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車每天穿梭于重慶市區,載著一群特殊的“員工”往返于宿舍和場所之間,周圍居民從未察覺,這些看似普通的公寓里,竟藏著數百名失去自由的女性。
2009年8月7日晚,重慶警方突襲了位于渝中區的“亮點茶樓”,當執法人員進入內部時,發現了一個令人震驚的場面——這里并非普通茶樓,而是一個長期阻織、強迫婦女賣淫的魔窟。隨著調查的深入,警方揭開了這個由王氏姐妹王某綺和王某寧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團伙從1994年到2009年的15年間,通過開設9個場所,容留2000多名婦女,強迫300多名受害婦女賣淫,非法斂財高達1億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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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綺與王某寧姊妹倆牽頭,自1994年開始在重慶市渝中區江家巷、五四路等地開設賣淫窩點。她們最初以“月馨美容院”為名,組織婦女招攬男性顧客,隨著經營規模的擴大,王氏姐妹在多地開設“亮點賓館”、“亮點茶樓”等多個場所。
表面上這些是做正經生意的地方,但實際上,最大的“業務”卻是賣淫,久而久之,“亮點”在當地成了色情場所的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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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亮點”名氣增大,王氏姐妹的“業務范圍”也不斷擴展,她們先后在重慶市多個地方開設了包括亮點賓館在內的9個場所,逐步形成了以王某綺、王某寧為組主、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分工明確,結構嚴密,成員固定,形成了層級明確的組織結構。王氏姐妹及其組織成員采取欺騙、引誘等手段,從重慶渝中區的朝天門、儲奇門等勞務市場將務工婦女騙至場所,一旦進入“亮點”,這些婦女就失去了自由,組織采取扣押身份證明、敗壞名聲、傷害家人、扣留賣淫收入、非法拘禁等方式對受害婦女進行人身、精神、經濟控制。
王氏姐妹對所控制的婦女制定極其嚴格的管理與懲罰規定,禁止被害婦女與家人聯系、不準對外透露場所內情況,對被害婦女實行統一接送、統一食宿。在組織、強迫過程中,他們指定專人定期對被害婦女進行技巧培訓,定期進行逃避公安機關的“應急訓練”;每天還會下達任務,甚至在受害婦女“經期”、墮胎后也不例外,否則便被當眾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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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亮點”案中,受害婦女的遭遇令人觸目驚心,2003年7月9日,被害婦女陳某被強迫,她從茶樓8樓翻窗逃跑時摔成高位截癱。令人發指的是,王某寧、王某綺團伙擔心罪行敗露,竟然將她非法拘禁長達6年之久,禁止陳某與外界的一切聯系,直到2009年9月28日,她才被公安機關解救。
另一位受害婦女蔡某莉被強迫并被殘害致死,該團伙竟然私自將她火化。
2009年2月,被王某寧犯罪團伙控制長達4年之久的受害婦女周某不堪折磨逃跑未遂,被抓回非法拘禁和毆打,最終因長期受到非人折磨導致精神失常。周某的丈夫郭某說,2005年2月的一天,周某在重慶勞務市場找工作后再未回家,后來突然回來,但整個人很憔悴,臉色蒼白,反應遲鈍,手腳遍布傷痕,她經常深夜警醒,脫光衣服外出,家人帶她看心理醫生,醫生稱系長期關閉和驚嚇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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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該組織及成員的違法犯罪活動不受查處,王某綺還通過賄賂手段拉攏腐蝕多名國家工作人員,為該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提供非法保護,這使得該組織開設的多個場所的活動得以長期存在,嚴重影響了當地社會治安穩定,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該團伙涉案人員共75人,后來抓獲72人,共涉及刑事案件63件,扣押凍結涉案資產8296.9萬元。2010年8月,法院對該案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賣淫罪、非法拘禁罪、行賄罪等5項罪名,對王某綺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組織成員中,1人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人被判處無期徒刑,21人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而涉案的4名公職人員分別因受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被判處三年零六個月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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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偵辦中,首犯之一的王某寧聞風潛逃國外,先后躲藏到奧地利、菲律賓等國,2011年3月,王某寧被抓獲。王氏姐妹建立的“亮點”帝國,隨著死刑的執行和法律的嚴懲,最終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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