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的林女士怎么也沒想到,抵押房產湊的170萬“投資款”,會在四年后變成一張廢紙。2020年,朋友小芳拍著胸脯保證:“這是保本生意,本金第一個保證,一年半就能回本,兩年后每月分紅兩三萬!”
沖著這份“穩賺不賠”的承諾,林女士分多次把錢轉給了小芳,其中130萬還是房屋抵押貸款的血汗錢。可直到2024年物流公司破產,她一分收益沒見著,本金也沒了蹤影,只拿到3500元“補償款”。
更讓她窩火的是,小芳翻臉不認賬:“這是投資,風險得你自己擔!”無奈之下,林女士只能把昔日好友告上法庭。
![]()
法官一句話點破關鍵:這根本不是投資!
法庭上,小芳堅稱是“投資款”,但法院的判決卻給她潑了冷水——170萬是借貸,必須連本帶息還! 二審法院更是直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承辦法官的解釋一針見血:投資和借貸的核心區別,就看“是否保本、是否共擔風險”。這倆關鍵點,小芳的行為全踩了雷:
反復保本承諾:微信記錄里明明白白寫著“本金第一個保證”,徹底打破了投資“共擔風險”的本質;
無任何經營參與:林女士既沒簽投資協議,也沒管過物流公司的事,更沒和股東約定過風險怎么分;
資金流向明確:170萬直接轉給小芳,而非物流公司,催討時對方也從沒提過“投資風險”。
就像湖南祁東縣那起案子,公司收了“投資款”卻承諾固定“租金”,最后也被認定為借貸,得還本付息。法官說得直白:“只要喊保本,十有八九是借貸,不是真投資。”
![]()
別再被“高收益”坑了!這3條底線必須守
林女士的遭遇不是個例。山東就有公司打著“保本高息”旗號,靠熟人拉投資,最終1.5億資金崩盤,老板被判9年。想守護好自己的錢袋子,這3條法律常識一定要記牢:
1.凡是“保本保收益”,先按“借貸”算
如果對方拍著胸脯說“穩賺不賠”“本金無憂”,哪怕名字叫“投資”,法律上更可能算借貸。這時候別簽模糊的“投資協議”,得要規范的借款合同,寫清還款時間、利息標準。
2.投資必然有風險,超過6%要警惕
沒有零風險的投資!收益率超過6%就得打問號,要是像小芳說的“一年半回本”,年化收益都快70%了,根本不符合常理。記住:真投資賺多賺少看經營,虧了也得自己擔。
3.證據鏈一定要全,聊天記錄別亂刪
不管是投資還是借錢,書面協議必須有,轉賬時要備注用途(比如“借款”“投資款”)。微信聊天、轉賬記錄、語音通話都得保存好,這些都是打官司的關鍵證據。林女士能勝訴,靠的就是微信里的保本承諾和轉賬記錄。
![]()
最后提醒:熟人介紹更要留個心眼
林女士的悲劇,始于對朋友的信任;山東那起非法集資案,也全是靠“理財師”拉熟人入坑。千萬別覺得“熟人不會騙我”,涉及錢的事,先講規矩再談感情。
要是已經踩了坑,比如錢拿不回來、對方翻臉不認賬,別猶豫,拿著聊天記錄、轉賬憑證趕緊找法院,法律會幫你分清是投資還是借貸,護好你的血汗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