻礙女真的統一。在明朝中期,董山成為建州盟主,明朝聯合朝鮮對建州女真發動了兩次大規模的圍剿,導致建州女真三衛走向崩潰。萬歷年間,建州女真再次強盛,明朝則兩次攻古勒寨,一次攻董鄂,消滅王杲、阿臺、王兀堂等勢力,建州再次崩潰。
明朝攻陷建州的城堡村寨后,往往采取了屠殺政策,使得許多無辜百姓遭遇橫禍。例如明朝攻滅董山時,“強壯就戮,老稚盡俘,若土崩而火滅,猶瓦解而冰消,空其藏而豬其宅,杜其穴而空其巢,旬日之內,虜境以之蕭條。”李成梁破古勒寨后,不分男女,全部屠殺。努爾哈赤的父親、祖父都在古勒寨被明軍所殺。明朝無差別的屠殺幾乎危害了所有的建州部落,兩大民族之間的民族矛盾難以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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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爾哈赤起兵后,力量弱小,只能將戰爭的矛盾對準尼堪外蘭,只能不斷統一女真各部來積蓄力量。因此,努爾哈赤早期韜光養晦,稱臣納貢,極其恭順。但隨著女真不斷走向統一,明朝又擔心東北的平衡被打破,開始采取扶持葉赫限制建州的策略。努爾哈赤滅哈達、輝發二部后,遼東巡撫蕭淳奏、薊遼總督蹇達、兵部尚書李化龍、內閣輔臣葉向高等都不斷上書,建議朝廷聯合葉赫對建州發動進攻。
早在努爾哈赤進攻哈達后,明廷就派遣使者來詰問努爾哈赤,并逼迫努爾哈赤讓哈達復國。努爾哈赤攻滅哈達后,派人到哈達耕種,但明廷對此不承認,不允許建州人到柴河、三岔兒、撫安三路的莊稼。也就是從努爾哈赤滅哈達開始,明廷對建州的政策已經從扶持轉為限制。
1613年,努爾哈赤已滅烏拉部,烏拉王布占泰逃往葉赫部,被葉赫收留。努爾哈赤以此為借口對葉赫發動戰爭,連下葉赫27城寨,盡焚其廬舍糧儲。此時,葉赫部向明朝求救,明廷派遣千人,攜帶火器,協助葉赫守衛東西二城。明廷還明確警告努爾哈赤不準再攻葉赫,不然就兵戎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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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赫古城
明廷扶持葉赫制衡建州,實則乃“以夷制夷”的延續和表現。如果努爾哈赤不能改變這種局面,那可能就會成為第二個王杲或者王臺,終生臣服于明廷,成為明廷的代理人,要么成為第二個董山、王杲,被明廷梟首,部族被攻滅屠殺。想要打破明廷“以夷制夷”的限制,徹底實現女真的統一,那就必須要先擊潰明朝。
二、越界問題:爭奪人口的矛盾
明朝末年,大量的遼東百姓逃入建州之地,所謂“逼入夷地逃生者,無慮數千萬家”。“少壯強勇之夫,亡入建州什四五”。他們成為了建州的佃客,為女真貴族耕種,壯大了建州的經濟力量。遼東軍戶和百姓的逃亡,使得遼東防御更為空虛、遼東經濟更加蕭條,因此明廷要求努爾哈赤將流民遣返,但遣返又影響建州經濟發展,所以雙方在此有矛盾。
與此同時,遼東的士兵、商人往往會到女真之地挖人參,而女真人見漢人偷挖人參則殺,雙方矛盾尖銳。后來,明朝停止了遼東都司的人參上貢,但是許多人還會私自越界偷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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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真人,為了增加財富,擴充奴隸,也會經常劫掠遼東、朝鮮地區。努爾哈赤統一后金以來,其劫掠現象有所被約束。約束不是自愿的,而是為了表現對明廷的“恭順”,一旦雙方爆發沖突,建州軍必然會深入遼東洗劫財物、搶掠人口。
此外,雙方在邊界線上也有爭議。寬甸之地,原本是女真董鄂部之地,李成梁第一次經營遼東時期侵占此地,修建了“寬甸六堡”。努爾哈赤統一建州后,要求明廷歸還寬甸之地。為了實現目標,努爾哈赤還賄賂了李成梁的女婿——參將韓宗功。在1605年,李成梁和巡撫趙楫以寬甸六堡“逼鄰東虜”“爭擾時起”“易起邊釁”為理由,將寬甸歸還建州。在寬甸生活的六萬戶居民,被視為“逃戶”,全部內遷。至此,努爾哈赤拱手得寬甸沃土。內遷寬甸居民時,一些居民逃入建州,被努爾哈赤遣返,努爾哈赤又因此立功,每年獲得800兩白銀的犒賞,史稱“歸疆起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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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8年,為了進一步解決流民問題,雙方在金石臺立碑,劃定了邊界線。雙方立誓“漢人私出境外者殺,夷人私入境內者殺”。也就是無論是漢人還是女真人,都不能擅自越界,不然即格殺勿論。如果嚴格執行,那越界偷采、流民逃亡和入界劫掠之事都應可以制止,但很快此規定就淪為了一紙空文。
