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深井之內突現白骨腐尸,死者是誰?是情殺還是仇殺?留韓學生回家休假突然失蹤,家人四處尋找卻杳無音訊。
2009年5月1日中午,河南省安陽市湯陰縣一位村民在給小麥噴灑農藥的時候,突然聞到田間一股嗆人的臭味兒,當這位村民好奇地靠近一個用來灌溉麥田的機井時,嗆人的氣味兒越來越濃,并且井內似乎可以看到什么異常的東西,于是他又叫來幾個村民并從井里面撈出一塊人體頭骨的下顎和幾顆牙齒,眾人驚恐之余立刻向當地公安機關報了案。
5月1日下午五點多鐘,湯陰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接到群眾報案后迅速趕到案發(fā)地點——韓莊鄉(xiāng)王佐村。技術人員和偵查人員到現場以后查看了從井里邊打撈出來受害人的下牙殼和一部分膠帶,顯然尸骨已經投井多日,高度腐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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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人員在加緊現場勘查的同時,連夜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了案情。
第二天對井中的其他遺留的東西再次進行打撈,5月2號下午六點多鐘打撈出來的有死者的全部尸骨,還有沉尸所用的石頭和膠帶,尸體明顯有焚燒的痕跡,這是一起殺人案確定無疑,警方隨即成立了有四十多人的專案組。
死者是誰?為什么被殺?又是被什么人所殺呢?
由于焚燒和腐爛,死者的相貌無法刻畫,身份一時難以確定,這給案件的偵破增添了很大的難度。為此,專案組一邊圍繞周圍的村莊住戶排查所有失蹤人員,一邊委派法醫(yī)對死者的尸骨進行化驗。
技術人員通過DNA比對發(fā)現這是一具男性尸體,死亡時間大約有兩個月左右,把整個尸骨拼成一塊之后判斷死者身高在1米66到1米70之間,年齡為20歲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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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尸檢的基本信息,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是3月2日到3月7日之間,因此,在這個時間失蹤的符合相關信息的人員極有可能就是受害人。于是專案組迅速向安陽、鶴壁、濮陽等地印發(fā)了上萬份協(xié)查通報,希望能夠盡快搜索到有價值的信息。
協(xié)查通報發(fā)出后失蹤者家屬找來的倒是比較多,主動和警方聯(lián)系的也比較多,但是5月9號上午一位自稱是受害者的家屬直接把電話打到了縣局刑警隊。警方通過將死者的DNA與報案人及其家屬DNA進行了比對,最后確定他們是一個家族的。
經過一個星期的排查、篩選和比對,尸源終于確定下來。DNA鑒定證實死者是安陽市文峰區(qū)二十里鋪村的劉家輝,時年22歲,身高1.68米。他的父親常年不在家,據了解,劉家輝家境富裕,2006年8月曾經赴韓國留學,2008年8月回家休假,一直沒有外出。2009年3月失蹤以后,由于一直沒有兒子的音訊,劉家輝的母親精神幾近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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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是誰殺害了劉家輝,嫌疑人加害劉家輝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劉家輝是家里的獨子,失蹤后他的母親精神恍惚,為了穩(wěn)定家人的情緒,劉家輝的死訊并沒有告訴他的母親。
那么劉家輝是怎么死的,又是被何人所害呢?警方根據受害者被焚尸及投井等情況分析,這個案件很可能是綁架殺人。由于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死者最后離開家庭時的情況就成了案件取得突破的重要線索。
據死者的叔叔介紹,3月6日下午5點半,劉家輝說去接一個朋友,家人當時就想到是吳彬彬,他媽以為他就是出去玩,后來到晚上7點給他打了個電話,手機是無法接通,晚上12點又給他打了個電話是關機。
據了解,3月6日劉家輝最后離家要見的人是他同學霍彭濤的一個親戚,名叫吳彬彬。原來,劉家輝失蹤以后,家人也曾經報案,當地公安機關也曾多次找到吳彬彬,但是并沒有得到什么線索。
警方對這個吳彬彬周圍的人進行了大量的調查,最后確定吳彬彬有重大作案嫌疑。
對他周圍的朋友也進行了調查,從中發(fā)現了一個很有可能和他一起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叫楊景燕。
