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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英和上拉如
“上拉如酒駕撞人被刑拘”可謂一波三折。先是“網傳上拉如酒駕撞人逃逸”,緊接著“警方回應此事正在核實處理”,而伴隨著昆明市尋甸縣警方通報“上拉如酒駕撞人被刑拘”,全網便正式開始為小英喜大普奔。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小英一家”賬號由楊早英(小英)運營,她1996年出生于尋甸縣甸沙鄉,2014年嫁給當時一窮二白的村民王拾富,也就是網民認識的“上拉如”。“小英一家”賬號以記錄其家庭生活(如干農活、帶娃、喂牛等)為主,曾經一年帶貨總銷售額突破1000萬元。截至11月16日,該賬號在某社交平臺的粉絲數為439.1萬。
按理說這家人只要不折騰,正常運營好“小英一家”這個賬號,是可以過上比較平順的生活。可是上拉如從頭到尾,給人一種爛泥扶不上墻的感覺,不僅“那么普通還那么自信”,關鍵占盡小英的便宜還說著各種風涼話,當然也可能是人設需要才那樣,具體也只有小英清楚。
事實上,在上拉如出事前,網友就希望老天能讓小英趕緊解脫,聽說小英跟上拉如離婚還給了對方一大筆分手費,全網的娘家人瞬間不淡定了。而且面對網友的追問,小英也曾說不想再管丈夫上拉如了。
所以關于上拉如酒駕撞人逃逸,警方還沒查清楚,網友就已經搞清楚了,鬧得最后警方的藍底白紙通報都顯得有些滯后了。網友最早質疑上拉如配不上小英,希望小英趕緊離婚,趕緊尋求更好的幸福。說實話,這有些管得太寬了。
但是當上拉如開著豪車出事后,“財富與能力不匹配”這個話頭就再也壓不住了。因為上拉如買車的錢也是小英給的,而且有傳聞稱,價值50萬的車上拉如竟然花了450萬,這個說法雖然有待核實,但是“當人擁有和自己實力不符的資產時,就會以另一種方式流失”這句話的含金量確實在上升。
目前,網友雖然喜大普奔,但是還是為小英捏把汗,因為關于離婚事宜好像還沒有徹底掰扯清楚。網友怕因為上拉如這個爛泥丈夫再次把小英給拖累了。所以滿世界問律師,上拉如這個死鬼到底判幾年?
根據警方通報,事故造成電動自行車上2名駕乘人員受傷,其中1人傷勢較重。而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上拉如在事故中是酒駕,并且發生致人受傷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其已經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可能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逃逸致人死亡,則其可能被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一切就看傷勢較重的那個人到底重到什么程度了。
另外回到民事賠償層面,上拉如酒后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也只僅在交強險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不會承擔商業保險范圍內賠償責任。所以上拉如需要支付傷者的醫療費等相關費用,如果他沒錢而且還沒把婚離清楚,估計這錢就得小英出,而這也是網友比較爆炸的一個方面。
當然這些輿論細節只是整體觀感,而說回網紅、網友的互動,其實從“小英一家”賬號逐漸起勢開始,就注定小英的命運會被輿論持續關注和策動。因為從不少網友戲謔上拉如的車有自己的股份,就說明網友對小英的同情帶有無限控制。
不得不承認,網紅的命運是自己說了不算的,而是由所謂粉絲定義的。除非有一天作為網紅的主體站出來說:關你屁事兒。那么也就意味著網紅背后的主體要退出了,緊接著粉絲散場,一切回到原初。說到底,網絡道場里沒有人是真正為誰考慮的,都是想盡辦法謀自己的意愿,哪怕粉絲們尋著常情常理為小英好,也不過是為滿足自己的上網情緒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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