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藍色字關注“石獅檢察”
![]()
案情簡介
![]()
一家金紙店,生意不太景氣。店主柯某甲聽顧客提起祭祀時想順便買點鞭炮,便動起了“搭售”煙花爆竹的念頭。他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柯某乙聯系上家,悄悄進貨、暗中銷售,從2021年10月起,陸續在石獅市、晉江市等地販賣煙花爆竹,銷售額達7萬余元。
![]()
柯某乙不僅幫忙聯系貨源,還提供自己的銀行收款碼,協助收取部分貨款。兩人一個負責進貨銷售,一個負責居中聯絡,本以為能悄悄賺點“外快”,卻沒料到,這樣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
![]()
更令人擔憂的是,他們存放煙花爆竹的地點并不規范,運輸車輛也是普通面包車,并非專業的危爆物品運輸車。一旦發生意外,后果不堪設想。
![]()
犯罪嫌疑人柯某甲、柯某乙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5年8月,法院以非法經營罪依法判處柯某甲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判處柯某乙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
![]()
文案 | 付怡
編輯 | 新媒體工作室
初審 | 付怡
復審 | 蘇雯雯
終審 | 陳玳鴻
石獅市人民檢察院
微信公眾號|sssrmjcy
新浪微博|@石獅檢察
抖音賬號|@shishijiancha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