據調查,吳彬彬和楊景燕關系比較密切,并且案發(fā)前后兩人聯(lián)系比較頻繁。聽別人說他們準備合伙做一筆大生意。但是他們兩人實際上并沒有多少錢,這不能不讓人想到他們會不會想找什么歪門邪道,或者說綁架一個什么人來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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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景燕和吳彬彬要做什么大生意警方并不知道,作為重大嫌疑人,吳彬彬應該是知道死者生前最后去向的。警方圍繞吳彬彬和楊景燕的社會關系,特別是案發(fā)前后經常接觸的人進行排查。最后發(fā)現安陽龍安區(qū)南田村一個叫張新峰的男子和他們交往甚密,這個張新峰雖然做點生意,但從經濟調查情況來看,他本身欠了大量外債。
5月13日,經過周密細致的監(jiān)控,在掌握了嫌疑人的活動規(guī)律以后,專案組決定分三個抓捕組分別對嫌疑人實施秘密抓捕。
5月13日下午,當楊景燕再次進入偵查人員視線的時候,隱蔽在四周的刑警隊員圍了上去……
楊景燕,時年39歲,安陽市龍安區(qū)南田村人,個體商戶。當天下午抓獲楊景燕以后,楊景燕主動交代了伙同他人綁架殺人的犯罪事實,當天夜里警方對吳彬彬進行了抓捕,凌晨4點多對最后一個犯罪嫌疑人張新峰進行了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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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景燕、吳彬彬、張新峰三名嫌疑人落網之后很快供述了其共同綁架殺人的犯罪事實,其手段之殘忍,讓人震驚。但讓人不解的是,受害人劉家輝死亡之后他的家人并沒有受到任何敲詐勒索,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據供述,楊景燕、吳彬彬等人密謀綁架他人以求一夜暴富的想法并非一時沖動。
他們2008年夏天曾經先后兩次預謀實施綁架,結果因為種種原因而未能如愿,正好此時劉家輝從韓國休假回家,三人經過商議,吳彬彬認為和自己熟識的劉家輝正是他們正在尋找的最合適的目標。
劉家輝在韓國留學兩年花了30多萬,并且和吳彬彬在酒桌上談話的時候說,最近準備買部汽車,還準備做生意。吳彬彬認為這個人很有錢,又都是年輕人,感覺應該容易得手些。三人經過密謀,事先買好了膠帶、汽油、電話卡等作案工具,于2009年3月6日下午由吳彬彬電話約出劉家輝,實施了罪惡的綁架殺人計劃。
吳彬彬把劉家輝叫出來的時候,就已經買好了用來灌汽油的塑料壺和洗衣盆,也已經商量好了怎么處理尸體的事情,還專門辦了三張電話卡為了作案時使用。為了讓家里人確認劉家輝還活著,他們事先專門錄下了他的求救聲音。由于是熟人作案,三人用手機錄下被害人的聲音以后,讓吳彬彬在半路上先下車回家了,制造了他不在案發(fā)現場的假象。
后來犯罪嫌疑人張新峰和楊景燕作案以后,又把受害人的手機卡保存下來,準備用受害人的手機卡給劉家輝家打電話,并把那個錄音放給劉家輝母親聽。嫌疑人在途中趁劉家輝不備,突然用膠條纏成的繩子將其活活勒死,然后拉著尸體來到一處廢棄的窯洞里準備焚尸滅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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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拿出準備好的大洗衣盆將受害人放進去澆上汽油點燃。然而燒了三次后尸體并沒有燒完,嫌疑人又連夜開車到王佐村南的一個機井邊進行了毀尸滅跡。由于直接扔怕尸體飄上來,他們在機井附近找一個大石塊用膠帶和尸體纏到一起投到井里邊了。
毀尸滅跡之后,除了受害人神秘失蹤以外,好像什么事都沒有發(fā)生。直到兩個月以后東窗事發(fā),受害人的家人一直沒有接到任何敲詐電話。
審訊楊景燕時,他交代:“被害人死亡以后我們都很后悔,感覺對不起人家,心里也害怕,就沒敢和他們(受害人家屬)聯(lián)系。”
由于害怕事情敗露,嫌疑人沒有進一步對受害人家屬進行敲詐勒索,但是其作案手段之殘忍,令人發(fā)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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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在確認死者就是劉家輝之后,其親屬一直將此事瞞著受害人的母親,但是案破以后,當受害人的母親看到兒子已經沒有生還的希望,精神支柱轟然倒塌,后來竟不能和家人正常交流了。
盡管隨著國家“精英教育”的不斷變化和提升以及就業(yè)形勢的日漸嚴峻“海龜(歸)”變“海帶(待)”的情況并不少見,但是一般來講只要定位準確,相對于沒有留過洋、鍍過金的學生而言,“海龜(歸)”還是能謀一個比較體面的工作的。
然而,本案中的“海龜(歸)”被害人卻因自己無意中的炫富成了犯罪分子選定的目標,事實上也正是這種不經意的炫富,堅定了被告人實范綁案殺人的決心,也加快了他們實施慘絕人衰的陰謀的步伐。
與以往的綁架殺人案件呈現出來的“先謀財后害命”或者“謀財不成繼而害命”的特點不同,本案中,被告人從一開始壓根兒就沒想留下活口,應該說犯罪性質極其惡劣,由此表現出來的社會危害性也是非常巨大的。但是在殺人后因為懼怕事情敗露而沒有再繼續(xù)實施索財行為應該算是一種主動放棄犯罪的行為。但畢竟已經造成了條生命的離去,所以注定要接受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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