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4月4日凌晨,布控多時北京市公安局干警于零點整準來到廣橋南街3號附近,一個偵察員先跳入院子打開門,其他人緩慢進入,一個偵察員用手指沾口水捅破窗戶紙,將手伸進去打開門插銷,五個人悄悄進入內屋,把正在被窩里睡覺的36歲男子擒獲。
![]()
該男子涉嫌假冒周總理簽名,從銀行詐騙20萬元。被捕后,他拒不認罪,警方經過一番抽絲剝繭找到證據查獲19.2萬贓款,王倬見狀只能交代全部犯罪過程。
那么這個王倬究竟有個怎么樣的人生,他為何要騙20萬元,警方又是如何通過其老母親什么動作,最終成功將王倬人贓俱獲呢?
王倬原名王連升,遼寧遼陽人,出生于1924年,自幼家中環境不錯,過著養尊處優的生活,在那個貧苦的年代,每天都能吃上大魚大肉,也不用干什么重活,所以他整日游手好閑,花錢大手大腳。
長大后,王倬先加入老蔣創辦國民黨三青團,接著又進入了上海青幫,后進入東北大學經濟系學習并成功畢業,1949年時候選擇加入解放軍,去了沒多久,王倬因受不了在陜西艱苦樸素的生活,便自己偽造了
路條
逃回了北京,這次造假經歷,也會之后詐騙做了鋪墊。
回到北京后,王倬并沒有迅速找工作,而是當了一段時間無業游民,1951年自薦來到中國進出口公司工作,次年進入外貿部出口局工作,接著又擔任外貿部出口局計劃處科員,成為了一名國家公務人員。
在那個年代,能進入外貿部工作,已經讓無數人羨慕萬分。這份工作不能讓他大富大貴,但也能讓過上悠然的生活。可王倬并不這樣覺得,畢竟他內心的欲望還是十分大的。
有一年,國家鼓勵全員科技創新,王倬從中看到機會,覺得如果把握這次機會,有可能讓自己大發一筆橫財。
最終他選擇發明“永動機”,經過幾年努力后,覺得已經完全解決這個世界難題,便將這項發明送到科學院時候,工作人員告訴他不可能存在永動機。
王倬一夜暴富的夢想徹底破碎,為此他開始搗鼓起了其他玩意,很快便想起來自己曾經偽造過信件、火車票、介紹信,那么自己為何不在這塊上深耕一番,從而讓自己走上人生巔峰。既然下定決心,王倬便開始尋找機會,經過一番觀察后,王倬覺得自己可以利用總理的名義騙取錢財。
![]()
為何王倬打算以總理名義詐騙,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他的工作可以見到總理批示。總理批示每當下發的時候,各個部門都會無條件執行,這讓王倬看到成功可能性,謀劃以總理名義詐騙錢財。
歹念一起,完全就沒有停下來的意思。這時候王倬根本沒有考慮后果,而是一心專研如何能把這件事情做得滴水不落。經過一個月努力后,王倬已經可以成功模仿總理的簽字。
模仿總理簽字既然已經成功,王倬便尋思著還要蓋上國務院的公章這件事情才可以蒙混過關,為此他又開始苦練刻章,一番努力后,長方形的“總理辦公室介紹專用”假公章制造成功。
另外,王倬利用職務之便從單位拿了國務院專用信封、公文紙則為外貿部用的,接著又找了個提款借口,那就是以資助西藏為借口請求為借口請求撥款,畢竟那時候,西藏剛解放不久,全國上下都在報告這個消息,國家領導人十分重視西藏,王倬認為若以這個借口請款必然不會受到懷疑。一切準備好后,王倬于3月14和3月15日兩天苦練假批示和介紹信,準備于3月18日星期五下午拿著偽造的公函去中國人民銀行提款。
1960年3月18日下午5點40分,王倬身穿灰呢子大衣,手握一個皮箱,出現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秘書室。
