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杭州33歲的劉慧(化名)在出差期間遭遇公司客戶強制猥褻,患上“急性應激反應”和“創(chuàng)傷后應激障礙”。當地人社局參考天津崔麗麗案,讓劉慧成為又一位因精神損傷被認定為工傷的女性職工。
但在拿到工傷認定書后,劉慧與就職公司眾騰人力資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眾騰集團)杭州分公司的紛爭遠沒有結束。1月23日,她與該公司的勞動爭議案在杭州高新開發(fā)區(qū)(濱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審理,案件未當庭裁決。
劉慧要求,所在公司支付自己治療養(yǎng)病期間被拖欠的工資,并且進行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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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某犯強制猥褻罪獲緩刑,圖為法槌 圖/圖蟲創(chuàng)意
出差時遭遇客戶猥褻
2025年1月13日,剛入職5個月的劉慧,被眾騰集團杭州分公司派往湖州市安吉縣出差。當晚,她同總經理萬某某與客戶金某等人聚餐,6個人共喝了4瓶白酒。飯后他們原本趕往另一縣城,但金某多次挽留,為他們開好了酒店房間,又邀請到KTV唱歌,“我的領導同意了,我也只能留下來”。
夜里11點多,已在酒店入睡的劉慧感覺“有人動手動腳”,瞬間清醒后,她看到身邊躺著一名裸體男子,“他說不要開燈,我是金老板”。
劉慧隨即躲進了衛(wèi)生間,金某在幾分鐘后離開,“臨走時他說不用害怕,他什么都沒有做,如果覺得吃虧,可以報警”。
劉慧報警后,金某于次日凌晨被傳喚至派出所。判決書顯示,金某在前臺拿得劉慧房間的房卡后進入房間,趁劉慧酒后熟睡之際,采用手摸胸部、生殖器接觸下體等方式實施了猥褻。
數月后,安吉縣人民法院宣判,金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三個月。
因為該案,劉慧出現了精神障礙。案發(fā)第5天,她到浙江大學醫(yī)學院附屬第一醫(yī)院精神衛(wèi)生科就診,經過多項檢查和評估,醫(yī)生診斷她出現了急性應激反應,建議觀察1個月。此后近一年里,劉慧的狀況不見好轉,她不得不多次到醫(yī)院就診,并服用抗抑郁、抗焦慮類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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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慧因此事出現急性應激反應 圖/受訪者提供
除了案件本身,公司的處理方式也讓劉慧陷入另一個困局。
2025年2月20日,在請假休養(yǎng)一個月后,領導萬某某通知她于3月初復工。因劉慧軀體化反應愈加明顯,無法正常工作,萬某某得知后要求其主動辭職,“但我不同意,我要求公司走正常的辭退補償流程”。
同年2月27日,劉慧拿著三甲醫(yī)院的醫(yī)療證明再次向公司請病假,但遭到拒絕。她聯(lián)系眾騰集團總裁說明個人情況,依然沒有得到正面回應。
同年3月6日,劉慧在社交平臺公開了自己的遭遇,引發(fā)網絡關注。很快,眾騰集團同意了她的病假申請,并聯(lián)系她商談賠償和刪帖事宜。3月7日,公司向劉慧轉賬10萬元,并派高管前往杭州當面道歉,但未能協(xié)商一致。
“公司領導的談話讓我不舒服,他們轉賬不是因為認識到錯誤,是怕我曝光給公司帶來更大的損失。”劉慧隨后公開表示,除正常法律賠償外,不會再收公司一分錢。
“精神類工傷難以界定”
劉慧和眾騰集團的協(xié)商陷入了僵局,這讓她不得不繼續(xù)申請病假,接受心理治療。
但從2025年6月起,眾騰集團以“3個月醫(yī)療期已滿”,且工傷認定尚未出結果為由,拒絕為她審批病假。企業(yè)系統(tǒng)溝通記錄也顯示,劉慧拿著醫(yī)療證明提交了病假申請,但公司按照事假處理。眾騰集團回復,若她被認定為工傷,將依法補足工傷待遇差額。
在與公司協(xié)商期間,劉慧參照天津崔麗麗案件申請了工傷認定,并于9月11日拿到了《認定工傷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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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慧拿到《工傷認定決定書》 圖/受訪者提供
劉慧與公司溝通此前承諾的停工留薪期待遇問題,公司表示,她的停工留薪期已于6月30日結束。
眾騰集團于9月18日出具的文件顯示,因浙江省尚未出臺統(tǒng)一的《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公司根據劉慧提供的診斷證明和病假條等資料,將她的停工留薪期暫定為2025年1月14日至6月30日,即5.5個月,后續(xù)將補齊剩余工資。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的,經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延長,延長不超過12個月,最長24個月。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
“我要求他們承認我的停工留薪期是到我康復或法定期限屆滿。”劉慧表示,糟糕的溝通讓她再次陷入痛苦,原本有所好轉的狀態(tài)再次惡化。9月22日,她再次申請休病假,至今仍在病假期內。
劉慧還提到,此前公司曾要求她盡快安排勞動能力鑒定。10月,她拿到的勞動能力鑒定結果顯示:未構級;無生活自理障礙。
對于這份鑒定結果,中國新聞周刊記者撥打杭州市社保客服電話,工作人員表示,一般來說,若勞動能力鑒定未評上等級,說明傷殘不嚴重或傷情已穩(wěn)定,也就意味著職工可以返崗上班,停工留薪期也就結束,“這是針對外傷,但精神類工傷難以界定,按現有規(guī)定也確實構不成等級。如果職工確實沒法繼續(xù)上班,只能參照醫(yī)療診斷報告”。
工作人員建議,如果當事人與公司就停工留薪期時長存在較大的分歧,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2月,劉慧向杭州高新開發(fā)區(qū)(濱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要求眾騰集團公開道歉,賠償她7至12月拖欠的全額工資21496元、交通費751元、醫(yī)療費用2708元,總計24955元。
此次開庭后,劉慧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眾騰集團一方堅持表示,她的停工留薪期已在去年6月結束,7至9月所請的是事假,且目前的病情不屬于工傷,是由個人造成。
對于該案,北京市常鴻律師事務所工傷專業(yè)律師陳劍峰表示,停工留薪期時長應根據工傷職工的實際情況和醫(yī)生的建議來確定。目前,各地都有詳細的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可供參考,然而,現有的目錄僅針對肢體外傷情況進行劃分,沒有涉及精神類工傷。
陳劍峰說,精神類工傷比較少見,如果有連續(xù)的病假條,可以申請12個月的停工留薪期,如果還需要延長,才需要行政部門的鑒定。
劉慧提到,庭審中眾騰集團提出了雙方協(xié)商,但她向仲裁委表明了訴求,希望眾騰集團發(fā)布道歉公告,“錢不多,也不是重點,我要的是他們的態(tài)度”。
記者:王春曉
編輯:劉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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