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軍親自發博“背書”的碳纖維機蓋,被車主實測是西貝貨;小米法務卻在法庭上輕飄飄一句:“雷軍不懂結構,他說的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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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一出,米粉心涼了半截,原來雷總的微博,只在賣車時算數,維權時就不作數了?
事情并不復雜:小米SU7 Ultra選裝4.2萬元的碳纖維挖孔機蓋,宣傳稱“復刻原型車雙風道設計”“能導流散熱、提升下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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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軍本人更在微博高調強調:“內部結構也改了”,結果車主拆開一看,里面和普通鋁蓋幾乎一模一樣,所謂“風道”純屬視覺裝飾。
性能沒提升,價格翻幾倍,這不是虛假宣傳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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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質疑,小米先是送2萬積分“安撫”,被拒后干脆上法庭硬剛。而法務團隊的辯護邏輯,堪稱教科書級“甩鍋”:
- 雷軍只是老板,不是工程師,他發的微博不能代表技術事實;
- 買這車又不是沖著機蓋來的,4.2萬不算關鍵因素;
- “復刻原型車”指的是外觀復刻,不是功能復刻。
好一個“文字游戲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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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宣傳時,“雙風道”、“輪轂散熱”、“下壓力提升”字字鏗鏘,配上雷軍親自站臺,誰不以為這是核心技術升級?
如今被戳穿,卻說“我們沒說能用,只是長得像”。這跟賣保健品說“本品不能治病,但瓶子和藥廠一模一樣”有什么區別?
更諷刺的是,小米這些年把雷軍IP捧上神壇。
“為了一個杯子開15次會”、“親自試駕300天”、“每條評論都看”……這些故事構建了一個“極致認真、死磕細節”的創始人形象。消費者信的不是參數,而是雷軍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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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現在,公司卻在法庭上親手拆掉這個信任基石,你說的話,公司可以不認;你立的人設,關鍵時刻能當廢紙。
這不僅是法律策略,更是品牌自殺。
當企業把創始人當成營銷工具,享受其帶來的流量紅利,就必須承擔“言行一致”的責任。不能賺錢時喊“雷總推薦”,出事時說“他不懂技術”。消費者不是傻子,他們分得清什么是真誠,什么是套路。
尤其在汽車這種高決策成本的產品上,信任一旦崩塌,修復極難。今天你可以說“機蓋不算關鍵”,明天用戶就會問:那剎車系統呢?電池安全呢?自動駕駛呢?雷總說的那些話,還作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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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法務或許打贏了這場官司的戰術,卻正在輸掉品牌的戰役。因為真正的危機,從來不在法庭,而在人心。
當米粉開始懷疑,“雷軍發的每條微博是不是都要打個問號”,當潛在買家猶豫“小米的宣傳圖是不是PPT造車”,再多的84頁證據、14組材料,也補不回流失的信任。
說到底,企業可以狡辯,但市場不會撒謊。消費者愿意為情懷買單,前提是。你說的,是真的。
否則,再強的法務,也護不住一個失信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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