邊界線劃定后,許多漢人還是會越界采參,也有不少漢人不斷逃到女真之地耕種。1616年,遼東的清河游擊馮有功派遣士兵到建州之地砍伐木材,結果被扈爾漢所殺。遼東巡撫李維翰得知后,要求努爾哈赤交出“兇手”。努爾哈赤還不想和明廷翻臉,只好表面認罪,找了十個人來當替罪羊,斬首于邊界。此事,史稱“伐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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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立邊界對于建州來說也只是權宜之計。女真當時嚴重依賴于奴隸制度,農業生產需要大量的奴隸,需要大量的耕地,也需要糧食,劫掠是女真人獲得耕地、奴隸和糧食最直接的來源。從遼到明,女真人對外劫掠就從未停止。努爾哈赤起兵后,對內進行統一戰爭,對明廷表現恭順,約束了女真的劫掠行為。可女真劫掠的需求并未消失,只是被暫時抑制了,或者被轉移了。一旦努爾哈赤羽翼豐滿,劫掠之事必然再次發生,而且規模會空前之大,如滔滔江水不可阻擋。
三、貿易糾紛:明朝掌握貿易的主動權
明朝和周邊國家部族推行朝貢貿易和互市貿易,均為官方控制的貿易。朝貢貿易是封貢關系的表現,互市貿易是官方管控的民間貿易。兩者都是朝廷“以夷制夷”政策在經濟領域的表現,若恭順,明廷就賜敕書、允朝貢,并開放互市;如果叛逆,則收回敕書,關閉互市。
周邊之地物產豐,生產落后,在經濟上對內地有嚴重的依賴癥。如蒙古族需要內地的茶葉,女真則需要內地的糧食、耕牛、鐵器等。一旦停止貿易,女真的糧食無法自足,農業發展難以持續,會嚴重制約經濟的發展和社會進步。努爾哈赤稱王后,自然對明朝恭順,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想通過朝貢來獲得巨額的賞賜,通過互市來維持女真的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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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末年,建州和明朝也發生了局部的商業戰爭。建州之地產人參,被視為中醫院的“上品”,“神草”。明朝時期,對東北人參的需求量非常之大,因此需要從互市上大量購買人參,而朝鮮進貢的“高麗參”也基本是來自于長白山一帶。明末遼東撫順馬市的人參年交易量可以上萬斤。人參價格高,大約每斤需要15—20量白銀。通過人參貿易,建州獲得了大量的財富。
但對于明朝來說就不算什么好事了,在人參貿易中,大量的白銀流入了建州。萬歷年間,每年大概有3萬兩白銀用于購買遼參,到崇禎年間上升到了250萬兩。1583-1626年間,建州通過人參貿易累計獲得白銀1200萬兩,相當于明朝遼東十年軍費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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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歷后期,有官員向朝廷建議:通過壓低人參的價格來削弱建州的經濟,使得“商販日稀,參斤無售。彼(奴爾哈赤)之財源不裕,自將搖尾乞憐”。很快,明廷就采取了貿易限制措施,嚴格限制女真人參貿易,并刻意壓低人參價格,導致建州人參貿易幾乎陷入停滯,大量的人參堆積起來,每年腐爛的多達數萬斤。
當時的人們尚未掌握人參的保存方法,只是將人參挖出后洗凈,然后就拿到市場售賣。但人參一旦受潮就容易腐爛,難以保存。為了盡快將堆積的人參賣出去,女真人只能一再降低人參的價格,經濟損失很大。
但努爾哈赤卻不愿屈服,他經過研究,發明了“浸燙曬干法”,就是先將人參煮一邊,在曬干,如此就可以實現人參的長期保存。隨后,“浸燙曬干法”在建州迅速推廣,大家都將人參煮了曬干,保存起來,導致市場上的人參大為減少。而明朝對人參的需求量還在不斷增加,人參的價格最終還是保住了,建州獲得了人參價格戰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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曩時,賣參與大明國,以水浸潤。大明人嫌濕推延。國人恐水參難以耐久,急售之,價又廉。太祖欲煮熟曬干,諸王臣不從。太祖不徇眾言,遂煮曬,徐徐發賣,果得價倍常。——《清實錄》
人參商戰的勝利并不能改變雙方在貿易上的地位,建州想要改變這種受制于人的局面,那就必須要奪取遼東,掌握遼東的農耕區,直接獲得糧食產地。
綜上所述,明朝和建州在后期的矛盾已經明顯激化,明朝成為了建州統一和后金崛起的最大障礙。欲統一女真,必先征明;欲統一東北、必要征遼。而此時的明朝如航行在大海上的一艘巨輪破船,雖然體型龐大,但已銹跡斑斑,行將就木。歷史給了努爾哈赤以重任,也給努爾哈赤提供了無比遼闊的舞臺。
《努爾哈赤全傳》是清史學家閻崇年創作的長篇歷史傳記,歷經三十年修訂完善而成通俗版本。全書記述其以十三副遺甲起兵、統一女真諸部、創建八旗制度、制定滿文及建立后金政權的歷程,涵蓋古勒山之戰、薩爾滸之戰等關鍵戰役。通過“天合、地合、人合、己合”的“四合”脈絡,解析其在明朝、蒙古與葉赫部多重勢力中的政治策略,并揭示其與李成梁關系及十二樁歷史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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