王倬自稱道:“我是國務院的,來給行長送急件,”說完便打開皮箱,拿出一個印有“國務院”字樣的信封,信封上寫著“速送”,同時還備注一行小字限定“下午5點40分”必須送達,接著便打開一個紫色的發文本,“請簽收”,秘書室辦事員按照王倬要求在指定位置簽字。
王倬看秘書簽完字,便轉身離開,因為天快黑了,秘書室燈光較暗,年輕的辦事員并沒有記住王倬的相貌。
年輕的辦事員在王倬走后不久,立即將這封文件急件送到當班秘書手中。
![]()
行長秘書一看是“急件”,便立即拆開,里面寫著一封總理親自批示的公函其內容是:
總理:主席辦公室來電,今晚九時西藏活佛舉行講經會,有中外記者參加并拍攝紀錄影片,主席囑咐撥些款子作修繕寺廟之用。根據以上情況,擬定撥款15萬元——20萬元,可否?請批示!一九六〇年三月十八日
在這個批文下面寫著總理的批示:請人民銀行立即撥給現款20萬元”,中間簽著周總理的名字“周恩來”,最右邊還寫著一行小字:為避免資本主義國家記者造謠:一、要市場流通舊票,二、拾元票每捆要包裝好一些,七時務必送到民族飯店交趙全一收(西藏工委宗教事務部)。
行長女秘書看著熟悉又小時的簽名,雖然對這種違反常規做飯懷疑,當她抬起頭看時間發現已經快到下班時間,覺得時間十分緊迫,急忙給北京分行電話,要求他們半個小時內準備二十萬元現金,同時也告知了相關要求,讓他們盡快準備送到民族發電,交給一個叫趙全一的通知,撥款通知不久后便會由王副局長下發。
3月上旬,幾位行長都在外地參加學習,日常工作
由
計劃研究局王副局長負責,掛掉電話后,女秘書立馬來到了王副局長辦公室,立即將總理批示的信函交給王副局長,并告訴王副局長,自己已經通知北京分行準備款項。
王副局長仔細看了信函后,疑惑提出:“這20萬元可不是小數目,怎么不走財政部,直接讓我們批款呢?”
他將信件從頭到尾又讀了一遍,這確實是總理字跡,信封也是國務院的款式。就在這時候,來了一通總理辦公室電話,要求全力配合相關工作。王副局長自然將這個電話和二十萬批款的時候聯系到一起,打消了全部疑問,立即通知分行給趙全一同志送款。
![]()
分行接到通知后,立即由朱科長等三個干部取出二十萬元現金,裝了一個袋子,送到了民族飯店。
到達民族飯店后,朱科長讓兩名同事在外看著裝著錢麻袋,自己則直徑走向服務臺詢問“西藏工委趙全一同志”。就在這時候旁邊站起來一個身穿藏青色中山裝,黑色妮子看,頭戴黑色帽子,大步流星走到服務臺回答道:“我就是西藏工委趙全一,你們是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吧,款子帶來了嗎?”
朱科長看了眼前的自稱“趙全一”的人,如釋負重地問道:“我們沒有誤事吧?”
趙全一笑著搖頭,舉著墻上的掛鐘:“很準時嗎!”
接著趙全一便拿出拿著蓋著“總理辦公室介紹信專用”圖章介紹信,上面寫著:“茲介紹西藏工委宗教事務部趙全一通知前去你行領取撥款二十萬元整。”
朱科長看了信函,接著讓“趙全一”打開了個收條。“趙全一”按照朱科長要求從自己帶的本子上撕下一頁,上面寫著收到二十萬元收條,并將介紹信一起交給送款的同事,朱科長拿著介紹信便離開了民族飯店。
幾天后,外出公干的行長回來了,他們從王副局長口中得知撥款事項后,覺得應該要給總理辦公室去個電話請示這筆款項如何入賬。很快,總理辦公室便對這件事情進行回復,總理沒有批過這筆錢,同時也沒有
趙
全一這位同志,同時要求將原件送過去查看。很快,相應批示被送到總理辦公室,才知道這是一場巨額詐騙案,銀行方面隨即跟公安部報案。
![]()
騙子竟敢冒用主席批示公函,一次性從國庫領取二十萬元,總理得知消息后震怒,并給公安部長謝富治打電話,要求限期破案。
