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連云港市贛榆區塔山鎮的樊先生稱,其女兒樊蕊在一年前參加公司老板劉某宴請鎮領導的酒局后,次日疑似酒精中毒身亡。這一悲劇不僅讓一個家庭陷入無盡的悲痛,更在社會上掀起了層層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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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后,死者家屬雖獲得了兩百多萬元的賠償,當日違規參加宴請的鎮黨委書記、鎮長等4名干部也受到了紀律處分,但這并不能平息人們對事件真相的追問。贛榆區公安局對樊蕊之死進行調查后,竟認定沒有犯罪事實,決定不予立案。然而,一段時間后,樊先生得知女兒死后體內被檢出男性精液,這一驚人發現讓他對女兒的死因產生了深深的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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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樊先生向贛榆區公安局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要求公開樊蕊之死的調查結論,以及未進行尸檢、不予立案的依據。但在6月,警方答復稱其申請內容屬于刑事案件類信息,不屬應公開的“政府信息”。此后,樊先生無奈之下向法院起訴贛榆區公安局,試圖為女兒討回一個公道。
從常理推斷,一個喝酒喝到酒精中毒身亡的人,大概率已處于無意識狀態。在這種情況下,若有人與其發生性關系,極有可能構成強奸。然而,在這起事件中,警方卻認定無犯罪事實,不予立案。難道樊蕊生前意識始終清楚?這實在令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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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贛榆區紀委工作人員回復舉報人的信息,酒宴結束后,昌隆公司的兩名女職工前來照顧樊蕊,劉某安排她們將樊蕊扶到他的辦公室。經警方調查,當天夜里,劉某與樊蕊發生了性關系。第二天早上,劉某發現樊蕊沒了呼吸,才趕緊報警并向鎮領導匯報。
顯而易見,樊蕊酒后需要兩人攙扶,這足以表明她當時意識不可能清醒。可警方僅查到劉某和樊蕊是情人關系,便停止了調查,如此草率的處理方式怎能不讓人質疑?
這起案件的真相,其實并非難以查清。畢竟參與者眾多,且最后還有兩名女職工照顧樊蕊。只要對相關人員進行詳細詢問,樊蕊生前的狀態理應能夠清晰呈現。若樊蕊當時確實處于無意識狀態,而劉某與其發生性關系,那么劉某的行為就涉嫌強奸。即便兩人是情人關系,在樊蕊酒精中毒失去意識的情況下發生性關系,也絕不能簡單地以“情人關系”一筆帶過。
當前,公眾期待警方能夠重新審視這起案件,以嚴謹、負責的態度深入調查,還原事件的真相。樊蕊的生命已逝,但她的遭遇不應被忽視,正義必須得到伸張,唯有如此,才能給死者及其家屬一個交代,也才能讓社會公眾重拾對法律和公正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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