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一些熱門文藝演出、體育比賽、博物館和景區景點出現“一票難求”現象,由此引發的“黃牛”倒票問題屢禁不止,人民群眾反映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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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公安機關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部、廳關于打擊整治“黃牛”倒票違法犯罪專項工作的決策和部署,組成工作專班開展集中打擊整治。聚焦票證管理漏洞、網上搶票亂象、線下倒賣行為,嚴查“黃牛”票務來源、搶票手段、倒賣渠道、利益鏈條、違法所得、隱患漏洞等,以實實在在的打擊成效,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呼聲關切。
2025年11月以來,貴陽市公安局加大整治“黃牛”倒票違法犯罪力度,查處了一批違法倒賣演出門票案件,行政拘留了一批違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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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案例1
2025年11月,潘某在網上以每張高于官方票價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價格發布時代少年團購票信息,并在此票價基礎上又加價300元至500元后為他人進行代搶門票活動。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案例2
李某在貴陽常年從事“黃牛”倒票行為,通過大量發展下線人員在購票APP平臺人工搶購門票后加價倒賣。2025年11月,李某又在微信朋友圈發布貴陽時代少年團演唱會門票代搶信息,搶票成功后收取購票人代搶傭金。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案例3
2025年11月,在貴陽某售賣演唱會門票公司上班的黃某為了謀取私利,通過網絡以高于官方價100-200元價倒賣貴陽各演唱會門票,被公安機關查獲,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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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倒賣演唱會門票屬于倒賣有價票證的行為,依法可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者,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簽 發:楊 文
審 核:任 珂 付春華
編 輯:汪橙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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