如此驚天大案,迅速引起了公安部高度重視,由部領導掛帥,火速組織精干力量分析案情,技術部門對于手中幾份證據:信封、偽造批示、介紹信、收條進行分析,最后發現了這幾封信件筆跡出自一人之手,同時確認這個犯罪販子有較高文化水平,而且熟悉公文書寫格式。
隨著查證深入,還發現了這封信所使用印油、公章均是自己仿造出來,油墨和紙張沒有得到比較有價值線索,不過從所使用公文紙上面發現了奧秘,這張紙出自外貿部,也就是說犯罪分子隱匿在外貿部。
很快,公安部派出專門人員來到外貿部,將所有工作人員文檔都進行翻閱,最終他們發現一個叫王倬的人,他的檔案中居然出現了“趙全一”的名字。很快王倬的筆跡被拿去鑒定,經過確認后他的筆跡和詐騙人留下的筆跡相同,王倬被確定為這場特大詐騙案犯罪嫌疑人。
![]()
專案組同志并沒有打草驚蛇,而是繼續進行偵查工作,很快他們從王倬領導那里得知,1960年3月18日下午,王倬帶母親到積水潭醫院看病為由,請假沒來上班。專案組人員迅速來到醫院查閱記錄,發現那天王倬根本沒帶母親來這里診治。
這期間,又有同事拿詐騙案嫌疑人事情開玩笑,王倬對此很生氣,
同事
覺得有些不對勁,畢竟之前他們開玩笑,他并不對,如今的態度,確實讓同事感到不對勁。
很快,又有相關消息傳來,曾經有一位叫王國昌的朋友來北京找他,那時候為了能多留住幾天,王倬便以“趙全一”名字進行擔保。
蹲守在王倬家附近民警發現,這些天王倬在清晨沒人的時候出來倒垃圾,這些垃圾發現了一些黑色灰燼,民警見狀將證據收集起來交予相關部門檢驗,經過一番檢驗后,發現這些灰燼正是被燒毀的人民幣,專案組最終確定王倬就是這起詐騙案犯罪嫌疑人。
再說說王倬,在知道自己罪行在單位傳開后,茶飯不思,十分擔心會查到自己頭上,因而那筆錢不敢花,同時也不敢投案,而是想著如何處理這筆巨款,根本沒辦法將心事放在工作上面。
![]()
回到家中,王倬面對這堆燙手山芋,十分無奈皺眉頭,覺得不如將這些錢燒了,這樣子他們就沒辦法查到自己頭上,只要沒錢,自己有可能被判處無罪,為此,他開始在家中升起蜂窩煤開始燒鈔票,可蜂窩煤太小,根本燒不了多少,王倬經過兩個晚上努力才燒了兩千多,這讓他覺得進步太慢,索性他將這件事情告訴母親,讓她幫忙自己燒,可母親 僅僅燒毀了五六千左右,王倬看進度難以跟上,便在家里挖了兩個坑把錢都埋了。
公安部門在確定王倬是這起特大詐騙人嫌疑人后,迅速出擊,于1960年4月4日凌晨,迅速將沉睡王倬押解到警車上,隨即對屋里屋外進行查找,開始并沒有找到錢,僅找到了裝錢的袋子。
民警見搜出錢袋子,可王倬依舊不愿認罪,天亮后,便讓人將王倬和錢袋子帶回警局,剩下的同志繼續在院落查找,經過一番查找后,民警發現王倬母親眼神不對,最終在一堆蜂窩煤下找到了所有的贓款,經過一番粗略清點后總共有191000多元。警察局里王倬在得知藏在蜂窩煤下贓款被找到后,便交代了犯罪經過。
王倬費盡心思收集偽造總理筆跡,可最終還是不敢花出一分錢,只能在家里偷偷燒毀錢幣,后又把自己母親拉下水,讓其幫忙燒錢幣,可這個進度依舊跟不上,最終只能將錢埋了起來。王倬本以為埋在蜂窩煤上安全,哪知母親慌張顏色徹底讓警方發現破綻,最終找到了關鍵證據,讓自己受到了應有處罰。
![]()
1960年,王倬因詐騙金額過大,被判處死刑,并立即執行槍決。這起詐騙案就是“新中國第一大詐騙案。”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任何膽敢挑戰法律的行為都會受到應有的處罰,王倬本有一份不錯的工作,奈何自己貪得無厭,最終走上了歧途,毀掉了自己家庭,實在可悲萬分。
對此,你們有什么想法?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